寺
《说文》云“廷也”,即指宫廷的侍卫人员,以后寺人的官署亦即称之为“寺”,如“大理寺”、“太常寺”等。大理寺是中央的审判机关,太常寺则为掌管宗庙礼仪的部门。西汉建立“三公九卿”制,三公的官署称为“府”,九卿的官署称“寺”,即所谓的“三府九寺”。汉代,九卿中有鸿胪卿,职掌布达皇命,应对宾客,其官署即“鸿胪寺”,大致相当于后来的礼宾司。相传东汉明帝时,天竺僧人以白马驮经东来,最初住在洛阳“鸿胪寺”。后来鸿胪寺改建,取名“白马寺”。于是寺就成了僧人住所的通称。梵语中,“寺”叫僧伽蓝摩,意思是“僧众所住的园林。”隋唐以后,寺作为官署越来越少,而逐步成为中国佛教建筑的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