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离开三利的当时缴9000押金我离职时扣完所有押金还剩下2100多人力资源部给了我100多剩下的2000说是什么保证金3年内不可以在同行业干,当时给了我一张2000的押金条,我在3年后也就是2011年去三利退押金,刚开始说可以退还,让我找当时部门领导签字,我按三利的要求完成了,人力资源部就让我把押金条放在人力部后说剩下的程序由人力部办理,以后我经常问三利人力部事情办理的怎样了,三利每次都说正在办理,大概4个月后人力资源部说换什么鸟领导了前回事了,说前任没有把我的押金资料转接,什么都不承认了没有这就去城阳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大概半个月后就开庭了三利法务部也去了,三利去的人在法庭上说,三利没有收到我什么所谓的押金条什么事情都不存在,还说即使存在从08年到2011年也超过诉讼期了,结果我败了.....后来三利哪个法务部人员又主动联系我说一个人的名义帮我弄了500元钱还让我在他拿的协议上签个字。
我的押金条2万元,正常过2年辞职就不能要?
我的押金条2万元,正常过2年辞职就不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