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潭网讯(记者丁彬媛)昨日,记者从 区公安局获悉,公安部交管局日前正式同意 授予平潭设区市级车辆管理所权限,指出平 潭可使用“闽K”的部分号牌资源。目前,“闽 K”部分号段已经确定划归平潭使用。
据了解,从今年1 月起,车主持平潭身份证 明,到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车辆管理 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对平潭居民已在福 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按照自愿的原则,由 车辆所有人自主选择使用原号或迁出福州 市、改挂平潭综合实验区号牌;选择使用原 号的,仍由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 理所管理。公务用车(车辆所有人为党政机 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客货车、校车 等重点车辆,由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统一协调、敦促车辆所有人,按规定迁出福 州市、改挂平潭综合实验区号牌,其中公务 用车须在今年5 月1日前完成改挂手续。
此外,对平潭居民已在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 支队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统一划 归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车辆管理所管 理;摩托车报废后,不再使用原来的“闽A”号 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