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吧 关注:1,097,164贴子:7,785,087

回复:(转)日本近代那些骇人听闻的案件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整起事件是由三个事件构成。但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被认为是第三事件。由于第三事件类似“剧场型杀人”的特殊犯罪手法,以及媒体的大幅报道,因此引起全日本民众的关注。
凶手的第一次犯案:
  1997年2月10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日本神户市的街道上,两名国小女童被少年A从后用槌子攻击,其中一人重伤。
  女童在当时目击犯人穿着西装外套,手持学生用的书包。
  知道了这件事情的父亲,向少年A当时就读的国中要求提供学生的照片,以让女儿指认犯人。
  但学校却透过**拒绝了这项要求,于是该父亲向**提出被害报告后,再度要求指认学生的照片,结果还是无法获得答应。
---------------------如此sb的学校------------------------------
对于犯人来讲,由于第一次的失手差一点使自己暴露,不知是不是出于后怕,对于接下来的两位受害者,凶手都采取了斩草除根的手法,用愈加凶残的手段永绝后患。


123楼2014-01-19 15:25
回复
    第二事件:
      3月16日,中午12点25分
      神户市的少年A向国小女童(山下彩花)询问厕所的位置,在女童带领他到学校的厕所时,少年A对女童说“把脸转过来吧,我要谢谢你”,随即用铁锤攻击女童之后逃逸。
      之后女童被送往医院,在3月27日因为脑挫伤而死亡。
      中午12点35分左右
      少年A在逃离案发现场约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国小女童看见,少年A竟使用小刀(刀刃长13厘米)刺向目击女童的腹部,让女童负伤2个星期才痊愈。


    124楼2014-01-19 15:25
    回复
      第三事件
        5月24日,下午约1点半过后,同住在神户市的少年B(土师淳)在前往祖父家途中,与认识的少年A偶然相遇。
        当时少年A正寻找犯案目标,少年A认为比自己年少的少年B(11岁)较容易杀害,因此少年A以“有蓝色的乌龟”为由将少年B诱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绳子将少年B勒死,并将少年B的遗体隐藏在该处后离开。
        少年A再到案发现场将少年B的头部割下,并放入事先准备的胶袋带走隐藏。
        土师淳的头颅是在当月27日早上6时35分左右,被一位校工在神户友丘中学的正门前发现的。
        现场情况极为蹊跷,门边,挂着校名牌的水泥矮墙上留下了一滩直径约10厘米的血迹,而实际上头颅被发现的一小时前,一位83岁的老太太清晨散步时,曾在离正门3米远的地方发现了这具头颅,也就是说,包括被校工发现的现场在内,小淳的头颅被人挪动过三次。
        据第一线的警方人员分析,犯人当初打算将头颅置于较容易引起路人注意的矮墙上,但固定得不好,于是又将头颅转移到离正门3米远的墙角,
      但见那位似乎看到头颅的老太太没有什么反应,于是干脆将头颅直接挪到正门口并悄悄潜伏在附近,直到确认有人发现后才离去。
        案发后的调查中也有目击者反映,当天清晨5点多,曾看到校门附近停着一辆一直打着火的小轿车,车内纱窗紧闭,形迹可疑……
        孩子的头部上方留下了被猛击过的痕迹,根据司法解剖分析,头颅与身体的切断面间的肌肉组织整齐,而骨头受到的损伤远远大于肌肉组织且凹凸不平,犯人显然是先用很薄的利器分割,然后再使用了锯子等工具。
        犯人将头部切锯下来后还肆意蹂躏,将受害者死不瞑目的双眼合闭,用利器从上眼皮往下眼皮划上一个“×”,更为残忍的是将死者的嘴唇向两耳方向划开一个约7厘米长的裂口(口子),然后将一封致警方的“挑战书”折叠塞了进去
      而在少年A后来的精神鉴定报告更是指出,当时少年A曾向遗体**及在遗体的面部割开伤口以饮其血。


      125楼2014-01-19 15:26
      回复
        此外,在刚开始引起的一阵社会恐慌中,日本媒体曾将凶手的名称“酒鬼蔷薇圣斗”误报为“鬼蔷薇”。
          这个错误激怒了凶手,他于信中的终段提及:
          “从现在开始,如果你们再念错我的名字,或让我愤怒,我将会在一个星期内杀掉三颗野菜(凶手此处的含意为他不把那些周围的人当作人来看待。)……如果你们认为我只会杀害儿童,那真是一个大错特错的想法。”
        案件侦破:
          在案件侦查的过程中,警方曾一度怀疑凶手为20至40岁的男子。但侦查其间少年A亦曾多次被查问,部分调查员在阅读过有关少年A的报告书后对少年A起疑
          加上少年A亦是3月时的凶案的嫌疑犯,警方开始对少年A作秘密调查,当中包括向少年A的学校索取少年A的笔迹,加上2月受袭击的女童认出少年A,警方因此断定少年A与本案有关。
        6月28日,少年A因被怀疑杀害少年B及侵害他人身体而被逮捕,并发现部分凶器。在他被捕后,少年A亦很快的承认他在3月16日杀害了替他指引厕所方向的国小女童,并且曾袭击了三名女童。
        ------------------------------------------------------------------
          ------------------------------------------------------------------
          在上文对案件的叙述中楼主一直没有提及案件动机。实际上,一名14岁的少年,居然能够连续残杀多人,其动机和心理都让人难以理解。事后发布的文件或许能帮助我们了解一二:
          通过少年A的日记,我们能够看到他在第一次杀人(也就是第二事件)后的心理状态:
          “我今天做了一个吓人的实验,来证明人类有多么脆弱……当女孩转向我时,我便挥动了手中的铁锤。我想我敲打她了好几下,不过我记不太清楚,因为我实在是太兴奋了”
          “今天早上,我妈说:‘可怜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好像快要死掉了。’但是我没有会被捕的迹象……因此我要感谢神明……请继续保护我。”
          而在搜索“酒鬼蔷薇圣斗”的房间之后,人们发现了上千本的色情漫画、色情影片。


        127楼2014-01-19 15:29
        回复
          在逮捕少年后,1997年10月13日,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将少年A送到少年感化院进行诊断。少年A被移送至“关东少年感化院”。
            2001年11月27日,经过精神矫正,据称他已具有了相当的赎罪意识和对遗属的歉意。
            鉴於这些“更生”的表现,关东医疗少年院向关东地方更生保护委员会提出了让他假出院的申请。
            这一申请在5月13日已被森山法务大臣认可,认为让他“移至社会中继续接受保护观察处分将更为有效”。将少年转移至“东北中等少年院”。
            2002年7月: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虽然治疗相当顺利,但是还有接受更细密的教育之必要,因此将继续收容。
            2004年3月10日:已经成年的加害男性从少年院退院,踏上重回社会的道路。日本法务省向受害者的家人传达少年A假释退院的消息。
            此时距少年犯案,仅过去了7年而已。
          此案件,结束了。。
          请家长看好身边的孩子,多关心心里


          128楼2014-01-19 15:30
          回复
            另:2000年,日本国会因为这次的事件,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不过,在2004年6月1日,御手洗怜美被11岁的“少女A”杀害(日本佐世保小学小六女生杀人事件)后,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责年龄的讨论。


            129楼2014-01-19 15:30
            回复
              日本佐世保小学小六女生杀人事件
              犯罪地点:日本长崎美军基地的佐世保市
              犯罪者:这里简称A子,11岁
              被害人:一人 12岁
              犯罪工具:美工刀
              危险指数:5颗星。
                现场惨不忍睹,尸体上半身全部染成红色,周围一片血海


              130楼2014-01-19 15:32
              回复
                就在我们咬着棒棒糖做着入门英语和加减算术,写流水账日记,看网球王子,期盼着周末父母带着去游乐园的时候,a子,举起了她的美工刀
                动机:
                  根据事后的披露,A与受害人B,平常表面上看来很好,三月开始和几个女孩共同进行“交换日记”。
                  四月开始,A女和B女及另一个女孩,开始在非公开的聊天室、 留言板囧啊换留言,且在聊天室聊天。五月中旬以后,由於B女在B女自己的留言板多次留言说A女的新发型不好看,并言及体重、姿容问题,让A女心中不快。
                  日本传媒称,案发后嫌犯女童曾对警方说:「我不觉得她(死者)写在我网站上的东西有趣,所以我叫她出(课室)。我想杀死她。」


                131楼2014-01-19 15:32
                回复
                  英国女教师奸杀案
                  lz把这个扔过来,只是为了缓和一下气氛。
                  顺便给大家看一看sb的**和sb的nc粉丝。恩,你没看错。是凶手的粉丝。尼马粉丝!!!!!
                  犯罪者:市桥达也
                  被害人:霍克,22岁,英国人
                  犯罪时间 2007年
                  犯罪工具:塑料绳 沙子
                  危险指数:7颗星 案件一般!!!但是给这些活体nc极高的指数!!!!尼马!!!!
                  照片!!!适当的时候lz会放出来的!!!


                  133楼2014-01-19 15:35
                  回复
                    被害人霍克毕业于利兹大学生物学专业,是一名“哈日族”。由于喜欢日本文化,霍克2006年只身赴日,在一所语言学校教授英文。这所学校正是市桥达也就读的学校。
                      据调查人员称,市桥达也在认识霍克小姐后,对其一见钟情。在被纠缠多日后,女孩答应为案犯“补习英语会话”。在此之后不久,霍克的同事发现她突然两天没有上班,然后向警方报案。
                    police追寻女孩的下落,最终找到了凶手的住处。
                    police先走入了案犯的家中,按照日本人的礼仪,脱鞋放好,一边与案犯亲切的交谈着。
                      这时一名police发现案犯的花盆有些不对劲。案犯自知暴露,越窗而出。
                      而余下的这些police——他们竟然穿鞋去了!因为他们觉得光着脚没法追!
                     对凶手的追逐自然失败了,但并不是因为凶手飞檐走壁的功夫太好,而是因为——police们迷路了!
                      原来到案犯家中调查的police,全都是另一片儿的城管,不熟悉此地的胡同,跑了两步就跟丢了。一丢就是2年,直到2009年,这位奸杀教师的案犯才被抓获。
                    脱鞋!!!穿鞋!!!!迷路!!!!我此奥!!!!!police你们有点出息好么!!!


                    134楼2014-01-19 15:37
                    回复
                      在police在市桥达也的公寓阳台上,发现了霍克赤裸裸的尸体。
                        当时,她被塑料绳绑住双手双脚,埋在一个装满沙子的破澡盆内,死状凄惨。
                        验尸报告说,她身上有多处伤痕,判断被绞杀前曾遭毒打。
                        搜查人员在搜查公寓的同时也发现了藏在家中的大量有关性和暴力的图片和影像资料。
                        因此police初步认为,市桥达也可能是想强迫对方与其发生性关系,霍克不从,市桥就殴打折磨。
                        事发之后,死者家人屡次赴日,重金悬赏寻找凶手。为此,日本police也曾悬赏


                      136楼2014-01-19 15:38
                      回复
                        更囧的是,基于市桥达也奇怪的逃亡情节,日本出版社在他被捕后为他出书,书名为:“直至逮捕为止的两年零七个月”
                          书上架后,迅速走红,成为畅销书。一些日本读者认为,这是一本市桥与日本警方斗法的侦探小说。
                          现摘录如下:
                          “逃跑,对被害者还有其他许多人来说是第二次的伤害,所以我决定不再逃避,从2007年3月26日开始流浪,到2009年11月10日被逮捕,我在什么地方,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在想些什么,我要记录下自己的逃亡经历,忏悔自己犯下的罪,我已经做好了接受惩罚的准备。”
                          书中还提及,被他杀害的英籍女教师曾嫌他的嘴唇跟黑人一样厚,于是他就自己用剪刀把嘴唇剪下一块,他形容那种感觉“又热又痛”,然后还自己把鼻子缝起来,并除掉脸上的两颗痣。
                        在网络上,市桥这位冷血杀手甚至还拥有女性“粉丝”,她们称呼他为“市桥大师”、“逃亡王子”。
                        有网民发帖高赞他有智慧、有勇气。有人甚至认为他“看来太善良了”,还有的人说:“他被捕时,头发凌乱,加上沿颈部至颚骨的线条,非常性感。”
                          大部分读者认为他充满神秘感,就像浪漫动画故事中的英雄。
                          ======================================================
                          随着这本书的畅销,市桥的辩护律师在开审日,为他“法外”求情,宣布他已决定将出书获得的版权费给受害者家属作为赎罪。
                          据了解,这本书出版至今仅一年,收到的版权费为1100万日元(约88万人民币)。但受害一方拒绝了这样的赔罪方式。霍克的父亲气愤地说:“显然市桥还无半点悔意。”
                          确实,自己女儿被杀害了,这种钱怎么可能能收!
                         据称甚至有电视台打算将他的书改编成日剧播出,不过没有男星愿意出演这个角色。
                        一个nc顶10个黑!!你们知道了没有!!知道了没有!!!


                        138楼2014-01-19 15:40
                        回复
                          秋叶原杀人事件
                          (东京警方依案发地点称之为“外神田一丁目先路上における无差别杀人事件”)


                          139楼2014-01-19 15:49
                          回复


                            141楼2014-01-19 15:50
                            回复
                              案发之后出现大量模仿事件的犯罪预告。截至6月16日,警方对其中6项网上预告作出调查,并拘捕了其中3人。(sb的社会连杀人也跟风么??)
                              6月12日,police拘捕第一位模仿犯疑犯大木琢也(29岁男),大木琢也于6月8日事件之后,在2ch写下“驾车冲入山形市的乐器店”的留言,有人看到留言call 911,大木琢也被捕后承认是模仿秋叶原杀人事件。
                                6月14日,再look“明天会在日本九州某车站大量杀人”的留言,预告者留言说道对加藤智大有共鸣。翌日police确认是福冈县内的一位当兼职的17岁女性,该女性承认这是恶作剧。同日,大阪府police再拘捕传送声称要作出无差别杀人的电子邮件的坂井良行(35岁男)。
                                6月16日,police拘捕再在2ch写上“于池袋杀100人”预告的铃木阳(29岁男),和打电话到police station说“在长野车站杀人”的小林仁司(56岁男),后者称当时酒后乱性,不是实际想杀人。
                              6月18日,拘捕打电话到一所小学预告“像秋叶原那样用车辗压杀人”的加藤宏之(39岁男),加藤宏之承认有打过电话,但否认有作出威胁。和在手提电话留言板预告“要在土浦车站做出秋叶原的事,刀和枪械也准备好了”的野村拓也(21岁男),被捕后说是恶作剧。
                                6月20日,再拘捕其余三人。6月21日,拘捕几位作出杀人预告的人。
                                6月23日,又拘捕四人。
                                6月24日是两人。
                                ......”
                              ===================你无语了么!!!跟风杀人,普通变态弱爆了好么!======


                              145楼2014-01-19 15: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