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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言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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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对於来自外界的不良思想,有两种应受称许的方法:第一种是当犯大罪的思想来到时,我即刻抗拒,它便失败了。
第二种:值得称讦的方式是发生在当同一种犯大罪的思想来到时,我抗拒;但它接二连三地来袭,而我持续地抗拒,直到它完全被击溃、远离为止。第二种方法应受的称许比第一种方法更大。
当那相同的犯大罪的思想来到时,我留恋了片刻,或是让感官略微享受一些乐趣,或是对击退那思想有了松懈,我都是犯小罪。
有两种情况是犯大罪:第一种发生在我同意恶念,并决定要付诸实行;或是一待时机合适就去实行。
第二种犯大罪的方式发生在人真的犯罪。这样的罪行更为重大;理由是:第一,较长的时间;第二,更为强烈;第三,对他人的危害更大。


1楼2014-01-13 16:52回复
    言语
    不许说闲话。我指的闲话是那些对自己或任何人都没有益处,也不会使自己或别人得益处的话。因此,为自己或他人的灵魂、肉身或财产有益处,或存著这种意向而说的话,都不算闲话。讲些自己身分地位以外的话,例如一位修道人谈论有关战争或商业,也不算是说闲话。如上所述,怀著好意说话是值得称诈的;若意向不正或说些无用的话,便是有罪的。
    我们不应该说破坏别人名声或毁谤他人的话。如果我泄漏了他人隐密的大罪,我便犯了大罪;如果是小罪,我就犯了小罪;如果是个缺点,我揭露了我自己的缺点。
    当一个人意向纯正,有两种情况容许谈论他人的罪过或缺失:
    第一,公开的罪过。例如众所周知的娟妓、法院已宣判的罪,或是影响与我们生活在一起的人的公开错误。
    第二,当向另一人揭露一个隐藏的罪,为的是他能够帮助那罪人悔改;但做这事时,应有适当的理由认为他能够帮助那罪人(注29 )
    42 行为
    此处有待讨论的材料可采用十诚、教会的规范及我们长上的正式劝告。任何违反上列三项的行为都是有罪,轻重依照它的性质而定。至於所提的我们长上的正式劝告,是指教宗对十字军所颁布的诏令和其他的大赦,例如为促进和好而办告解以及领圣体的恩赦。如果自己对我们长上的这些虔敬的劝告和训示不遵守,甚至引起他人对此加以反对,罪过实在不轻。


    2楼2014-01-1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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