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的意义
现象是概念——显现或形式,它互相依存的配对物是非现象,这也是概念——非显现或无形式。
现象和非现象的源头是本体。(有形的世界或无形的世界,大师们这样提及它们)
“本体”,因此,不是与“现象”互相依存的配对物(或对立物),而是现象和非现象的源头。所有这些仅仅是概念。
现象是正与负两者,显现和非显现两者,有形和无形两者,形式或显现的出现与缺失两者,每一方依赖另一方,在离开假设另一方存在的情况下,不能假设一方的存在。
“本体”是一个象征,指向现象的双重缺失——对立面的两者都缺失,或者有时也表示,负面的对立面的缺失(双重的缺失),也即是正面的缺失的缺失。(有、无皆无,或无无、亦无“无无”)
甚至即使如此,哲学上所讲的“本体”仍然看起来是二元的;那是因为,做为一个客观概念需要一个“认知事物”的“认知者”。但是这里没有什么可认知的事物,而恰好因为它(本体)亦是认知者,事实上,所有的假想的认知者曾经是或者必将这样。(它只是它本身,如果有一个认知,则落入能所二元)
如此“它”则是不找不到的,不可知的,是因为“它”不能被做为任何事物的一个对象,并且“它本身”和“它”也永远不能将“它本身”做为一个对象去知晓,如此这个符号则只是一个有意的图谋,设计去指示一些那并非如此的“事物”(以指指月,指不是月,因指见月)。所述及的“它”做为“本性”或“道”,或者任何其它方面,是同样无效的逻辑——因为“它”是推测的认知要素,推测的认知客体和所现的认知行为。(即勿认指为月)
谁在受苦?只有一个客体才能受苦。我不是一个客体(没有客体可以是我),即没有我-客体,也没有我-主体,两者都随之成了客体。
但表面上似乎存在着受苦及其对立面,愉悦和痛苦。它们是表象,但是被经验到了。它们被谁、被什么经验到了?它们显然被经验到了,通过将我所是的认同于我所不是的,或者,也可以这样说:通过将我们所不是的虚幻地认同于我们所是的。
我们所是的不知道痛苦或愉悦,我们所是的,如其所是,并不知道任何事情,两者都不存在一个经验受苦的客观实体。不论感受显得多么地强烈,在外显的梦中,它们都是时间序列中的因之果,而离开它们在其中形成的时间序列,他们即不作为因,也不作为果。没有人受苦。作为我们与现象客体虚幻认同之结果,我们显得就像在受苦。
序
只要主体以现象之客体为中心,并以此表现,主体就认同了那个客体,并因此而受困。
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 认同的主体就永不得自由——因为自由是从认同中解脱。
现象中心的放弃构成了唯一的”修行“,这样的一个放弃并非是由那个认同中的主体凭意志而为,而是一种无为,任由本体中心主宰现象界活动,而从想象之“我”的虚假干预中解脱出来。
你是否依然好像从一个假想的现象中心那里思考、观察和生活?只要你还在那样做,你就永远也不能认出你的自由性。
有比这个陈述更为经典的吗?
有比这个陈述更为直白的吗?
有比这个陈述更为事关重大的吗?
但——在东方和西方——有多少人观察到这一点?
所以
有比这个陈述更为迫切的吗?
注:“无为”只是表示没有刻意干预。
我说的”你“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我总是我,不论是谁说它,人类或猴子,本体上而言还是现象上而言,认同的或解脱的——且并不存在这样的一个实体。
附:如果你已经理解以上内容,就没必要再读这本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