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常识
对联是一种讲究格律的文学形式,要欣赏与写作对联,必须了解其基本的格律要求。所谓对联格律(简称联律),指对联中有关平仄、词性、语法修辞,以及书写张贴等方面的格式与规律,其核心是对仗。
对联的基本格律可概括成六要素,即:字数相等,内容相关,词性相当,结构相称,节奏相应,平仄相谐。这六要素又可以分别从基础、语法、声律三方面来加以理解:
1.字数相等,内容相关
这是对联格律的两个基础要素。
从全联来看,原则上,只要上下联字数相等,不论多少字数均可。如上下联各四个字,则称四言联,上下联各五个字,则称五言联,等等。在要求全联字数相等的同时,还要求各分句字数相等。换言之,如果上联是由几个分句组成,则下联也应是由字数上与之一一相等的几个分句组成。总之,如果连字数都不能相等,那无论如何也难以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对联。
从内容上看,一副对联的上下联之间,内容应当相关,也就是意思要互相对应,以起到相反相成或相辅相成的效果。大多数对联上下联之间的内容对应属于互相衬托的关系。这种衬托或者是从相同的角度互相映衬、互相补充(即所谓“正对”),或者是从相反的角度互相反衬、互相对照(即所谓“反对”),通俗地说,正对即上下联立意相近, 反对即上下联立意相反,还有少数对联上下联之间的内容对应属于互相衔接的关系(即所谓“串对”,或称“流水对”),也就是上下联两个分句共同构成一个复句,上下联存在一种连贯、递进、选择、转折、因果、假设、条件、目的等复合关系。还有一种特殊的对联形式,即所谓“无情对”,指的是上下联形式上(字面上)对仗工整,而内容上(意义上)却有意不相关,从而造成一种特殊的效果。
总之,字数相等,内容相关,是对联在形式和内容方面最起码的要求,故将二者称为基础要素。
2.词性相当、结构相称
这是对联格律的两个语法要素,也是对联格律最关键的两个要素。因此,也可以称之为核心要素。
所谓词性相当,指上下联相对的词语性质应当尽可能相同或相近。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以及连词对连词、介词对介词,等等。不过,在实践中,对虚词的要求比较宽松,一般能够虚词对虚词即可。对实词的要求较为严格,词性不同一般不能相对。当然,那些词性比较接近的、或者词性能够兼通的实词,还是允许相对的,如名词和代词、某些动词、形容词、副词之间。甚至个别虚词和实词之间也可以通融。因为在具体的对仗中,除词语的性质外,还可适当考虑词语在句中的作用。对修饰词语的要求比较宽松,对中心词语的要求比较严格。当然,词性相同属工对,词性相近或相通属宽对。在同一词类(如名词)中,还可分出若干小类,也属于对仗的宽工问题,则另当别论(可参见下文“概念相当”)。
所谓结构相称,指上下联语句的语法结构(或者说其词组和句式之结构)应当尽可能相同,也即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并列结构对并列结构,等等。但在词性相当的情况下,有些较为近似或较为特殊的句式结构,其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总之,上下联的用词造句,在词性和结构这两个语法要求上,应尽量相当或相称(也就是保持对仗),以使上下联在形式上显得协调与工整。但这些要求在实践中允许适当放宽,有时还可以有所变通(如义对、借对等,可见下文)。
3.节奏相应,平仄相谐
这是对联格律的两个声律要素。
节奏,本是一个音乐术语,指音乐中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强弱、长短等现象。在联律中,则是指对联语句中有规律的停顿现象。对联行文多以二字(有时也以一字或三字以上)为一节奏。所谓节奏相应,指上下联在节奏的停顿上应当尽可能同步。广义的节奏包括语意节奏和声律节奏。狭义的节奏则专指语意节奏。语意节奏主要依语句结构去划分,或者说,主要是根据其语义而产生的音节上的停顿或间歇。声律节奏则是从其平仄要求上去看,或者说,是指句中一定位置的声调要求(平仄安排)问题。所谓节奏,主要指上下联在音节上的停顿或间歇。因此,最好将语意节奏和声律节奏分别用节奏和音步来表达。
所谓平仄相谐,又称平仄协调,狭义地说,就是指对联在音调上的两大要求:平仄相对与平仄交替。广义地说,也包含句脚安排等其他一些平仄问题。要弄清这些问题,首先必须区分什么是平声、什么是仄声。这又有两种划分标准。在对联创作中,一般是运用“古四声”,即古汉语将音调分为平、上、去、入四声,除平声外,上声、去声、入声皆为仄声。现在,也有少数人运用“新四声”,即现代汉语将音调分为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声。其中,阴平、阳平为平声,上声、去声为仄声。两种声韵的不同,关键在于入声字。入声字的掌握和识别,大体上还是有规律可循,对初学者来说,最简单易行的办法是先在运用时借助工具书,然后逐渐熟练掌握。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两种用法可并行不悖,但在同一副对联中,最好不要同时混用两种标准。 现在再回过头来谈平仄协调的两大要求。所谓平仄相对, 就是上下联的各音步以及各分句句脚要平声对仄声、仄声对平声。反之,如果平声对平声,仄声对仄声,就叫平仄失对(又称同声相对或串声)。一三五不一定平仄相对,二四六皆平仄相对,即属工对。所谓平仄交替,它与平仄相对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指的是一个句子自身的音步(或者说音步位)之间,平仄应交替使用,否则就是平仄失替(又称串调)。只有各分句的句脚与前一音步之间,可以不考虑交替问题。所谓“相粘格”,是律诗中的“相粘”格式在对联中的体现,指上下联除不能同声收尾外,在音步上不考虑平仄相对,而是采用同声相对,亦即相粘。所谓“全平全仄格”,指上联全用仄声、下联全用平声的特殊格式。在平仄问题上还有一些禁忌,如忌“同声落脚”、忌“同声收尾”、忌“三平尾”或“三仄尾”,忌“孤平”或“孤仄”等。
总之,作为一种格律文学形式,对联之声律虽然不讲究押韵,但在平仄协调方面还是有讲究的,写作对联不能不讲平仄。
如果说,字数相等、内容相关、词性相当、结构相称、节奏相应等,赋予了对联整齐美、整体美、对衬美、结构美、节奏美等审美特征的话,那么,平仄协调则赋予了对联音韵美这个重要的审美特征。当然,有时为了不以辞害意,个别地方出现平仄失对或平仄失替,亦可通融。在运用排比、押韵、引用等特殊修辞手法和运用成语、典故等固定句式之类的情况下,更可以适当放宽格律要求。如:下士求福乐,中士求出离,上士求普度小隐在山林,大隐在城市,真隐在内心 严格来看,此联在声律上有失对、失替、孤平等问题,在词性、结构的对仗上也不太严谨,但考虑到其特殊句式(排比、引用),因此可以通融。对联格律的上述六要素,大体上还存在某种层层递进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词性相当是结构相称的基础,结构相称是节奏相应的基础,节奏相应是平仄相谐的基础。两个基础要素则自不必说。 此外,有的联家将强弱相当或概念相当作为对联格律的要素之一,作者认为并不恰当。因为,强弱相当,只是在内容相关基础上的进一步的修辞要求,指的是上下联内容的意思基本上要能相匹配,越相匹配,对仗就越工。如果上联太强而下联太弱,或者下联太强而上联太弱,其对称性就会大受影响。因此,强弱相当主要涉及对仗的宽工问题。 概念相当,则只是在词性相当基础上的进一步的修辞要求,指的是上下联不但词性要相当,而且词语所代表的概念或者说词义也要相当,也即要尽可能相近或相反。这也涉及到对仗的宽工问题。若上下联两个词语共同所属概念的范畴越小,对仗就越工,反之则越宽。其次,若上下联两个词语之间,概念关系越互相矛盾(即所谓“矛盾概念”),对仗就越工,如“有”对“无”、“真”对“假”、“生”对“死”、“聪慧”对“愚痴”等,就属于工对。再者,概念所指的事物之间的联系密切与否,也影响到对仗的宽工。
总之,对联的六要素应当是关系到一副对联是否名副其实,从而是否成其为对联的问题。
节选自 肖大志 《浅谈对联格律的六要素》 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