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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提要:
1、案例中提到“角色”,如无条件的说明,表示不考虑该角色的武将技能或装备技能,视为白板。
2、包含了整个游戏流程,以及处理较为复杂的事件的所有步骤,并在对应时机罗列了所有的技能。另配有专门绘制的流程图和事件图供观看。
3、通则是解决诸如发动时机、发动顺序等大量规律性问题的依据,这些问题于卡牌解惑条目中将不会再出现。


1楼2014-01-30 22:12回复
    一、游戏的流程。
    在游戏开始前亮出武将牌后发动的武将技能:【化身①】。
    在游戏开始前分发起始手牌时发动的武将技能:【七星①】。
    在游戏开始时发动的武将技能:【狂暴①】。
    每名角色每次在自己回合行动,其过程可分为6个阶段:准备阶段→判定阶段→摸牌阶段→出牌阶段→弃牌阶段→结束阶段。其中的各个时机如图所示。
    回合开始前:该角色的回合即将开始。若角色的武将牌处于背面朝上的状态,则将之翻面,然后跳过该角色的此回合,直接进入下回合的“回合开始前”。
    回合开始时:进入该角色的回合。“该角色的回合内”即从此时机开始,“该角色的回合外”/“直到该角色的下回合开始”即到此时机为止。
    能发动的技能/能执行的技能效果:【笔伐】的效果、【当先】、【化身②】、【惴恐】。
    准备阶段开始时:能发动的技能:【洛神】、【凿险】、【自立】、【秘计(旧将)】、【单骑】、【观星】、【志继】、【若愚】、【潜袭】、【陷嗣①】、【神智】、【英魂】、【魂姿】、【妄尊】、【战神】、【拜印】、【修罗】。
    准备阶段:暂时没有作用。
    准备阶段结束时:暂时没有作用。
    准备阶段与判定阶段间:能发动的技能:【神速①】、【巧变】。
    ◆跳过判定阶段则判定区里的延时类锦囊牌继续置于判定区里,在角色下回合的判定阶段再进行判定结算。
    判定阶段开始时:暂时没有作用。
    判定阶段:角色须按置入判定区里的倒序进行其判定区里的延时类锦囊牌的使用结算,即先结算最后置入判定区里的延时类锦囊牌。
    判定阶段结束时:暂时没有作用。
    判定阶段与摸牌阶段间:能发动的技能:【巧变】。
    摸牌阶段开始时:角色进入摸牌阶段但还没有摸牌。
    能发动放弃摸牌的技能:【突袭】、【再起】、【眩惑】、【父魂(旧将)】、【双雄】、【涉猎】。
    摸牌阶段:角色摸两张牌。
    能发动影响摸牌数量的技能:【裸衣】、【将驰】、【英姿】、【好施】、【弘援】、【自守】、【庸肆①】、【绝境①】、【神威①】。
    ◆角色发动此类技能修正摸牌的数量后,须先摸相应数量的牌,然后执行后续的效果。
    摸牌阶段结束时:角色摸牌后。
    能发动的技能:【七星②】。
    摸牌阶段与出牌阶段间:能发动的技能:【神速②】、【巧变】、【放权】。
    出牌阶段开始时:能发动的技能:【巧说】、【燕语】、【双刃】、【鸩毒】。
    出牌阶段:进行游戏的主要阶段。
    出牌阶段的空闲时间点:能发动的技能:【挟缠】、【强袭】、【驱虎】、【急袭】、【排异】、【峻刑】、【颂词】、【仁德】、【忠义①】、【挑衅】、【眩惑(旧将)】、【心战】、【举荐(旧将)】、【制衡】、【苦肉】、【反间】、【结姻】、【制霸】、【天义】、【缔盟】、【直谏】、【奋迅】、【尚义】、【甘露】、【安恤】、【弓骑】、【解烦】、【黩武】、【青囊】、【普济】、【离间】、【乱武】、【黄天】、【祸水①】、【倾城】、【雄异】、【谋诛】、【明策】、【陷阵】、【焚城】、【密诏】、【咒缚①】、【攻心】、【业炎】、【无前】、【神愤】、【极略(制衡)】、【极略(完杀)】。能使用的牌:除【闪】以外的所有基本牌、除【无懈可击】和【无懈可击·国】以外的所有锦囊牌、所有装备牌。
    ◆发动时机为“出牌阶段”的技能并非在出牌阶段的任意时候都能发动,而是必须在出牌阶段的空闲时间点才可以发动。如果在出牌阶段发生事件,就要先插入进行该事件的结算,虽然此时依然处于出牌阶段,但并非空闲时间点,须等到该事件结算完毕后才可以发动。
    ◆出牌阶段有无数个空闲时间点,每一个空闲时间点都是一个独立的时机,角色在此时机可以发动相应的技能/使用相应的牌,但如果此技能/牌中说明“出牌阶段限一次”,则你在一个出牌阶段,只能在一个空闲时间点发动一次此技能/使用一次此牌。
    出牌阶段结束时:角色不想使用或无法使用牌时,便进入此时机。
    能发动的技能:【精策】、【生息】。
    出牌阶段与弃牌阶段间:能发动的技能:【巧变】、【克己】。
    弃牌阶段开始时:能发动的技能:【星舞】、【庸肆②】。
    弃牌阶段:检查角色的手牌数是否超出角色的手牌上限,若超出须弃置一张手牌。如此反复,直到检查其手牌数等于其手牌上限为止。
    会影响手牌上限的技能/技能效果:【权计②】、【慎拒】、【不屈②】、【血裔】、【妄尊】、【宗室】、【绝境②】、【神威②】。
    会对弃置手牌产生影响的技能有:【鸡肋】。
    弃牌阶段结束时:一旦进入此时机,表示角色的手牌数已不超过手牌上限,但也有可能会有武将技能使该角色获得手牌从而超过手牌上限。即便如此,该角色也无需再弃置手牌。
    能发动的技能:【固政】。
    弃牌阶段与结束阶段间:能发动的技能:【伤逝】、【连营】。
    结束阶段开始时:能发动的技能:【据守】、【骁果】、【护援】、【秘计】、【援护】、【笔伐】、【举荐】、【醇醪①】、【直言】、【闭月】、【崩坏】、【狂风】、【大雾】。
    结束阶段:暂时没有作用。
    结束阶段结束时:暂时没有作用。
    回合结束时:该角色的回合所有阶段均执行完毕,回合即将结束。能发动的技能/能执行的技能效果:【放权】“弃置一张手牌令一名其他角色进行一个额外的回合”的效果、【咒缚②】。
    回合结束后:该角色的回合已经结束。从此时机开始就不是在“该角色的回合内”了,“该角色的回合外”即从此时机开始。
    能发动的武将技能:【化身②】、【戚乱】、【连破】。此时机过后,便是下个回合的“回合开始前”。
    注意:任何时候,一旦满足了游戏结束的条件,则终止一切结算,结束游戏,宣布胜利方。


    2楼2014-01-30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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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结算的原则。
      (1)插入结算原则:所有结算都是事件在合理的时机插入发生后所进行的处理过程,因此凡是插入发生的事件都优先结算,即后发生的事件先结算。
      ◆a时机发动的A技能在执行消耗或部分效果时出现了b时机,则发动时机为b的B技能能插入发动。在B技能使用结算完毕后,继续进行A技能的使用结算。
      (2)多角色结算原则:同一张牌、同一个技能或同一个事件对多个目标进行结算时(如受到【方天画戟】的影响对三个目标使用【杀】、群体锦囊牌、改判、【护驾】、【激将】、【蛊惑】、连环传导伤害、濒死结算等)以及同一个时机多名角色能发动技能或(和)执行技能的效果时,都应从当前回合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响应,且若无特别说明,这些角色各只能响应一次。
      注意:角色在使用牌指定多个目标时/指定多个目标后,若能对多个目标发动技能且这些目标同时也是其使用的牌的目标,则应从当前回合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对目标发动技能。
      ◆在不属于任何角色的回合:
      1、一名角色在结算中因死亡而结束回合,继续结算的过程中,从该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结算或响应,且在此期间的某一时机,若有多名角色能发动技能或(和)执行技能的效果,从其下家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操作。
      2、一名角色的回合结束后,若此时有多名角色能发动技能或(和)执行技能的效果,若该角色存活,从其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操作,否则从其下家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操作。
      3、一名角色的回合开始前,若此时有多名角色能发动技能或(和)执行技能的效果,从其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操作。
      ◆角色的技能都须由该角色发动,以下技能除外:【颂威】、【制霸】、【黄天】、【暴虐】是由相应势力的其他角色来发动的;【陷嗣②】是由需要对刘封使用【杀】的角色来发动的。
      (3)单角色结算原则:
      1、一名角色在同一个时机能发动武将技能/执行武将技能的效果、发动装备技能/执行装备技能的效果和使用牌/执行牌的操作或效果,应先发动武将技能/执行武将技能的效果,再发动装备技能/执行装备技能的效果,最后使用牌/执行牌的操作或效果。
      2、一名角色在同一个时机能发动(多次)(不同的)武将技能或(和)执行(多次)(不同的)武将技能的效果时,由其决定操作的顺序。
      注意:多角色结算原则中的注意事项除外。
      ◆角色在某一个时机若能发动一个技能,除非该技能与计数有关(如【铁骑】等需要计算目标角色数量的技能,【落英】等需要计算牌的张数的技能,【遗计】等需要计算伤害值点数的技能)才有可能可以发动多次,否则若无特别说明,该角色只有一次机会决定是否发动该技能。
      注意:同一个时机有多个技能可以发动,先发动的技能的效果可能会导致此时机结束,若如此则后面的技能就不能发动了。
      专题一:论锁定技与发动技能/执行效果顺序的优先级的关系
      两者毫无任何关系。
      1、状态类锁定技是不需要触发(即不需要使用)的,因此并没有发动时机,满足条件即持久生效,会在规定的时机产生影响。
      2、非状态类锁定技在发动时机满足发动的条件则强制发动,但不会优先发动、提前发动或检测发动条件满足就发动。
      ◆除了技能本身列出的发动条件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会使此技能不满足发动的条件:此技能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无论是否为锁定技)的影响限制其触发。
      3、锁定技产生的效果并非一定能执行,也有可能因为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无论是否为锁定技)的效果或某些条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
      专题二:论技能、技能/牌的效果的分类对各种情况下技能/牌的效果是否继续执行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要明白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一个事件只要开始结算,就必须按规定流程进行,执行能执行的操作,不执行无法执行的操作(例如在结算过程中参与结算的牌发生变化或相关角色死亡导致某操作无法执行)。
      然后我们开始对三国杀现有的技能进行分类,目的是厘清技能的生效机制,从而搞清楚各种情况下各种技能的效果是否继续执行。技能按照生效机制可以分为状态类技能和非状态类技能。状态类技能(无需发动的锁定技,如【仁王盾】、【短兵】等)的效果必定是状态类效果(无需执行,满足条件持久生效)。非状态类技能的效果分为状态类效果(无需执行,满足条件持久生效,如【鸡肋】、【智迟】)和非状态类效果,其中非状态类效果又分为延时类效果(如【放权】、【天香】等)和非延时类效果。
      最后我们把上面的分类结果运用到实际游戏中的两大类情况中去:(1)存活的角色失去技能(如执行【断肠】的效果、失去装备区里的牌等)。(2)角色死亡。总结各种技能的效果在上述情况下是否继续执行,结论如下图所示:
      ◆角色失去技能,其武将牌上/旁的牌以及其所有标记的存在不受影响。


      3楼2014-01-30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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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牌移动的结算流程。
        注意:会禁止某些牌的弃置的技能:【鸡肋】、【奇才②】。
        移动结算中有:移动到目标区域前、移动到目标区域时、移动到目标区域后三个时机。
        (1)移动到目标区域前:此时牌在原区域里。
        能发动改变目标区域的技能/会执行改变目标区域的技能效果:【肃资】、【纵适①】、【纵适②】、执行【制霸】获得拼点的牌的效果、【纵玄】。
        然后若此牌背面朝上且被要求正面朝上移动到目标区域,须亮出。
        (2)移动到目标区域时:此时牌在原区域里。
        能发动改变目标区域的技能/会执行改变目标区域的技能效果:【落英】、【章武②】、【巨象②】、【燕语】获得牌的效果、【姻礼】、【礼让】。
        (3)移动到目标区域后:此时移动完毕(若原区域为一名角色的手牌或装备区,则此时即该角色失去牌时;若目标区域为一名角色的手牌,则此时即该角色获得牌时)。
        能发动的技能/会执行的技能效果:a、武将技能:【屯田①】、【伤逝】、【仁德】回复1点体力的效果、【章武①】、【恩怨①】、【枭姬】、【连营】、【奋激】、【明哲】、【旋风】、【旋风(旧将)】、【死谏】、【绝策】、【影兵】、【琴音】、【忍戒②】。b、装备技能:【白银狮子②】、【银月枪】。
        ◆角色发动技能改变牌移动的目标区域,不会改变失去此牌的方式。
        ◆失去手牌时能获得牌的技能若在弃牌阶段会出现循环发动的情况(【伤逝】、【连营】),则在弃牌阶段内出现发动时机时不能发动,须将发动时机延时到弃牌阶段与结束阶段间。


        6楼2014-01-3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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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牌翻面后能发动的技能:【解围】。


          7楼2014-01-3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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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判定事件的结算流程。
            判定结算中有:进行判定时、判定牌生效前、判定牌生效后三个时机。
            (1)进行判定时:确定判定牌。
            能执行的技能效果:【咒缚①】将“咒”作为判定牌的效果。
            (2)判定牌生效前:判定牌等待生效。
            能发动的技能:【鬼才】、【贞烈(旧将)】、【缓释】、【鬼道】、【极略(鬼才)】。
            (3)判定牌生效后:确定此次判定的结果。
            能发动的技能:【天妒】、【颂威】。
            至此判定结算完毕,将判定牌置入弃牌堆。


            8楼2014-01-3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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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角色获得武将技能时能发动的技能:【伤逝】。


              9楼2014-01-30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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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濒死事件的结算流程。
                濒死结算中有:进入濒死状态时,处于濒死状态时两个时机。
                (1)进入濒死状态时:如果发动技能令处于濒死状态的A的体力回复至1点,A存活,濒死结算完毕,否则进入下一个时机“处于濒死状态时”。
                能发动的技能:【补益】、【随势①】。
                (2)处于濒死状态时:从当前回合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响应,直到A的体力回复至1点为止,A存活,濒死结算完毕;如果当前回合角色的上家响应完毕后A当前的体力值依然为0,A死亡,此时须检测【连破】的发动条件是否满足,然后插入进行死亡结算,死亡结算完毕后,继续进行濒死结算即濒死结算完毕。
                在结算过程中,轮到B进行响应时,B使用的牌/发动的技能结算完毕后,若A在此使用结算过程中回复过体力但体力未回复至1点,则A进入一个新的“处于濒死状态时”时机,前一个“处于濒死状态时”终止。为简化结算,在新的“处于濒死状态时”,并非所有角色从当前回合角色开始按逆时针顺序依次进行响应,而是由从B开始按逆时针顺序直到当前回合角色的上家为止的这些角色依次进行响应。
                能发动的技能:【仁心】、【激诏】、【救主】、【涅盘】、【伏枥】、【不屈①】、【醇醪②】、【解烦(旧将)】。能使用的牌:【桃】、【酒】。
                在濒死结算结束后会执行的技能效果:【黩武】失去1点体力的效果。


                11楼2014-01-30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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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回复体力事件的结算流程。
                  回复结算中有:确定回复数值、回复体力时两个时机。
                  (1)确定回复数值:会产生影响的技能:【救援】。
                  (2)回复体力时:能发动的技能:【淑慎】、【恩怨(旧将)①】


                  13楼2014-01-30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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