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剑奇侠传吧 关注:1,005,626贴子:26,305,868
  • 25回复贴,共1

神龙说跟阎王开个小玩笑,什么意思啊~?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仙4其实已经通了两遍,但是时隔太过久远,这段想不起来了。。
求好心人告知,神龙那是什么意思啊?


1楼2014-02-07 12:19回复
    就是送他们过去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2-07 12:21
    收起回复
      天河寿命大长。100年后都没白头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2-07 12:39
      收起回复
        天河不老嘛 要不百年之后可能就等不到梦璃了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2-07 12:47
        回复
          天河呗
             --求关注,求互粉,必然回粉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2-07 12:52
          回复
            烛龙给天河一百年青春,让他体会人间真正的疾苦。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4-02-07 12:56
            回复


              IP属地:上海通过百度相册上传9楼2014-02-07 12:58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02-07 13:00
                回复
                  原来是这样,前两遍玩儿的时候真的特别感动所以没注意到这个问题。。谢谢大家~


                  11楼2014-02-07 13:02
                  回复
                    最后一战的时候,天河已经修有阴阳寒炎二气,相互交融,连玄宵也羡慕不已,这阴阳二气究竟从何而来? 天河天生不畏寒暑冷热的能力,显然是从其母夙玉得之。夙玉因修炼望舒剑而身具寒气,后来她随云天青离开琼华派,因失去了羲和剑的炎气抗衡而导致寒气伤身。云天青踏遍黄山,终于寻到传说中的阴阳双阙中的阳阙,让夙玉吞服,以调和其寒气。实际上,夙玉在服食阳阙后,畏寒之症已经大为好转。但她随即便与天青成婚,并生下儿子天河,导致阳阙炎气随子流失,最后终于寒气攻心而亡。可以说,夙玉是因产子而死。 天河除了从其母获得阳阙炎气以外,也获得了其母修炼的望舒寒气,此阴阳二气使得天河天生不畏寒暑。但是,天河尚无法主动使用这阴阳二气,也就是说,只能以气保身,不能运气杀敌。当然,也幸亏天河同时从其母继承了望舒寒气和阳阙炎气,如果只得其一,恐怕天河早已身亡了。 天河最终所修阴寒之气来自凝冰诀。入琼华派后,天河得玄宵传以凝冰诀,因天河体内早有望舒寒气,所以修炼凝冰诀自然得心应手,很快便有大成。要知道,望舒寒气足以和羲和炎气相抗衡,天河以望舒寒气为根基所修炼的凝冰诀,其威力远胜玄宵。实际上,玄宵传天河凝冰诀的时候未必就安着什么好心,常人修炼凝冰诀有害无益,但天河体内有阳阙炎气保护心脉,玄宵就不得而知了。 天河最终所修阳炎之气来自神龙之息。天河虽然有阳阙炎气暂时保护心脉,但随着凝冰诀修炼日深,阳阙炎气很快就要无法与之抗衡。幸亏在不周山,天河得街烛之龙赏识,获得神龙之息。神龙早已看出天河体内寒气堆积,不久将亡。但神龙曾经说过,要待天河体验人生后,阳寿尽时再来找他,看一看他对人生的看法是否有所改变。神龙既然有此想法,自然不能让天河早死,于是便将神龙炎气传与天河。天河徒获神之气息,自然会身体不适,如同负伤一般。神是最应遵守天道、应天命的,神助人乃是不可为、不该为、不屑为之事,所以神龙当然不肯承认自己帮助天河,只称自己将天河打伤。紫英还想再找神龙帮天河治伤,殊不知天河的“伤”乃是凡人难求的神之气息。 天河以神龙之息抗衡凝冰诀,寒炎双修,融合阴阳,后来又得后羿射日弓,神弓之息与神龙之息调和,可以说,此时的天河虽然修为尚浅,但其身体本质已经是远超仙身的半神了。 综上分析,结局中天河在百年之后未死就不难解释了。神龙曾说其与阎王开了一个玩笑,实际上就是在指神龙之息。天河身具神之气息,修成半神之身,阎王难以索命。此外,天河融合阴阳,使其青春永驻,所以百年之后不见衰老。


                    IP属地:山东12楼2016-07-13 10:22
                    收起回复
                      有意思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6-07-13 11: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