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下脚吧 关注:58贴子:1,175
  • 0回复贴,共1

被割耳的六岁孩子,走出了救死扶伤的医院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三天前百度新闻说,湖北老河口市一位六岁的孩子凡凡,在年前28那天下午被自己的亲婶娘用刀子割下双耳,割坏下巴。罪犯的恶行总有一天会为她的残暴得到应有的惩罚,监刑这个毒妇的年数越多越好。
孩子受伤害后,家属立即送他到当地的老河口市医院,,却被要求要先交五千元才愿意抢救。无奈几个小时以后孩子被送进了市级襄阳市中心医院。主治医生说;由于耽搁了最佳的治疗时间,孩子的治疗效果不乐观。而两天前,由于没有钱继续治疗,已经出院了。
年关28,正是各家各户喜迎新年的喜庆日子,遭此横祸,孩子是留守给爷爷奶奶抚养的,作恶者又是自己的亲婶婶,这一家子人的心情可想而知是怎样的痛,送孩子就医当然是首先要做的。没想到仅仅应为没有现钱去交五千元的费用,竟然被挡之医院门外,无奈再转往百公里外的医院。
医患关系的紧张,经常被显展在新闻报刊网络中。就我们河南省郏县而言,每年都有几起各医院门口会由于医疗事故或其他因素被治丧命的遗体堵住门口的事件发生。就一个县城都不鲜见,想想全国这么大的范围内该是多大的数量。这其中,也会有无理取闹的医闹,但医院方面责任的也绝不少数。医生们的道德职责下降,医院的天价药费飙升,说什么也不会把医患间的关系搞好。最近两年出现的几起病人或家属持械伤害医生的事件,促使去年卫生部联合公安部门下发联合声明,严厉防范打击伤害医护人员的案件发生。严厉之策肯定就是刑罚重一点,可这能够有效的减少医患间的紧张吗?若是医疗事故不被卫生部门紧紧喊抓,医院的独专行业在敛财上不被卫生部门紧紧喊打,而只是针对患者们发出点骇人的警告,能减少伤医事故吗?谁家的病人若在医院由于院方人员的因素遭到了不合理的事,本身病人住院家属就心急如焚,遇见了医生或护士们这样那样的不对,谁还先考虑考虑曾经的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声明呀。性格好事态不严重的可能会忍让,性格暴躁事态又大点的第一时间就爆发那肯定很常见。所以国家不能光在第一时间内颁布保护医生权利的声音,哪怕是第二时间内颁布点保护患者权利遏制医护职业道德水准的腔调也会对医患紧张关系起点作用。若是医院里真做到了白衣天使的职责,谁还以身试法的跟救死扶伤的场所过不去。
就这起事件,给人的感觉比这个冬天冷的多。路见弱小,挺身相助,这恐怕是几千年来都不定章的存在于老百姓心中一种律,确实有冷漠的,但热心的更多。舍身救人,散财抚孤等这一类的大义事件在我们这个国度从不少见,而做那些事的个人,有穷的有富的,有个人的有集体的。不论到什么时候,这些人至少灵魂上已经提前被上帝选为未来的天堂之星,等待着鲜花的簇拥和后辈们天神的世代佑护。
而作为一个集体的老河口市医院,仅仅由于人家没有带来五千元钱的现款,就把受到那样伤害的一位六岁的孩子拒之门外。可见人性的冷漠在这家医院接诊的那几名医护中是多么强大。能想象的到,恐怕是换成很多的陌生市民,面对这样一个可怜又待急救的孩子,只要经过看到这种紧急的状况,愿意慷慨解囊的绝不少数。人家又不是非说没钱治病,可能照顾孩子的爷爷奶奶手头现实确实拿不出来。不知道当时现场的医生们是否明了耽误治疗的影响,但他们却清晰的明了没有钱就不让住院的政策方针,不知道当时他们是否穿着干净的白衣褂,但至少大家都知道了白衣不一定是天使,而可能是给良心送丧的不孝儿。
即使医院是单位场所,效益至上应该的。但高高挂着救死扶伤的招牌,就不应该让本能救活却因为无钱抬走等死的惨剧持续上演。法庭还有法外开恩一说呢,而医院就不能死死地抱着医院规定让那些确实无钱治病的穷人在家受罪。况且这是一个六岁的孩子,还刚刚遭受了人间的惨剧。若是当时的医生们能长颗人心,违反一下规定先把孩子救治一下再说,他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面对这样的事件,若真是被处罚了那医院的领导们就是穿着人皮长着人样挂着人名的假人了。可惜医生们没有那样的善举。
住院才不到十天,孩子就由于没钱继续治疗该出院了。这个时候,耳朵受到强度伤害的凡凡在家忍痛的床上,还能不能听清楚新闻联播里面的赞扬党权的红歌呢?


IP属地:河南1楼2014-02-08 13: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