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维护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尊敬的沭阳县人民法院周辉院长,您所回复的关于湖东镇平民百姓黄卫通被侵权事件中,有很多不妥之处,谨与知法懂法的院长大人商榷!
首先,黄卫通作为湖东千里马服饰有限公司的原始债权人,这一点无可争议,是不争的事实,且有原始借款收据及法院判决文书为凭证!
其二,沭阳县人民法院收取黄卫通案件起诉费两千多元,并且在法院查封千里马服饰有限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后,直至现在,一直未能为黄卫通讨回一分一文,哪怕只有半块砖头,一丝一毫的权益,试问这样的一纸‘判决书’与古时丈夫摒弃妻子的一纸‘休书’又有何异? 用句沭阳话,不怎么好听地讲:两千多块钱,撂水里去了-----响都不响!这是不争的事实,犹如雪上加霜,实在让老百姓为之寒心啊!
其三,关于回复中所提及湖东千里马服饰有限公司已无固定资产可供执行一词,纯属荒谬,用沭阳话怎么讲?叫‘睁着眼睛说瞎话’,公司可供执行之物还有很多,譬如:有价值十几万的公司大院墙、有价值好几万的公司大厕所、有公司大门及值班室,厂内的绿化林木及其附属物等等,这些东西,是湖东镇地方政府无论如何暗箱操作,都不会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可是呢?我们伟大的法院视而不见!伟大的周辉院长视而不见!却被湖东镇地方政府不依法办事,巧取豪夺去了!对这好比‘独眼龙打枪----一目了然的事情,秃子头顶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沭阳人民法院和周辉院长又是如何故意装作看不到,不知道的呢?哪怕您就执行公司那个大院墙及大门给黄卫通刨去家,也算是还了黄卫通一个公道了啊!欺软怕硬,实在太有损法律的尊严了吧?
其四,回复中提到黄卫通未能及时申请保全与执行一词,更让平民百姓黄卫通感到心酸与凄凉!黄卫通拿到判决书后,及时与委托代理人李丙彩到韩山法庭申请保全,是经办法官刘玉兵阻止了黄卫通的保全,说按照法院内部的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保全,并且说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皆被另一债权人杨明柱保全,此时经办法官刘玉兵对黄卫通信誓旦旦地承诺:只要杨明柱能拿到还款,你黄卫通就可以拿到还款,说此话时,李丙彩当场,可以证明!刘玉兵本人也还尚在沭阳法院工作。可是后来呢,杨明柱拿到还款,黄卫通至今未拿到一分钱还款!到头来还要倒打一耙,说未及时申请保全,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与份外寒心啊!
其五,无论在网上,还是在现实社会中,黄卫通咨询无数个律师,无数个法官,乃至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得到的结论都是:湖东镇地方政府的侵权责任是事实存在的!请教法院内部人士的私下沟通讨论,也都认可这一点 !可是周辉院长却对这一点只字不提!都说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一位主管辖区的地方法官都因畏惧强权,而不肯为弱势群体守护这道防线,那么其辖区属地的弱势百姓群体,是否就已经该轮到哀魂遍野的份儿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为什么沭阳法院对湖东镇地方政府的事实存在的侵权责任视而不见!!!
其六,湖东镇地方政府私下偷卖千里马服饰有限公司一事,本身就是一起严重的知法犯法事件,一个公司破产倒闭,所应该走的法律程序与步骤,周院长的心中应该是犹如一盏闪亮的明灯,比任何人都再清楚不过的!可是呢?湖东镇地方政府完全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一原则置于脑后,完全摒弃官不与民争利这一传统原则,完全置原始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凭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先抢先得,先占先得,我的地盘我做主,不依法办事,非法私卖后,将巨额收益据为己有!更是将被侵权者的呼声置若罔闻!!对这周院长是心知肚明,非常清楚的,却表面上装作糊涂,避重就轻;避而不谈!!亲爱的周院长,您说这能不让平民百姓从内心深处感到凄凉与寒心么??头顶三尺有神灵,难道从此在谁主沉浮的沭阳大地,就要犹如2013的冬季------只见雾霾,难见青天了么???!!!呜呼!!!哀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公民,沭阳县湖东镇黄杨村平民百姓,沭阳千里马服饰有限公司原始债权人黄卫通敬呈!!!电话:13951197371
尊敬的沭阳县人民法院周辉院长,您所回复的关于湖东镇平民百姓黄卫通被侵权事件中,有很多不妥之处,谨与知法懂法的院长大人商榷!
首先,黄卫通作为湖东千里马服饰有限公司的原始债权人,这一点无可争议,是不争的事实,且有原始借款收据及法院判决文书为凭证!
其二,沭阳县人民法院收取黄卫通案件起诉费两千多元,并且在法院查封千里马服饰有限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后,直至现在,一直未能为黄卫通讨回一分一文,哪怕只有半块砖头,一丝一毫的权益,试问这样的一纸‘判决书’与古时丈夫摒弃妻子的一纸‘休书’又有何异? 用句沭阳话,不怎么好听地讲:两千多块钱,撂水里去了-----响都不响!这是不争的事实,犹如雪上加霜,实在让老百姓为之寒心啊!
其三,关于回复中所提及湖东千里马服饰有限公司已无固定资产可供执行一词,纯属荒谬,用沭阳话怎么讲?叫‘睁着眼睛说瞎话’,公司可供执行之物还有很多,譬如:有价值十几万的公司大院墙、有价值好几万的公司大厕所、有公司大门及值班室,厂内的绿化林木及其附属物等等,这些东西,是湖东镇地方政府无论如何暗箱操作,都不会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可是呢?我们伟大的法院视而不见!伟大的周辉院长视而不见!却被湖东镇地方政府不依法办事,巧取豪夺去了!对这好比‘独眼龙打枪----一目了然的事情,秃子头顶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沭阳人民法院和周辉院长又是如何故意装作看不到,不知道的呢?哪怕您就执行公司那个大院墙及大门给黄卫通刨去家,也算是还了黄卫通一个公道了啊!欺软怕硬,实在太有损法律的尊严了吧?
其四,回复中提到黄卫通未能及时申请保全与执行一词,更让平民百姓黄卫通感到心酸与凄凉!黄卫通拿到判决书后,及时与委托代理人李丙彩到韩山法庭申请保全,是经办法官刘玉兵阻止了黄卫通的保全,说按照法院内部的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保全,并且说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皆被另一债权人杨明柱保全,此时经办法官刘玉兵对黄卫通信誓旦旦地承诺:只要杨明柱能拿到还款,你黄卫通就可以拿到还款,说此话时,李丙彩当场,可以证明!刘玉兵本人也还尚在沭阳法院工作。可是后来呢,杨明柱拿到还款,黄卫通至今未拿到一分钱还款!到头来还要倒打一耙,说未及时申请保全,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与份外寒心啊!
其五,无论在网上,还是在现实社会中,黄卫通咨询无数个律师,无数个法官,乃至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得到的结论都是:湖东镇地方政府的侵权责任是事实存在的!请教法院内部人士的私下沟通讨论,也都认可这一点 !可是周辉院长却对这一点只字不提!都说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一位主管辖区的地方法官都因畏惧强权,而不肯为弱势群体守护这道防线,那么其辖区属地的弱势百姓群体,是否就已经该轮到哀魂遍野的份儿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为什么沭阳法院对湖东镇地方政府的事实存在的侵权责任视而不见!!!
其六,湖东镇地方政府私下偷卖千里马服饰有限公司一事,本身就是一起严重的知法犯法事件,一个公司破产倒闭,所应该走的法律程序与步骤,周院长的心中应该是犹如一盏闪亮的明灯,比任何人都再清楚不过的!可是呢?湖东镇地方政府完全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一原则置于脑后,完全摒弃官不与民争利这一传统原则,完全置原始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凭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先抢先得,先占先得,我的地盘我做主,不依法办事,非法私卖后,将巨额收益据为己有!更是将被侵权者的呼声置若罔闻!!对这周院长是心知肚明,非常清楚的,却表面上装作糊涂,避重就轻;避而不谈!!亲爱的周院长,您说这能不让平民百姓从内心深处感到凄凉与寒心么??头顶三尺有神灵,难道从此在谁主沉浮的沭阳大地,就要犹如2013的冬季------只见雾霾,难见青天了么???!!!呜呼!!!哀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公民,沭阳县湖东镇黄杨村平民百姓,沭阳千里马服饰有限公司原始债权人黄卫通敬呈!!!电话:13951197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