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读柏克的《法国革命论》,偶有所感,颇以为卢梭和柏克两个人分别堪称为天赋人权论与人赋人权论的两位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卢梭作为法国大革命的最重要的理论先驱者,其有关的基本论点具见《社会契约论》一书的第一卷。这些基本论点并未怎么展开深入的发挥,而且本质上全属形而上学的先天观念,所以根本就没有而且也不需要有什么事实的佐证。本书开宗明义就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所以人就应该打碎自己的枷锁,夺回来自己已被剥夺了的权利;因为“人不是奴隶,而是一切的主人”。说“一个人无偿地献出自己”,这种说法本身就是“荒谬的和不可思议的”,“这样一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只因为这样做的人已经丧失了自己健全的理智。”自由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放弃、不能献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这种弃权是不合人性的;而且取消了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己一切行为的道德性。”所有这一切全都是想当然耳、理应如此,是无须加以实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