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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石头传奇》版权问题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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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老人吧主与蓝天吧主,针对《新石头传奇》与十二万字的版权关系,密集地展开了讨论。以下是关于此事的私信沟通,经蓝天吧主同意,发布出来,作为对此问题的一个总结性的回应。】
【蓝天 2月17日 2:02】
大海航行靠舵手,解铃当须系铃人。
请老人定夺 究竟是 让吧规形同虚设 还是 尊重常删除作品。
【老人 2月17日 9:52】
我很不喜欢斗争!J想让我离开吧主,你想让我删除作品,我很清楚!你去红袖看看《新石头传奇》,它与十二万字,是一会事么?你真的想斗争?我最得意的是《新石头传奇》之凤姐传,你能写出吗?地址链接就不用我提供了吧?我可以传给你今天要发的最新章节:
【老人 2月17日 9:08】
第三十二章、萌动
我们的寝室是六人房间,有四张上下床,对着门口的做公用。
我的在右边靠窗下铺,寝友与我对角,也是下铺。
我们这样安排就寝:
我睡我的铺,寝友睡她的铺,让他们两男生,睡另外的一张床的上下铺。
寝友的朋友却不愿意这样睡,他说他要睡在寝友的上铺,寝友也没有反对的意思。
这样小帅哥也说睡在我的上铺,就这样很无奈地,留下的这两个男生,就分别睡在了我和寝友的的上铺。
熄灯!
自然,是和衣而卧,在这样种状况下,谁也不敢脱衣裳了,我想就这样凑合一宿也好。
室内十分漆黑,从我的角度,完全看不到一点对角影像。
我闭目欲睡。
不久,听到室友微微的鼾声。稍稍又过一会,感觉那边有下床出门的声音。
我想,是那个男生出门,去卫生间了。
时间不长,他回来了,但是,接下来,却没有传来去往上铺的声音。
寝友的鼾声稍稍变化了一下,我的睡意全无了,微微地屏住呼吸,竖耳静听!
那边似乎传来十分轻微的衣物的扰动声,约摸有十分钟左右,室友的鼾声停止了,似乎是被惊醒。
接着传来的,是一种有意压抑声音,感觉是寝友向内紧靠了,并且是拉了毯子把床全部捂严实了。
然后,比较长久,沉寂无声,或者是声音太小没传过来。
约十几分钟后,传来了寝友依然轻微,但明显压抑不住,急促的呼吸声。
我的脸此时已然烧热。
那边的床板,也不再伪装了,发出了微微吱吱的响声。
接着是床腿,似乎也不能再忍耐,开始了微微的颤动。
我感觉寝友好像完全不能自持了,忘记了还有别的气息,无所顾忌了!她开始了她的享受。
说实话,我的灵魂,实际上,也飞往她的那个铺了,一切,都在荡漾,在流淌!
后来的声音,让我紧紧地闭上了眼睛。那是寝友,疯狂地,无所顾忌地发出的,谁也能听得懂的,一个过程即将达成的声音。
接下来,就是不可逆转的冲锋,几乎就要叫出声了!我用毯子把自己紧紧地蒙住,紧紧地捂住了耳朵。
但是,依然依然,十分十分,清晰地听到了,感知到了,她那边的一切。我通身燥热,全身血液,都在与她共鸣。
我,流淌成了小河,心里相当地不好意思,但也没敢去处理,我没敢动一动。
那边,逐渐平静!后来,一切都平静了!
【蓝天 2月17日 9:04】
这是你新写的, 和12万字没有任何关系, 完全不用删除。我写不出来。
既然没有关系, 我不能理解的是,常为什么会说你只是改个称呼? 如果她说错了,
你可以很容易说清楚。 这不是斗争,是你要自圆其说。
【老人 2月17日 10:53】
我不明白C说的是什么,也可能指的是《新石头传奇》之《张华自述》与十二万字非常接近。所谓改个称呼,就是十二万字中都是真名实姓,而张华自述都是对人物做了文学处理。但是我要明确的是,那只是我整部《新石头传奇》的第二部分,一个很小的,很无趣的,一个部分,你可以细看,与十二万字相比,它有很多不同,许多细节都不同。它的可读性,与《凤姐传》相比,差距很远。同样的,《李明自述》也是来源于十二万字,这在本吧直播过的,没人有异议。《新石头传奇》写到第九部时,叫做《真正张华》,那时我会写出我理解的张华!注意:不是十二万字中的C!张华是一个时代女性的符号!我显然不可能按C的说法,不继续创作《新石头传奇》,对不对?十二万字只是一个创作的诱发因素。有人会说,那就请你忘了十二万字吧!这可能么?
【老人2月17日 10:07】
C也没有在本吧发帖,要求我做出说明,微博也没有再发声,对不对?
【蓝天 2月17日 12:33】
你是挺常的,但是常对骂常 的人还没有这么大的意见。 你提倡尊重(衣)常, 但是常 要你删除作品你不,你说你不是常的兵,这就很难理解你到底尊不尊重常, 所以你理当给出解释。
我建议你将自己的道理贴在吧里。
你在这里当吧主 , 可以删帖封人, 她正要对你发表意见, 如何来得。 微波里请你删除,否则可能上法庭, 你没有删除, 要么准备上法庭, 要么生 闷气,她 发什么声,再把说过的话 说一遍?
版权的事,吧友不是作者, 他们没有异议 很正常。
你的作品我没有读,但仅从章节所用到的题目来看, 比如‘身体真在一起拉’, 等直接就是远来作品。
就按你的表述,有细节的区别, 也应该注明 , 有关的两部分,是常的纪实作品的文学化,非本人原创, 由此引起一些误会,特向常 致歉,其他主要部分,本人虽受到常 作品的启发, 确是本人的原创作品,欢迎常及读者批评指正。
【蓝天 2月17日 12:37】
我不能按要求删除前两部分, 是因为它们和其他部分有紧密联系, 等等。
【蓝天 2月17日 13:58】
如果你需要, 我可以给你起草一个道歉声明, 你修改以后贴在帖吧和有你作品的旁边。
【老人2月17日 14:03】
哈哈,我肯定不是C的兵!尊敬她是因为,她敢把自己脱光了示人。我也没感觉C对我有多大意见啊,就是C对我有个发声,后来没有了,你说C生闷气?那只是猜想吧?C准备上法庭?这个我是求之不得的:
《新石头传奇》与红袖添香签署了文学作品的版权协议,十二万文字的版权证明在哪里啊?C要是为此
与我打官司,本作品和红袖,想不火都难!关于为什么故意不更改标题,如“身体真的在一起”等等,并不是我没有文采去改,而是我故意地让人们明显地去想到十二万字与此文的关系,从而得出十二万字究竟是什么的结论!这也是我在本吧一直推崇的理念:十二万字,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很现实的社会问题!
【老人2月17日 14:41】
关于此事的说明文字,其实是现成的:如果你觉着方便,就是这里的,这个私信记录,原封不动,一字不漏,帖到吧里,这样怎样?这不正好就是十二万文字的风格么?


1楼2014-02-18 11:14回复
    给CY 的道歉声明我已经给你起草好了, 要不要发出来?


    2楼2014-02-18 14:19
    收起回复
      我给你说我愿意帮你起草,你把我的话 给大家听,那我得 主动问你要还是不要。
      举 个例子, 我说你有困难, 我可以接借钱给你。 你给大家说, 蓝天说过。 我就一定要当众问你, 是不是真要借钱。 哪里是我多事呢?
      要就说请吧, 不要就说谢谢。


      3楼2014-02-18 14:55
      收起回复
        你是没请,但是这是咱们说话的核心内容, 我不能在众人面前不卖力气当好人。
        【蓝天 2月17日 13:58】
        如果你需要, 我可以给你起草一个道歉声明, 你修改以后贴在帖吧和有你作品的旁边。
        此处我还有一句, 当然, 你如果自己写, 一定比我写的好。


        5楼2014-02-18 16:01
        收起回复
          南山对常艳的道歉声明 (草稿)
          在吧友帮助下, 本人决定正式向常艳道歉。
          我仔细研读过常的纪实作品,对我影响很大, 激发了我的写作欲望。 一朝 是常的原创作品, 常拥有无可争议的版权。 我的作品 张华自述 和 李明自述 改写自常的纪实作品, 真名实姓被隐去, 细节也有一些调整, 是常作品的去真实化处理。 这两部分不是本人原创作品,不具备版权, 保证不直接用于营利。以前本人对此认识不清, 给常艳造成了烦恼,在此向常艳正式道歉。但这两部分是本人写作体系的支撑性材料,不能删除,本人作品体系的其它部分,比如风姐传,是本人在阅读常作品后写出的原创作品, 请大家核实和监督。常艳作品是纪实性质, 又没有正式出版,后续作品无法使用其中的真名实姓。 后续作品是原作影响力的体现, 又对原作具有推广宣传作用,所以希望能获得常的谅解和认可。

          (注: 仅仅是草稿,本人几乎没阅读南山作品, 仅仅读过南山私信给我的
          新石头传奇 的 凤姐传 的 第三十二章、萌动。
          南山或据理力争,或若无其事, 或删除作品, 或发道歉声明争取认可, 请自己抉择。
          起草者 蓝天 2/18/14 )














          6楼2014-02-19 04:45
          收起回复
            所以,这个声明全文如下:
            南山对常艳的道歉声明 (蓝天起草,老人修订)
            在蓝天帮助下, 本人决定正式向常艳道歉。
            我仔细研读过常的纪实作品,对我影响很大, 激发了我的写作欲望。 一朝 是常的原创作品, 常拥有无可争议的版权。 我的作品 张华自述 和 李明自述 改写自常的纪实作品, 真名实姓被隐去, 细节也有一些调整, 是常作品的去真实化处理。 这两部分是本人根据十二万字的衍生作品,版权归本人和红袖添香所共有,版权协议编号:VIP 201401 - 44852。以前和现在,本人对此均有清醒的认识,蓝天强调此文给常艳造成了烦恼,要求本人向常艳正式道歉,本人为了和谐,同意做此声明。《新石头传奇》是本人由十二万字启发,独立创作演绎而成的作品,计划写作200万字,现在其中的《凤姐传》很有代表性,大家可以看看《凤姐传》,就会明白南山老人想要表达的意思!常艳女士的原著十二万文字,究竟何时出版?怎样出版?后续作品使用什么名字?后续作品有何影响力?以及十二万字如何推广?均与本人无关!
            南山老人的文库
            2014年2月19日


            8楼2014-02-1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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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985风云之211情话,共有38章,此为第38章。大家可以很轻松地搜索到全部的章节!】


              10楼2014-02-19 09:42
              回复
                【点评:985风云之211情话,共有38章,此为第38章。大家可以很轻松地搜索到全部的章节!】


                12楼2014-02-1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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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改变演绎十二万字,也不是老人独家的所为。网上有很多类似文字。比如有一篇就很好,现特摘录如下以飨读者:
                  【985风云之211情话38】
                  如烟的结局
                  上回书说到,连续很多天小燕都和易教授易院长易校长闹,要求把档案调到京城的京大马列学院去。易也在一直努力之中,怎奈事情很复杂,小燕的本科不是211大学,硕士学位是
                  较弱的一所211大学,博士学位所在大学虽然在京城但是是一所较弱的985大学,因此资历终归还是太浅,学术上也当然谈不上重要成就,重大就更不能提了,要知道京城政治大学
                  的世界强悍地位,小燕还根本达不到这个门槛。或许小燕在京大博士后出站以后离开京大,过了十年或者更多,积累了重大学术成就,那样才有可能回到京大来,易教授走的就是
                  这条道路。加上京大很多为副校长,马列学院也有多位副院长,大家来自不同派别,学术上都有大成,权力上互相制衡,所以,易根本操作不成小燕进京大马列学院的事情。
                  后来的几天,小燕为了自己的小小利益继续和易闹腾,易也比较为难,况且两人真有深厚的感情,不纯粹是性。结果,小燕的情绪终于忍不住了,爆发了,在2012年12月12日12时
                  12分12秒,一气之下把事先写成的12万字的和易的关系的完整故事分成12次,通过电邮每次发给12个人。一传十十传百,几个小时之内传至上万人,随后被全文放到了网络上,这
                  下,全世界都知道了。


                  13楼2014-02-1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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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也彻底崩溃了!整个下午完全不能工作,电话小燕中是100%的哭了。小燕看到局面这么惨,也清醒了,无奈木已成舟,于是就赶快连夜没有睡写了一封道歉信,次日早上发出去
                    ,详细如下:
                    (2012.12.13,09:38:45)
                    各位老师、同学、朋友:
                    提笔问安!
                    请允许我就昨日发至您邮箱中的“小说”一事道歉。‘京华烟云’之“一朝忽觉京梦醒,半世浮沉雨打萍”系我在业余时间虚构出来的小说,文中也提及我一直以来有看小说甚
                    至写作的冲动。
                    由于科研压力很大(这一年来我的状态一直不好,成果非常少),我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与同事、亲人缺乏有效的沟通,常常陷入一种幻想甚至狂想的状态,以至于把某种并不
                    现实的事情及人物与自己关联起来,以求精神境界的圆融与自我安慰。
                    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我把自己理想中的人与事当作现实的存在进行了一番文学性的描述,并在病情发作时发给了诸位。由于自己的不理智,在网络媒体的推动下,对于涉及到
                    的“当事人”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名誉及心理伤害,并给培养过我的单位及学校以及家人、朋友带来了很多困扰。
                    在此,请允许我郑重道歉!也希望大家读罢小说一笑了之,以一颗宽容的心来对待我。同时,我也会在家人的帮助下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自己的病情,目前正在治疗中。我相信,
                    我的人生路还没有走完,也盼望媒体及大众给予我康复的时间与空间。
                    冬安!
                    正在治疗中并盼望康复的常小燕
                    2012.12.12日夜


                    14楼2014-02-1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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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南山正面说明您持有版权的《张华自述》 《李明自述》 和常 《一朝》 的关系, 包括有什么相同, 有什么不同?
                      常认为只是把现成的东西改一下称谓, 你没有反驳。你在上面的对话中曾经说过有细节不同, 似乎默认轮廓是相同的。 既然您认为是您有版权的作品, 请正面说说二者的关系。
                      常的意见见
                      http://tieba.baidu.com/p/2876137857


                      17楼2014-02-19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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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看法
                        南山在衣吧推销自己的作品已经不是一天了, 这些作品可能有其原创的部分, 但是
                        《张华自述》 和 《李明自述》
                        在章节编排和轮廓方面和常艳《一朝》明显雷同,属于对原作的改写,
                        不能视作原创作品,希望南山吧主能带头遵守吧规,尊重常艳,删除不当作品,
                        作一个遵纪守法言行如一的吧友。
                        蓝天
                        2/19/2014


                        18楼2014-02-20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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