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组织投标小组参与了大丰市金融办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投标活动。 2014年3月3日,公司收到大丰市金融办下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以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的投标小组获得筹建大丰市第四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格。 拟设立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暂定为“大丰市XX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公司首期出资3,500万元,其余出资款在小贷公司开业后半年内到位。 该公司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营业务为:面向“三农”发放小额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经省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业务。
公司将按中标通知要求尽快向省、市金融办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及完成后续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对组建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日
公司将按中标通知要求尽快向省、市金融办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及完成后续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对组建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