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从寄自境外的特快专递EMS邮件中查获国家一级濒危保护动物红珊瑚2007克。
2月14日,一个寄自境外的包裹引起了海关查验关员的注意,经开拆查验,里面所装物品被初步判定为红珊瑚。后经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鉴定,上述物品确为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红珊瑚,净重2007克,案值高达数十万元人民币。
“当事人在包裹详情单上申报为"染色石头样本",但X光机检查显影为树枝状物品。”查验关员说,开包后发现里面的东西疑似红珊瑚原料,未经任何加工,用手抓时会发出清脆的碰撞声音,轻轻擦拭表面后,颜色会变得更加红润。
红珊瑚由珊瑚虫堆积而成,类似珍珠,但比珍珠生长周期长得多,且不可再生。红珊瑚因其稀有性已经被列为濒危保护资源,无论开采、销售,还是进出口,都有严格的管控审批流程。早在1988年,我国已经将红珊瑚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国际贸易公约也于2008年将红珊瑚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禁止非法采摘并限制其国际贸易。
海关提醒,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