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和老公开车出去,上车后观察后面两侧没有车就正常倒车,速度很慢,有一辆自行车自左向右从后面经过,我们停下车等自行车过去,刚要起步倒车,就是图上所示的位置,还没来得及反应,一辆车从我们车后面自右向左蹭过,速度很快,停的位置已经隔了至少三辆车。图上蓝色的框是我们的车,右后侧被蹭,绿色的框为对方的车,右前方被蹭。我和老公立刻下车查看情况,绿色车主下车没等我们开口,马上指责我们倒车那么快干嘛。我们倒车怎么可能快,一是车旁边有别的车挡着视线,二是停车等自行车过去刚刚起步,而对方的车为什么压着停车位的线走,速度还那么快,我问对方,其解释为右侧通行,可对面没有别的车驶过来,小区宅前路没那么宽,为什么右侧通行。后来出警,警察说不管什么原因,倒车负全责。我觉得不合理,我们不是没观察突然倒车,而且倒车速度很慢,我们得倒到一定位置视线不受阻才能更好的观察后面的情况,怀疑对方严重溜号,且开车速度过快。
请大家帮忙鉴定下,倒车就一定要负全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