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不要我。
地狱也不要我。
于是我堕落的活在繁杂的世界上,继续游荡我这支离破碎的身躯。
我只是穿一件黑色的披风。让它遮住我那已经腐烂的后背,以及刻着刀痕的后颈。
鲜血总是在我身后流成河。
所以我不喜欢回头。哪怕有再多的人叫我,我也从不回头。
因为我害怕看见鲜血一滴滴留在地上的模样,我害怕看见猩红的血色冲出牢笼,咆哮着像我砸来。
白天我总是窝在没有人的地方。就像一只畏缩的小猫,静静倚在小巷的墙角,和大树静静相伴。除它之外,我再无牵挂。
晚上我便走到黑暗的街上,面对不时经过拥有诧异双眸的人,我总会停住脚步,然后对着那个人的背影说:“你喜欢地狱还是天堂?”那个人总会尖叫一声,然后迈开步伐,见鬼似的离去。
我好喜欢,好喜欢那样的感觉。
那样的酣畅淋漓喧嚣自我。那样的不受束缚随意取乐。
日复一日。
我沉浸在自己黑白颠倒的快乐中。我放肆自己的野性不断增长。不为别的,就是希望自己可以早日迎来天堂或者地狱的到来。我真的好想那里。
终于。
我开始嗜血。
像是一种本能作用。
那天,我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她无助的站在黑暗的小巷门口,手中拎着残碎的布娃娃。布娃娃身上叉满了闪耀光辉的银针。
我走近她,故意让她看我狰狞的面容。
小女孩没有哭,没有转身跑,她仿佛看到了什么最有趣的东西。咧着嘴笑开了。
我不得不承认,这小女孩有点邪乎。
她问:“姐姐,你脸上为什么是鲜红色?”
我没有告诉她,那是因为我的眼睛会滴血。
她又问:“姐姐,你的身后也都是血呢!亮亮的血色。我好喜欢。”
我没有告诉她,那些血,是充满了罪恶的不纯之血,喜欢它的人,也不会是好人。
终于。她又问“姐姐,我能看看你披风下面是什么吗?”
我翘起嘴角,饶有兴味的说:“是一句腐烂的尸体。”
说完,我看见小女孩瞪大双眸,似乎正在小小的脑袋里思索什么是腐烂的尸体。
我没说什么。只是轻轻的将利爪伸出来,狠狠的将小女孩的脖颈划开。
鲜血如柱。
低头,吸吮着正在向外喷的血液。
身上仿佛又恢复了一阵活力。
小女孩的布娃娃落在血摊上,被染成红色。
我将女孩子的尸体丢弃在垃圾箱里,等待明天的清扫人员发现,然后送到太平间。
月色下,我抱起那个布娃娃。
突然,我好孤单。
其实,那天,我真的不想吸那个人的血。
只是,陪伴我的大树上溅到了那个人的血滴。
我生命中惟一还蓬勃存活不沾染血渍的树,就这样被玷污了。
我的双眸像利刃的锋刀,一下下割破那人的肉。我看见他眼中的波光,一丝丝的求救信息从里面传出来。
我没有立即吸血,而是抱着布娃娃,坐在他身旁。
他没死。
只是睁大眼睛,惊恐万状的看着我。
我笑了,伸出手指,在他的脖颈上抹下一丝血痕,轻轻吮在嘴里。
腥味冲鼻。
然后又抹一下,将血滴在他因惊诧而张开无法合拢的嘴里。
我看见他的眼中突然是无限苍老的血丝。我知道他不喜欢这个滋味。这样的血腥,只有我一个人喜欢。
奇迹般的,那天,我竟然没有吸他的血。
我只是将布娃娃又占满他身上的血渍。离开了那里。
原来棕色的布娃娃,已经吸收了太多的血液,变得红的骇人。
当然骇人,因为那是人血。
我的大树被玷污了,所以,那个黑暗的小巷再也不是我停留的住所。
再一次抱抱那棵大树。我又走了。
走前望着那棵大树,突然发现它长出了一个暗红色的枝干,上面结满暗红色的布娃娃,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那些暗红色布娃娃都会跳舞。
它们都舞动着。
现在,我在精神病院疗养。
那天离开后,我去了警察局。我自首。
我交待了一切所被我嗜血的人。
他们一一对上了那些人的尸首,正在为破译了一件大案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有人发现我精神不正常。
法庭无法给一个精神病患者判下严重的罪行。
尽管我罪孽之深。
被我所害之人的亲属,那样的眼泪滴在我的面前,就像曾经我所嗜的鲜红色血液。
在精神病院,我遇到了好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