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精神分裂的请拿出确切证据,我想问的是:
第一点:即便是自拍的话,也应该至少用一只手拿着手机吧?可是照片上的陈博涵连只手明显都没有拿手机的可能性。
第二点:拍摄角度,抛开第一个问题,虽然我知道你们答不上来。不过暂且搁着,想问问你们如何拍下这样的自己的正面照?
第三点:“我一直在你旁边”如果说是精神分裂,双重人格的话,本身就是同一个人,那为什么说是在“旁边”?我就是你和我在你旁边这两句话貌似意思可以差上十万八千里。
当然以上三点为我对大部分人所说的人格分裂所产生怀疑的论点,当然对于迷不信这样的人,就当没看见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