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忘记第一次听到盗墓笔记是什么时候了,只是记着开篇的第一句话,记着最初的吴邪。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吴邪,甚至超过小哥。不是因为在众多瓶邪文中的人妻炸毛受,也不是因为他和小哥的种种暧昧,我只是喜欢吴邪,单纯地喜欢。不论是吴邪,小天真,老板,还是小三爷,都是那个温暖如阳光的人。还有那个谁都无法舍下的小哥,那个”像神佛一样的男人”,他是书中最大的迷,也是最令人心疼的人。他没有过去与未来,身上背负着那样沉重的使命,幸有吴邪,有胖子。也许,这世上有很多个张起灵,有很多个张家族长,有很多个小哥但只有一个,只有一个是吴邪的闷油瓶。我所爱的,是整个盗墓笔记,那种深入骨髓的爱,只爱一次,却燃尽一生。你若向我说起方君乾肖倾宇,倾尽天下,我会笑,笑得风淡云轻,但你若向我说起吴邪张起灵,盗墓笔记,我也会笑,却止不住,笑着笑着,就哭了:
第三杯,敬张起灵,
唯愿来生,永不相见。
2015,长白山青铜门,走,小哥,我们回家。
小哥,请记得,有一个人在杭州西湖边,等了你十年。
<长白之约,勿失勿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