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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咸阳公益联盟理事会章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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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前言
公益事业的发展是一个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中必须面对的发展与平等二者之间的平衡所做的选择。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是实现社会公正, 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需要;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需要。关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国家的发达和民族的强盛也是关注社会成员的自身利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公益事业是中国优良传统的延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公益应该不仅仅局限于救助和捐献,更重要的是构建人们的公益心灵。社会的每个阶层,每个派别,每一个人,只要他的公益心灵被激发,就会对社会有益,进而产生互动,使每一个有公益心的人不仅仅关注需要帮助的人,同时更积极地关注与大众相关的公共利益方面的建设。如: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和百姓息息相关的民计民生。


1楼2014-04-01 12:20回复
    第二条
    联盟宗旨和目的
    联盟宗旨:传播公益文化,搭建公益平台,推动公益事业发展。
    联盟目的:践行社会责任,服务他人,让公益贴近生活,让爱心温暖社会。


    2楼2014-04-0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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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联盟发起方
      中国百家电子杂志绿色联盟
      37度爱中国男性第一网


      3楼2014-04-0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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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联盟责任
        1、构建良好的联盟平台,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积极合作,塑造国内良好的公益事业发展氛围和环境;
        2、建立共享的信息渠道:打造相互交流与资源共享的平台,共同探讨公益事业的发展方向,交流相关经验心得,突出第三机构的主导地位;
        3、奠定坚实的合作基础: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双边及多边合作,促进联盟成员间优势资源的整合,实现联盟成员的合作互赢,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4楼2014-04-01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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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成员标准
          联盟吸纳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尊重并自愿接受本章程,具备良好的信誉资质和热衷于建设和推动公益中国爱心满世界事业的发展成为联盟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


          5楼2014-04-01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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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联盟组织机构常设机构
            1、理事会
            2、秘书处


            6楼2014-04-0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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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中国公益联盟秘书处
              联盟秘书处为理事会下设的服务机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联盟日常工作。
              秘书处办公地点:
              秘书处的职责 :
              1、联盟日常业务的处理;
              2、协调组织联盟各种会议;
              3、执行理事会做出的决议;
              4、起草或修改联盟的规章制度;
              5、联盟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8楼2014-04-01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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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联盟经费方式
                1、联盟成员承担参加联盟活动所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
                2、联盟成员费用筹集和报支由联盟成员共同协商决定;
                3、可接受联盟成员之一承办并承担会议费用的全部支出;
                4、联盟募集资金统一由第三方公墓基金会托管,
                5、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联盟的宗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6、定期公布基金的收支帐目,每年向理事会和捐款人汇报基金的使用情况。


                9楼2014-04-01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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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联盟成员的加入
                  1、秘书处是为申请单位提供服务的机构,秘书处受理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申请材料包括加入联盟的书面申请和本单位的企业资质证明等介绍材料。
                  2、理事会通知秘书处告知申请单位审核结果,按加入联盟流程履行相关手续后(填写加盟表格),成为联盟的正式成员;秘书处向全体成员公告新成员加盟信息。并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成员加入信息。
                  3、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申请没有条件限制,但必须完成志愿者注册任务,副理事长需要每年完成150人,常务理事需要每年完成100人,理事需要每年完成60人、会员需要每年完成30人。


                  10楼2014-04-0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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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联盟成员的退出
                    任何成员有权决定退出本联盟,成员退出联盟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联盟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11楼2014-04-0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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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联盟成员的除名
                      成员单位出现严重违反联盟的相关规定,经理事会决议同意批准后,对该成员单位给予除名处理,并向全体成员通报。


                      12楼2014-04-0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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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
                        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联盟成员享有的权利:
                        1、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资源共享、平台共享、信息共享;
                        3、享有联盟项目中的优先合作机会;
                        4、了解联盟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
                        5、参与传媒理论研究和实践运营;
                        6、参加联盟全体成员会议;
                        7、获得联盟公开的文件资料等;
                        8、获得联盟工作文件和相关活动资料等;
                        9、对本联盟工作的建议和监督。
                        联盟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联盟的章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2、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间和最终研究成果;
                        3、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和提交文稿;
                        4、积极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工作会议及相关活动等;
                        5、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6、完成志愿者的注册和志愿者支援费用的收缴工作,联盟成员不得扣留志愿费,全额上缴到指定帐户。
                        7、联盟成员的所有活动必须至少使用一面中国公益联盟的旗帜,所有印刷宣传品需要印有中国公益联盟LOGO及网址。联盟成员要自觉按照《中国公益联盟网站联盟须知》的相关要求在自己网站作好宣传推广工作。
                        8、认真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9、严守联盟秘密,未经联盟许可,联盟成员不可擅自发布和披露联盟的内部信息。


                        13楼2014-04-0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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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附则
                          1、章程生效和修改:
                          本章程自联盟发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联盟章程须经理事 会一致同意后方可修改。
                          2、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联盟理事会。
                          2009年1月8日[2]


                          14楼2014-04-0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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