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知道_百度懂你吧 关注:139贴子:3,954
  • 11回复贴,共1

【百度懂你·财富分配】——2014年4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本帖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分配~
财富值分配规则v1.4
详情如下:
一、答题财富奖
①普通成员:【当周贡献×100%】
②正式成员且当周贡献排名前五:【当周贡献×150%】
③活跃之星(当周贡献排名第一的正式成员):【当周贡献×200%】
二、组织财富奖
①上周有贡献且团队贡献分数占比≥3%,并且同时加入了贴吧及Q群:【+10财富值】
②满足①,且当周在Q群或贴吧有过发言:【+10财富值】
Ps、补充说明
①答题、组织奖分配时分两次,所以每周分配后系统会提示多个通知,请自行根据财富帖子中截图的核对。
②每项奖励不互相冲突,所以不会因为某一项而覆盖另一项;
③若遇【重新修改规则/团队财富值不足/官方举行团队活动】等情况需要调整规则时,将会另行通知。
④本规则即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团队管理层,若有疑问请直接咨询管理。


IP属地:广东1楼2014-04-01 14:24回复
    3月24日~3月30日的答题财富分配:
    第一项:基础答题财富分配




    IP属地:广东2楼2014-04-01 14:27
    回复
      2025-06-09 11:12:30
      广告


      IP属地:天津4楼2014-04-01 14:33
      回复


        IP属地:湖北5楼2014-04-01 14:44
        回复
          哐哐哐哐!3月31日~4月6日!稍待上图。
          另:为了便于管理,从5月起每月月底发放当月(30天内)财富。因为后台都有最近30天贡献的数据记录的,这个不必担心。奖励发放力度不变,只是结算周期由原7天延长至30天(本月还是每周发放,持续到5月4日,4月全部周结束后开始试行。)。
          ①普通成员:【当月贡献×100%】
          ②正式成员且当月贡献排名前五:【当月贡献×150%】
          ③活跃之星(当月贡献排名第一的正式成员):【当月贡献×200%】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6楼2014-04-13 00:23
          回复
            第二项:追加奖&组织奖财富分配
            【奖励200%】:活跃之星——【@飞琰810485364 】
            【奖励150%】: @S_135XXXX0808 @行走在0820 @Jelly玫瑰 @810485364
            追加财富值详情如下:



            IP属地:广东8楼2014-04-13 03:44
            回复
              3月31日~4月6日,以上!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0楼2014-04-13 16:51
              回复
                财富已于20日分发,今日才贴出来。。


                4月7日~4月13日,以上!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3楼2014-04-23 13:42
                回复
                  2025-06-09 11:06:30
                  广告
                  第二项:追加奖&组织奖财富分配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5楼2014-04-26 14:13
                  回复
                    4.14~4.20,以上!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6楼2014-04-26 14:13
                    回复
                      4.21~4.27


                      一、基础答题已分配


                      图片放不上来。。等度娘恢复正常了再说吧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7楼2014-05-03 17:50
                      回复
                        恭喜各位四月最后一批财富值获得者~


                        自4月28日起答题所得的财富值改为月发放,请知晓!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0楼2014-05-05 21: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