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用一支黑色的铅笔,画一出沉默舞台剧,灯光再亮也抱住你。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再大声也都是给你,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喜欢的话就不要浪费机会,就像我这样胆小的人都终于鼓起勇气向我男神表了白,哪怕他接受了八天就把我推开了,我还是尝试了第二次第三次。
终于摔得遍体鳞伤了,我却还是坚持喜欢他,一直到看懂了些东西,才决定放手了,我那种喜欢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对他而言,我可能有点烦人。
我曾经问过他觉不觉得我烦,他说没有。
不管他觉得有没有,照他性格也不可能对我说,是,我觉得你烦。
他说过,我们是好朋友。
如果你单纯说了句,我们是朋友,那我应该没得感觉,但你说的是,我们是好朋友。
可是我们现在碰面招呼都几乎没有一个,可能是真的有点尴尬。
我快十六岁了,快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