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外务大臣掌主交涉,昭布德信,保护侨人佣客,以慎邦交。副大臣贰之。
丞掌机密文移,综领众务。参议掌审议法令,参事佐之。(各部同)
和会司:掌使臣觐见,盟约赏赉,兼司领事更替,司员叙迁。
考工司:掌司铁轨、矿产、电线、船政,凡制造军火,聘用客卿,招工、游学诸事,各擅其职。
榷算司: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综典国债、邮政,勾检本部暨出使度支。
庶务司:掌江海防务,疆域界址,凡传教、游历,赏恤、禁令,裁判狱讼,并按约以待。
有丞、参上行走,额外司员,七品小京官。
所辖:储材馆,提调、帮提调各一人(本部司员内遴派),文案、支应、庶务、俱派员分治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