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定模块(也就是高中的一册书)总结性评价目标
一、确定各模块(对高中信息技术而言,就是一册书)总结性评价目标的建议
高中信息技术的总结性评价(Summative Assessment)要综合考核学生对相关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检验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实际表现,全面体现课程标准对模块学习的各项要求。可以通过编制双向细目表(table of specifications)的方法确保总结性评价目标的全面性。
1.参考“学习目标细目表”,列出构建双向细目表的两个维度及其主要分类
参考“学习目标细目表”中的各项内容,列出要考察的主要“学习内容”和“预期学习结果”,规划并构建总结性评价的双向细目表。双向细目表两个维度的具体题目可以采取高度概括的方式,如表7- 中,“学习内容”一栏可只列出“信息技术”模块的4个部分;而“预期学习结果”这一维度采用“知识”“理解”和“应用”。也可以采取细化的方式,比如在“信息技术”模块的4个部分下列出更细的知识点,在“知识”“理解”和“应用”下规划更为详细的预期学习结果。
2.分别确定不同“学习内容”和各种“预期学习结果”所占权重或题目比例
分别确定不同“学习内容”和各种“预期学习结果”所占的题目比例,将二者所占比例合并后确定各单元格的题目数。例如,可先根据各学习内容知识点的性质,确定在预期学习结果上的其题目比例。以“信息获取”为例,根据该部分学习内容的性质,应重点考察学生在信息搜集方面的“实际应用能力”,则在“信息获取”行与“实际应用”列的交叉单元格就应分配较多的题目。从总体规划上看,信息技术以原理理解和实际应用为主,则这两项的题目数占整体题目数的比例也最高。
需要注意的是,“学习内容”和“预期学习结果”并非完全对应关系,如果有些预期学习结果不适合某些学习内容,则相应的单元格内不安排题目,如表7- 中打“”的单元格。
3.“分项规划、统筹考虑”,形成系统全面而具体明确的双向细目表
根据总结性评价的总考试时间和总题目数,分别乘以各学习内容与不同预期学习结果交叉产生的权重比例(或题目比例),形成最终的双向性细目表。双向细目表将学习结果与课程内容联系起来,并对各个部分赋予相应的权重,用一种全面而均衡的方式说明了学习内容与学习结果综合产生的试题性质及其比例,可直接用于指导试题的编写。
在分项规划的基础上,需要特别注意地是:本教学指导用书前面各模块的 “学习目标细目表”都是分部分、相互孤立描述的。但总结性评价必须将相互关联的知识和相互联系的技能整合起来进行整体考察,而不是使用相互孤立的题目考不同的方面,以免学生形成前后不连贯的知识和相互割裂的技能。所以,在分享规划的基础上,教师需要统筹考虑各部分间的相互关联,尤其需要统筹规划一些跨部分、跨章节的综合知识或能力,例如,“通过信息搜集、加工和表达解决某一实际问题的能力”,确定考察这些综合能力所需的题目总数,然后将其分散到对应得单元格内。
表 “信息技术基础”模块总结性评价双向细目表示例(仅供参考)
知 识 理 解 题目
总数
事实识别 术语解释 程序性知识 对原理、问题解决方法或
或过程规划 法律法规等的理解 实际应用
信息获取 1 1 2 2 4 10
信息加工与表达 1 2 3 4 6 16
信息资源管理 2 2 2 4 10
信息技术与社会 1 2 3 6
题目总数 2 5 8 10 17 42
一、确定各模块(对高中信息技术而言,就是一册书)总结性评价目标的建议
高中信息技术的总结性评价(Summative Assessment)要综合考核学生对相关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检验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实际表现,全面体现课程标准对模块学习的各项要求。可以通过编制双向细目表(table of specifications)的方法确保总结性评价目标的全面性。
1.参考“学习目标细目表”,列出构建双向细目表的两个维度及其主要分类
参考“学习目标细目表”中的各项内容,列出要考察的主要“学习内容”和“预期学习结果”,规划并构建总结性评价的双向细目表。双向细目表两个维度的具体题目可以采取高度概括的方式,如表7- 中,“学习内容”一栏可只列出“信息技术”模块的4个部分;而“预期学习结果”这一维度采用“知识”“理解”和“应用”。也可以采取细化的方式,比如在“信息技术”模块的4个部分下列出更细的知识点,在“知识”“理解”和“应用”下规划更为详细的预期学习结果。
2.分别确定不同“学习内容”和各种“预期学习结果”所占权重或题目比例
分别确定不同“学习内容”和各种“预期学习结果”所占的题目比例,将二者所占比例合并后确定各单元格的题目数。例如,可先根据各学习内容知识点的性质,确定在预期学习结果上的其题目比例。以“信息获取”为例,根据该部分学习内容的性质,应重点考察学生在信息搜集方面的“实际应用能力”,则在“信息获取”行与“实际应用”列的交叉单元格就应分配较多的题目。从总体规划上看,信息技术以原理理解和实际应用为主,则这两项的题目数占整体题目数的比例也最高。
需要注意的是,“学习内容”和“预期学习结果”并非完全对应关系,如果有些预期学习结果不适合某些学习内容,则相应的单元格内不安排题目,如表7- 中打“”的单元格。
3.“分项规划、统筹考虑”,形成系统全面而具体明确的双向细目表
根据总结性评价的总考试时间和总题目数,分别乘以各学习内容与不同预期学习结果交叉产生的权重比例(或题目比例),形成最终的双向性细目表。双向细目表将学习结果与课程内容联系起来,并对各个部分赋予相应的权重,用一种全面而均衡的方式说明了学习内容与学习结果综合产生的试题性质及其比例,可直接用于指导试题的编写。
在分项规划的基础上,需要特别注意地是:本教学指导用书前面各模块的 “学习目标细目表”都是分部分、相互孤立描述的。但总结性评价必须将相互关联的知识和相互联系的技能整合起来进行整体考察,而不是使用相互孤立的题目考不同的方面,以免学生形成前后不连贯的知识和相互割裂的技能。所以,在分享规划的基础上,教师需要统筹考虑各部分间的相互关联,尤其需要统筹规划一些跨部分、跨章节的综合知识或能力,例如,“通过信息搜集、加工和表达解决某一实际问题的能力”,确定考察这些综合能力所需的题目总数,然后将其分散到对应得单元格内。
表 “信息技术基础”模块总结性评价双向细目表示例(仅供参考)
知 识 理 解 题目
总数
事实识别 术语解释 程序性知识 对原理、问题解决方法或
或过程规划 法律法规等的理解 实际应用
信息获取 1 1 2 2 4 10
信息加工与表达 1 2 3 4 6 16
信息资源管理 2 2 2 4 10
信息技术与社会 1 2 3 6
题目总数 2 5 8 10 17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