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这二段说明了,郭襄与一般成长中的少女,并没什麼二样!其实,会对异性产生兴趣、喜欢,不止是生理时钟的起动,心灵上更重要的原因是,要开启我们人类进入一个更广大的领域--爱之门(不是只局限在家庭里的亲情而已);而这把钥匙,就是所谓的「喜欢」!我们可以用这个喜欢,去开启各式各样的门,若不喜欢,可随时再把门给关上;所以,「喜欢」是非常自由的!
但是,这种自由的喜欢,仍是只属於心灵层次上的;若落实在现实生活上,那就不能无限量的「只要我『喜欢』,又有什麼不可以」!像书中的郭襄,为了去见她喜欢的神雕侠,在夜里跟著怪模怪样的大头鬼跑了!要是您家的儿女、姐妹、亲朋好友的女孩,为了去见一个素未谋面的网友,半夜里跟一个人走了,两日两夜不归,不知您有何感想?
还有,在襄阳城军务紧急,而丐帮帮主鲁有脚在襄阳郊外被杀,大家都知道蒙古营里到了高手时;咱们的郭襄,在子夜里独自一个儿,打了一葫芦酒、提了一只菜篮,到襄阳城外的羊太傅庙,来吊祭这个忘年之交鲁有脚;要不是杨过在暗中救了她,可能早就被尼摩星给...不知郭襄这会的行为,算是真情流露?还是率性而为?抑或者是什麼?
至於,那些个黑衣尼圣因、百草仙、人厨子、九死生、狗肉头陀、韩无垢、张一氓等人,是主动到郭襄房里来与她喝酒、庆祝她十六岁生日;至於送礼方面,应该还是看在神雕侠的金面上,早就备妥了的,而不是看郭襄豪爽,临时起议送的!而郭襄也豪迈的尽地主之谊,与其开怀畅饮、谈笑风生...还好这不是在现代,不然一个女孩子家,与一堆黑道人物开生日小派对~不知您可放心得下?
现在,让我们来说说,郭襄把「喜欢」真正滥用在什麼地方。当她看到杨过纵身往断肠崖一跃,已堕入下面的万丈深谷之中;咱们的郭襄,双足一登,跟著也跃入了深谷...这像不像小情侣一时冲动的「殉情」?在我们都不知下面是个深水潭时,为了「救」(因为后来,郭襄在绝情谷底的水潭边,对杨过说:「我来叫你保重身子,不可自寻短见。」)一个早已落崖之人,自己也跟著跳下去,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