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乞丐要饭至街口,忽见一年轻的女孩正抱着父亲哭泣。乞丐向围观者询问事情的缘由。就有人告诉他:这是债主正要把女孩抢去抵债,故而女孩在悲伤哭泣。乞丐又进一步得知那父女俩仅仅只是欠了十两银子而已。当即乞丐就怒斥那债主太不仁义,竟然为了十两银子就要使人家骨肉分离。债主看他是个乞丐便冷笑着说:既然如此你就替他还了吧。结果乞丐便真的把失主刚才给的十两银子拿出来,替父女俩还了债。债主便不得不放过了父女俩。其实那债主的本意并不是要那十两银子,而是见那女孩貌美想要图谋罢了。这下突然冒出个乞丐搅了他的“好事”,因此怀恨在心,便诬告乞丐是贼,那十两银子是偷来的赃款。县令陈某接到此案后,认真审理,认为乞丐是冤枉的,恰巧这时那失主得知此事便立刻来作证,乞丐的冤屈得以昭雪。县令当即赞赏了乞丐,严惩了诬告的债主,并下了一道命令,把每天当地粮商交纳给官府检验的米样全部赏给乞丐,不再让他受乞讨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