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晳(1694年-1742年),爱新觉罗氏,满州镶蓝旗 人,清朝宗室 。皇太子胤礽 的长子。赫舍里皇后原配的孙子。 生平编辑 清圣祖 康熙 的嫡长孙,废太子(原皇太子 )胤礽 的庶长子(胤礽无嫡子,弘晳原为胤礽第二子,长子与弘晳同母,长弘晳三岁,十一岁殇,晋为长子),幼年深得康熙 圣祖爷的宠爱与赏识。雍正 元年(1723年)晋理郡王。 雍正六年(1728年)袭理亲王。原赐王府於京郊郑家庄,曾仿照宫中私设“内务七司”。乾隆帝 早年曾评论其堂兄弘晳「自以为旧日东宫之嫡子,居心甚不可问」, 而弘晳本人亦认为自己的血统比乾隆帝更为高贵(雍正帝,乾隆帝皆为庶出),因而成为其聚众叛乱的藉口。 他们府内朝堂大臣与皇帝推论,雍正帝死后纠结皇亲国戚,阴谋趁皇帝高宗春狩时夺取帝位。 乾隆 四年(1739年),三春过后爆发著名的弘晳逆案。事发弘晳遭夺爵,著胤礽 第十子弘㬙 袭多罗理郡王,除宗籍,改弘晳名为四十六,圈禁景山东果园内。 乾隆七年(1742年)九月,过世,终年四十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