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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热点:商贩给城管打分
【热点背景】
城管做得好不好,商贩有发言权。2014年4月,武汉城管邀请部分商户为城管队员打分。成绩将对城管队员评优、绩效工资产生影响。 这是继“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围观执法”、“献花执法”之后,武汉城管又出新招—“请商贩打分”。成绩将对城管队员评优、绩效工资产生影响。此事在社会上引起热议。
【理论分析】
一方面,商贩给城管打分具有正面效应。看似简单的城管部门执法,却肩担着社会维稳的重担,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会底层建筑稳定了,我们的城市、国家才能够稳定、发展。这就注定城管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同时也考验着每位城管执法都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只有看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城管部门执法理念和方式才会有所突破,无论是“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围观执法”、“献花执法”,还是今日的“请商贩给城管打分”,可以说,社会民众从中看到的是一个力求人性执法、为民执法的新城管形象,它传递出来的是一种社会正效应。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武汉“请商贩给城管打分”的新举措,无论是否会制约城管执法的手脚,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至少说明城管正在执法与群众工作寻求最佳切入点,这是一种尝试,而社会民众却能从其中看到城管形象自我重塑的努力。
另一方面给城管打分有失权威,需补强权利意识。作为利益攸关方,城管和商贩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在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由被管理的商贩给城管“挑刺”,本不属于什么制度性创新。不过由于城管和商贩的敏感关系,以及一直以来表现出的强弱差距,使得这样的测评极具眼球效应。不过较之于打分本身来说,认为商贩给城管进行评价,容易丧失执法权威,明显违反了基本常识,依然延续着一种权力思维。
只有当权利者的作用得到了尊重与发挥,权力才会低下高昂的头而俯身作好服务。商贩给城管打分,在权力者看来,可能有些不适应,但若是“容易丧失执法权威性”属于社会认识,则暴露出一些人依然延续着权力治理的思维,未能真正读懂权利者应当扮演的角色。由于这样的认识还存在很大的普遍性,才导致权利意识不足,对权力的主动监督的力度不够,权利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力自然也就会无所敬畏,并可以随意突破社会底线。
此外,创新执法不能流于形式,更要注重服务城市这个本质。城管问题由来已久,仅有执法形式的创新也许难以解决城管执法中的问题。扭转城管执法形象,还需配套制度做支撑。否则,柔情执法只是一个美丽“花招”,最终流于形式,不能修成“正果”。 城管想用新型执法方式改变人们的偏见,摆脱过去暴力执法的形象,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更重要的还是研究长效机制,不要让执法方式的探索仅仅停留在外在的形式,甚至陷入越走越偏激的怪圈。人们长期以来对城管形成的印象并不会因一个眼神、一朵玫瑰就能轻易改变。“打分”也好,“献花执法”也罢,只是对执法手段的修修补补,是治标不治本。要想真正创新城市管理,必须改变思路,从“城市管理”迈向“城市服务”,要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措施]
一是要合理分配评价权。对于城管的评价,商贩、市民以及体制内都应有一套打分系统,至于这些打分的占比是多少,则需要综合考量,以达到最佳的平衡——既能有效遏制城管暴力执法,又能杜绝商贩评价左右城管行为。只要合理地分配评价权,“商贩给城管打分”就可能达到共赢的效果。
二是改进执法方式,把“对垒”变“帮扶”。城管执法要改变过去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做法,实现由防控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把和谐社会理念引入到城市管理中。树立亲民理念,通过理性化执法、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执法管理由过去的“围追堵截”,转变为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寓执法管理于便民服务之中,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要坚持以群众为“主语”,以民生为“主题”,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第一标准,把群众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意见作为第一财富,倾听百姓呼声,着力为民排忧解难,妥善解决“脸皮”和“肚皮”、“市容”和“繁荣”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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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热点:商贩给城管打分
【热点背景】
城管做得好不好,商贩有发言权。2014年4月,武汉城管邀请部分商户为城管队员打分。成绩将对城管队员评优、绩效工资产生影响。 这是继“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围观执法”、“献花执法”之后,武汉城管又出新招—“请商贩打分”。成绩将对城管队员评优、绩效工资产生影响。此事在社会上引起热议。
【理论分析】
一方面,商贩给城管打分具有正面效应。看似简单的城管部门执法,却肩担着社会维稳的重担,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会底层建筑稳定了,我们的城市、国家才能够稳定、发展。这就注定城管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同时也考验着每位城管执法都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只有看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城管部门执法理念和方式才会有所突破,无论是“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围观执法”、“献花执法”,还是今日的“请商贩给城管打分”,可以说,社会民众从中看到的是一个力求人性执法、为民执法的新城管形象,它传递出来的是一种社会正效应。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武汉“请商贩给城管打分”的新举措,无论是否会制约城管执法的手脚,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至少说明城管正在执法与群众工作寻求最佳切入点,这是一种尝试,而社会民众却能从其中看到城管形象自我重塑的努力。
另一方面给城管打分有失权威,需补强权利意识。作为利益攸关方,城管和商贩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在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由被管理的商贩给城管“挑刺”,本不属于什么制度性创新。不过由于城管和商贩的敏感关系,以及一直以来表现出的强弱差距,使得这样的测评极具眼球效应。不过较之于打分本身来说,认为商贩给城管进行评价,容易丧失执法权威,明显违反了基本常识,依然延续着一种权力思维。
只有当权利者的作用得到了尊重与发挥,权力才会低下高昂的头而俯身作好服务。商贩给城管打分,在权力者看来,可能有些不适应,但若是“容易丧失执法权威性”属于社会认识,则暴露出一些人依然延续着权力治理的思维,未能真正读懂权利者应当扮演的角色。由于这样的认识还存在很大的普遍性,才导致权利意识不足,对权力的主动监督的力度不够,权利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力自然也就会无所敬畏,并可以随意突破社会底线。
此外,创新执法不能流于形式,更要注重服务城市这个本质。城管问题由来已久,仅有执法形式的创新也许难以解决城管执法中的问题。扭转城管执法形象,还需配套制度做支撑。否则,柔情执法只是一个美丽“花招”,最终流于形式,不能修成“正果”。 城管想用新型执法方式改变人们的偏见,摆脱过去暴力执法的形象,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更重要的还是研究长效机制,不要让执法方式的探索仅仅停留在外在的形式,甚至陷入越走越偏激的怪圈。人们长期以来对城管形成的印象并不会因一个眼神、一朵玫瑰就能轻易改变。“打分”也好,“献花执法”也罢,只是对执法手段的修修补补,是治标不治本。要想真正创新城市管理,必须改变思路,从“城市管理”迈向“城市服务”,要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措施]
一是要合理分配评价权。对于城管的评价,商贩、市民以及体制内都应有一套打分系统,至于这些打分的占比是多少,则需要综合考量,以达到最佳的平衡——既能有效遏制城管暴力执法,又能杜绝商贩评价左右城管行为。只要合理地分配评价权,“商贩给城管打分”就可能达到共赢的效果。
二是改进执法方式,把“对垒”变“帮扶”。城管执法要改变过去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做法,实现由防控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把和谐社会理念引入到城市管理中。树立亲民理念,通过理性化执法、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着力解决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执法管理由过去的“围追堵截”,转变为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寓执法管理于便民服务之中,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要坚持以群众为“主语”,以民生为“主题”,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第一标准,把群众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意见作为第一财富,倾听百姓呼声,着力为民排忧解难,妥善解决“脸皮”和“肚皮”、“市容”和“繁荣”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