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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我只是转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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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除了人类这种物种之外,天地间还存在着鬼、怪、妖、魔、龙五族,人类作为六族中最弱小的一族和妖、魔两族共同生活在地上,鬼和怪两族同属一支,生活在地下,而最高贵,也是最有实力的龙族,遗世而独立,生活在九天之上。
为了夺取更多的地盘,各种族之间经常会发生战争,人类因为数量繁多,而且奇人异士不在少数,所以尽管在和妖魔族的战争中处于下风,也不至于败得太惨。
龙族因为实力远高于其他种族,曾经妖魔族妄想挑战龙族,联合了鬼怪族一齐向龙族示威,结果被打的溃不成军,鬼怪族就是在那个时候大伤元气乖乖潜在地下修养,再没有出来做过恶。
话说,高贵的龙族之间也有等级的存在,龙族也分为五大种族,红、青、黑、蓝、白,分为不同的支系掌管着天空不同的方位,红族是生命守护者,掌管着南方,青族是时间守护者,掌管着东方,黑族是大地的守护者,掌管着北方,蓝族是魔法之王,掌管着中方,白族是梦境的守护者,掌管着西方。
五大支系互不干涉,权利相当,实力却存在悬殊,其中以白族和黑族稍强,但是五族之间不存在纠纷,甚至来往的很是友好。
在龙族中,有一个很出名的兄弟连,有十二只龙,来自不同支系。
红族金钟仁(红铜色)、金珉硕(深红色),金俊绵(红黑色),黑族吴亦凡(黑金色)、黄子韬(深褐色),白族鹿晗(银蓝色)、吴世勋(银白色),张艺兴(淡金色),青族朴灿烈(墨绿色),金钟大(黄绿色),蓝族边伯贤(深蓝色)、都暻秀(珍珠母色),
红族三人一母同胞,其他九人之间并无血亲关系。最年长的金珉硕已经五万多岁了,最年幼的吴世勋才刚满一万岁。
在吴世勋满一万岁的成年礼上,其他十一龙全都到场,每人捧得礼物都不一样,但任意一件流落到人间都是价值连城的罕见宝物。白族是梦境的守护者,有一件宝物,叫幻,是一面可以看到任何物种梦境,也是可以随意更改人的梦境的镜子,白龙之王在小儿子的成年礼上将这件宝物送给了他,可是年幼的吴世勋并不知道这件宝物的威力,把它搁置在一边开始研究吴亦凡送来的一件泛着磷光的羽翼。
“亦凡哥,我们龙是有飞行的能力的,你送我这件羽翼干吗?”
吴亦凡宠爱的摸摸他的头,把羽翼拿起,披在吴世勋的身上,“这件羽翼是我在南海凫水时在水下一万米发现的宝贝,穿上它,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更改自己的外形,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并且它也是件防护宝贝,任何武器都无法伤害到你,除了龙之殇。”
顿了顿,吴亦凡又说:“最直接的一点,你穿上它就可以和我们一起入海了。”
这句话引来其他十子的笑声,吴世勋红了脸,说来真是个笑话,身负最高贵的血统,上天入海就该是家常便饭一样,但是白龙一族的幺子居然怕水,在一千岁的时候还因为被哥哥们强行丢进天上的莲池里差点溺死,这是吴世勋一生的耻辱。
虽然这群哥哥们一直拿这件事当做笑料,但是私下里还是想尽了办法,这不,一得到这个宝贝,高贵的黑龙之王就双手捧了乐颠颠的送来。
吴世勋心里想着吴亦凡的样子,将羽翼合拢,再打开的时候已经是吴亦凡的样子了,两个一模一样的外形站在一起,就连平时跟吴亦凡走的最近的黄子韬也没有办法辨认出来。
吴世勋很是喜欢这个宝贝,除了可以入海之外,他想的最多的却是以后可以顶着随便哪个哥哥的名号出去晃悠也不用担心闯祸没有给自己收拾残局了。
“鹿哥,你的礼物呢?”吴世勋扯着鹿晗藏在身后的手,一个细长的锦盒被拿了出来,吴世勋抢过来迫不及待的打开,一支火红色的羽毛静静的躺在里面。
“这是?”
“这是鸾鸟的尾羽吧,是不是,二哥?”金钟仁翻看了一下,猜测道。
“没错。”在除龙族之外的五族中,属妖族的外貌水平最高,而妖族中,又属鸾鸟最甚,一只成年的鸾鸟体型可达一只成年龙的四分之一,颜色从最浅的白色到最深的火红色不等,颜色越深,修为越高,而鹿晗送的这支尾羽,明显是一只修为甚高的成年鸾鸟身上的。
“二哥,这跟羽毛有什么特殊的用处么?”黄子韬也凑过来扒拉了一下,除了颜色好看之外,他实在想不出来这根长一两米的羽毛有什么用,做装饰吧,太艳,拿去扫地都嫌少。
“鹿晗,这支尾羽你怎么得来的?”阅历最广的金珉硕自然知道对于鸾鸟一族来说,尾羽有多么重要,成年鸾鸟一般最长的尾羽会有三到四根,所有的额修为都聚集在尾羽上,从长度来看,这只鸾鸟至少也有几万年的修为了,这下少了一根尾羽,怎么着也得失去近万年的修为。
“前日,我在东海的一座山上闲来无聊就试了下我最近布下的一个阵法,这只鸾鸟误入阵中,被斩下一支尾羽。”某龙完全不拿自己犯下的事当做错事,反而引以为傲,洋洋自得的捋着胡须。
“赶紧给人家还回去,你不是不知道尾羽对鸾鸟的重要性,而且我记得东海是鸾鸟的栖息地,你在人家的地盘上伤人就已经打破了互不侵犯的约定了。”
“那有什么,整个妖族我都不放在眼里,何况区区鸟类,别说是误伤,只要十二弟喜欢,我就算生拔也得把它得了来!”金珉硕皱起了眉头,这个二弟什么都好,就是太傲气,这个性子将来肯定会吃大亏。
“算了大哥,既然得到手就不要送回去了,何况你看,十二弟很喜欢呢!”
吴世勋两手握住折了折,柔韧性不错,用来做自己那件月白色袍子的腰带倒是别致。
“勋呐,你可不要小看这支尾羽,你注意到没有,这支尾羽的尾端已经开始泛金色了,这是权力的代表,也是鸾鸟一族的令牌,拥有了它,你可以轻易的差遣鸾鸟一族。”对二子鹿晗来说,天下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什么互不侵犯的约定,约定是干嘛的?对于别人来说约定可能是用来遵守的,但对于鹿晗来说,约定就是用来打破的!
“是吗?谢谢二哥。”吴世勋越看越喜欢,他跟鹿晗是一样的个性,只要喜欢就一定要得了来,不管代价和后果如何,那不是他们会考虑的事儿。


1楼2014-04-26 13: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