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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改已走在前列 山东版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年内或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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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2年3月,山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确定在东营和临沂两市以及部分县(市、区)开展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工作,大胆探索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两类新型民间融资形式。在山东金改“22条”把构建民间融资体系作为重点方向之一后,2013年10月28日,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从政策层面对民间融资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开展业务的范围做了相应的规定。
除此之外,在全国地方金融第十八次论坛上,有专家认为,现在山东金改的难点还在于现行的法律法规障碍。有些创新需要现行法律法规在背后做支撑,如果没有法律法规做支撑,未来执法就缺少依据。诸如民间融资,提到了规范化和阳光化,但并没有提法制化,就是因为现在对民间融资缺少法律的支持。
方向:鼓励民资参与县域金融改革
实际上,自山东金改以来,政府也给市场上活跃的民间资本打开了一扇窗,比如探索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金融机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配合山东“一圈一带”推进县域金融创新试点。
根据山东省统计的最新数据,截至3月末,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达273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241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32家,共吸纳民间资本138.87亿元。“这个数量尽管不大,但总算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始。现在,经过这一年对民间资本阳光化和规范化的管理,山东省现在地下钱庄的发案数、发案金额和参加集资的人数已经都退出了全国的前十位。这是很不容易的。”李永健说。他表示,把全部4000亿的地下民间资本全部阳光化不够现实,但是可以逐渐减少它的比例,使它更加规范化地运作。
山东版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或年内出台——拟借鉴温州经验实施强制备案
山东金改已一年有余,从改革前期的规划和效果来看,山东似乎正在搭建一个民间金融体系,而其中包括民间融资机构的清理、规范以及再扩大,还包括了民资参与农信社改革等。
4月28日,山东金融办主任李永健对《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透露,山东版的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最早能在今年底或明年上半年出台,其中也将纳入强制备案制度,以此来规范规模达4000亿元的地下民间融资。
李永健说“山东金改的前景是可观的,在一步步的推进中,阶段性的效果已经有所显现,更重要的是,全社会人士要逐步达成统一的认识,各级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要能站在全局的角度来看改革的措施,减少条条框框的束缚,这样,改革推进起来就能更快更好一些。”


1楼2014-04-29 14: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