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年底就期盼着,快五个月过去了,计划了这么久终于踏上火车了。差不多12年的喜欢吧,终于终于要到现场去听你的演唱会了,这种莫名的兴奋只言片语根本说不清,日思夜想以至于去看你的前两天晚上做梦都是在家门口听了你的演唱会。
火车哐啷哐啷的走,我心里满是期待,不停地想象着周五晚上的场面,盛大的粉海,所有杰迷一起挥舞着荧光棒然后大合唱。上次见你是去年11月在昆明的咪咕汇现场,第一次亲眼看见你,亲耳听到你压轴登场唱《惊叹号》《红尘客栈》和《青花瓷》,当时真的是声嘶力竭,第二天起床嗓子都哑了。那天之后就想,要是能去你的演唱会现场,感觉一定棒极了,说不定会嗨到飙泪。所以,2014年,贵阳,魔天伦,我来了。 周杰伦,你是一个时代不是吗,读小学读初中的时候我能找到很多志同道合的杰迷,可惜到了大学,很多人对我激动的跑去贵阳看你演唱会这事儿不以为然,甚至觉得“不就是周杰伦,有什么可看的,至于吗”。我觉得至于。
我爱了你12年,我只听了你3小时的演唱会。
3个小时真的太短又仿佛太长。12年的记忆在那天晚上全部被你召唤回来了。
我清楚的记得上小学那会儿点播台几乎天天在放你的歌,第一次接触你的音乐就是从那里开始的。听你的第一首歌是《简单爱》,老实说当时年纪小也不太知道歌词唱些什么,反正旋律就是特朗朗上口。后来还在点播台听了《爸我回来了》《斗牛》《龙卷风》等等等等,虽然确实也有点跟着表姐盲目崇拜的意思,但那个时候真觉得这个戴鸭舌帽咬字不清的大男孩简直太有个性了。
在公车上晕晕乎乎的站了一个多小时,终于从市区摇到了贵阳奥体中心。在车上认识了一个女生,是追你13年的铁粉,我们一行五个人奔下车,兴奋的入场。
8点15,全场灯灭,在3万人的尖叫声中你唱着《惊叹号》从舞台中央出现。
“后视镜里的世界,越来越远的道别。你转身向背,侧脸还是很美……”,你开始唱《一路向北》,然后我开始掉眼泪。我第一次相信认真听一个人的歌真的会哭。你在台上安静的唱,我们在台下安静的和。 六年级的时候我最热衷的事就是帮我姐抄歌词,抄到几乎可以把《十一月的萧邦》倒背如流,忍不住感叹《一路向北》和《发如雪》的歌词简直美哭。
“天灰灰,会不会,让我忘了你是谁,夜越黑,梦违背,难追难回味……”,很早很早的一首老歌,依旧是大合唱,你说,继续听你的歌,就不会有《世界末日》。
不知不觉,喜欢你已经那么多年。房间里面有一张海报,是十年前搬家的时候贴的。那上面就是你。其实我根本算不上你的“脑残粉”,因为相比起那些骨灰级粉丝我真的什么都没做。对你的喜欢在初中几乎到达了顶峰,《我很忙》和《魔杰座》那两张专辑从头到尾翻来覆去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上课听走路听睡觉也在听,随便翻开那个时候的课本,每一本上面都有我抄下来的歌词,MP3里面三分之二都是你的歌。
“接下来这几首歌,是你们13年来的回忆,也是我的回忆。”
《彩虹》《轨迹》《牛仔很忙》《星晴》《回到过去》。许久不听的歌曲,不经意间再听到时,熟悉的旋律总会唤醒某些沉睡的记忆,那些突然涌上心头的青春往事,如同春风拂面,也像一颗猝不及防穿过胸膛的子弹。想起了曾经上课偷偷摸摸塞着耳机听歌的日子,想起了某人说,他最喜欢的是《轨迹》。周杰伦,谢谢你的美好旋律,让我的青春有迹可循。
“我的很多歌迷都已经结婚了,有些都已经有小孩了。今天我妈妈也在现场,昨天接机的时候一个老师跟我妈妈说,她是我的歌迷,从第一张就追我,到现在她自己的小孩都已经六岁了,会唱《龙卷风》。”
听你说这个的时候,眼泪又大颗大颗的往下掉。想起当年我屁颠儿屁颠儿的跟我姐屁股后面跑,她上初中,我念小学,每天放学就往她家奔,然后搬出她的录音机,开始放你的磁带,一直听到天黑才回家。一直听一直听,听到我都大二了,听到我姐都已经结婚了。我在微博上看到过一段话,“无可否认他确实老了,没有当年《爱在西元前》是嗓音的游刃有余,没有了The One时的热力四射,但是他依然是我所钟爱的那个杰伦,就这么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的吉他弹唱就很好,因为当年那些听你歌的人,也老了.不用感谢我们的生死相依,因为这是你一直对我们不离不弃。”你说你希望以后三代都听你的歌,我想说我一定会的,总有一天我会背着单反坐在VIP第一排离你最近的位置听你唱歌,就算以后两鬓斑白布满皱纹,只要你还在唱,我就去听你的演唱会,就像微博上那对老夫妻。一辈子那么长,再给你几个13年又何妨?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唱完《晴天》,我真的以为整场演唱会结束了。虽然知道会有encore,但是整整四次返场,还是给了我们太大的惊喜。全场震耳欲聋的呼喊“周杰伦”,第N次大合唱《开不了口》,第一次听你唱从来没在演唱会上演出过的《最长的电影》,那一句“再给我两分钟,让我把记忆结成冰”大概是全体杰迷当时最想跟你说的话。再后来,全场起立,所有人都会唱“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所有人在你问道“想不想回家”的时候都声嘶力竭的大喊“不想”。
不想回家,真的不想,想听你唱三天三夜,想从你的歌里找回那些感动的记忆。
我去年邀约人买票的时候,都被婉拒了。后来猴子说,白菜,我陪你去。我着实还是感动了一把,之前没料到猴子会这么说,当然,她确实这么做了,我们一起来了贵阳。上新闻采访写作课的时候晋群说,生活中能感动你的人不一定是Ta做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可能只是因为Ta的一个动作一句话一件小事。好像是这样的,初中时候猴子我们一起迷恋Jay,当时我没手机没电脑,只好老是麻烦她帮我下载歌打印歌词之类的,老好人从来没嫌我烦,那段时间葛根我们塞着耳机一边听《稻香》一边互抄作业,好几年过去了现在聚起来一回想,依然是津津乐道的话题。
最后你还是唱了“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
我20岁的这一年,你35。记忆中的你永远是最初的样子。
现在再回头听那年轻的你和我们,总怀着一份珍惜和不舍,总是怀念留在那个时候的你和自己,还有那些出新专辑的夏天耳畔胡乱刮过的风和四处乱飞的书籍和试卷。
周杰伦,明年再见。
火车哐啷哐啷的走,我心里满是期待,不停地想象着周五晚上的场面,盛大的粉海,所有杰迷一起挥舞着荧光棒然后大合唱。上次见你是去年11月在昆明的咪咕汇现场,第一次亲眼看见你,亲耳听到你压轴登场唱《惊叹号》《红尘客栈》和《青花瓷》,当时真的是声嘶力竭,第二天起床嗓子都哑了。那天之后就想,要是能去你的演唱会现场,感觉一定棒极了,说不定会嗨到飙泪。所以,2014年,贵阳,魔天伦,我来了。 周杰伦,你是一个时代不是吗,读小学读初中的时候我能找到很多志同道合的杰迷,可惜到了大学,很多人对我激动的跑去贵阳看你演唱会这事儿不以为然,甚至觉得“不就是周杰伦,有什么可看的,至于吗”。我觉得至于。
我爱了你12年,我只听了你3小时的演唱会。
3个小时真的太短又仿佛太长。12年的记忆在那天晚上全部被你召唤回来了。
我清楚的记得上小学那会儿点播台几乎天天在放你的歌,第一次接触你的音乐就是从那里开始的。听你的第一首歌是《简单爱》,老实说当时年纪小也不太知道歌词唱些什么,反正旋律就是特朗朗上口。后来还在点播台听了《爸我回来了》《斗牛》《龙卷风》等等等等,虽然确实也有点跟着表姐盲目崇拜的意思,但那个时候真觉得这个戴鸭舌帽咬字不清的大男孩简直太有个性了。
在公车上晕晕乎乎的站了一个多小时,终于从市区摇到了贵阳奥体中心。在车上认识了一个女生,是追你13年的铁粉,我们一行五个人奔下车,兴奋的入场。
8点15,全场灯灭,在3万人的尖叫声中你唱着《惊叹号》从舞台中央出现。
“后视镜里的世界,越来越远的道别。你转身向背,侧脸还是很美……”,你开始唱《一路向北》,然后我开始掉眼泪。我第一次相信认真听一个人的歌真的会哭。你在台上安静的唱,我们在台下安静的和。 六年级的时候我最热衷的事就是帮我姐抄歌词,抄到几乎可以把《十一月的萧邦》倒背如流,忍不住感叹《一路向北》和《发如雪》的歌词简直美哭。
“天灰灰,会不会,让我忘了你是谁,夜越黑,梦违背,难追难回味……”,很早很早的一首老歌,依旧是大合唱,你说,继续听你的歌,就不会有《世界末日》。
不知不觉,喜欢你已经那么多年。房间里面有一张海报,是十年前搬家的时候贴的。那上面就是你。其实我根本算不上你的“脑残粉”,因为相比起那些骨灰级粉丝我真的什么都没做。对你的喜欢在初中几乎到达了顶峰,《我很忙》和《魔杰座》那两张专辑从头到尾翻来覆去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上课听走路听睡觉也在听,随便翻开那个时候的课本,每一本上面都有我抄下来的歌词,MP3里面三分之二都是你的歌。
“接下来这几首歌,是你们13年来的回忆,也是我的回忆。”
《彩虹》《轨迹》《牛仔很忙》《星晴》《回到过去》。许久不听的歌曲,不经意间再听到时,熟悉的旋律总会唤醒某些沉睡的记忆,那些突然涌上心头的青春往事,如同春风拂面,也像一颗猝不及防穿过胸膛的子弹。想起了曾经上课偷偷摸摸塞着耳机听歌的日子,想起了某人说,他最喜欢的是《轨迹》。周杰伦,谢谢你的美好旋律,让我的青春有迹可循。
“我的很多歌迷都已经结婚了,有些都已经有小孩了。今天我妈妈也在现场,昨天接机的时候一个老师跟我妈妈说,她是我的歌迷,从第一张就追我,到现在她自己的小孩都已经六岁了,会唱《龙卷风》。”
听你说这个的时候,眼泪又大颗大颗的往下掉。想起当年我屁颠儿屁颠儿的跟我姐屁股后面跑,她上初中,我念小学,每天放学就往她家奔,然后搬出她的录音机,开始放你的磁带,一直听到天黑才回家。一直听一直听,听到我都大二了,听到我姐都已经结婚了。我在微博上看到过一段话,“无可否认他确实老了,没有当年《爱在西元前》是嗓音的游刃有余,没有了The One时的热力四射,但是他依然是我所钟爱的那个杰伦,就这么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的吉他弹唱就很好,因为当年那些听你歌的人,也老了.不用感谢我们的生死相依,因为这是你一直对我们不离不弃。”你说你希望以后三代都听你的歌,我想说我一定会的,总有一天我会背着单反坐在VIP第一排离你最近的位置听你唱歌,就算以后两鬓斑白布满皱纹,只要你还在唱,我就去听你的演唱会,就像微博上那对老夫妻。一辈子那么长,再给你几个13年又何妨?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唱完《晴天》,我真的以为整场演唱会结束了。虽然知道会有encore,但是整整四次返场,还是给了我们太大的惊喜。全场震耳欲聋的呼喊“周杰伦”,第N次大合唱《开不了口》,第一次听你唱从来没在演唱会上演出过的《最长的电影》,那一句“再给我两分钟,让我把记忆结成冰”大概是全体杰迷当时最想跟你说的话。再后来,全场起立,所有人都会唱“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所有人在你问道“想不想回家”的时候都声嘶力竭的大喊“不想”。
不想回家,真的不想,想听你唱三天三夜,想从你的歌里找回那些感动的记忆。
我去年邀约人买票的时候,都被婉拒了。后来猴子说,白菜,我陪你去。我着实还是感动了一把,之前没料到猴子会这么说,当然,她确实这么做了,我们一起来了贵阳。上新闻采访写作课的时候晋群说,生活中能感动你的人不一定是Ta做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可能只是因为Ta的一个动作一句话一件小事。好像是这样的,初中时候猴子我们一起迷恋Jay,当时我没手机没电脑,只好老是麻烦她帮我下载歌打印歌词之类的,老好人从来没嫌我烦,那段时间葛根我们塞着耳机一边听《稻香》一边互抄作业,好几年过去了现在聚起来一回想,依然是津津乐道的话题。
最后你还是唱了“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
我20岁的这一年,你35。记忆中的你永远是最初的样子。
现在再回头听那年轻的你和我们,总怀着一份珍惜和不舍,总是怀念留在那个时候的你和自己,还有那些出新专辑的夏天耳畔胡乱刮过的风和四处乱飞的书籍和试卷。
周杰伦,明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