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法庭审判依据真实史实。这宗案例的判决是韩国的战后赔偿诉讼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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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院二审判韩国被掳劳工向日政府索赔案胜诉
2005年1月20日综合路透社:日本广岛高等法院1月19日下达二审判决。
审判长西岛幸夫撤销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勒令政府向40名被抢掳至日本的韩国劳工每人支付1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23万元)赔偿。
韩国人李根睦(78岁)等40人起诉日本政府和三菱重工等企业,指控其在太平洋战争期间,从朝鲜半岛强掳他们到广岛原三菱重工工厂工作,并导致他们随后遭到原子弹爆炸袭击,要求得到总额4.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000万元)的损害赔偿以及所欠工资。
1999年日本低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1月19日,广岛高等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40名原告每人支付120万日元赔偿。
日本共同社指出,二战期间,有大约2800名韩国人被日本强行带到广岛务工,其中许多人成为广岛原子弹爆炸的受害者。
数万名来自朝鲜半岛和中国的人被日本强掳,到日本的工厂和矿山充当劳工,他们得到的报酬十分微薄甚至没有报酬,成为让日本战争机器运转的工具。
此前,已经有数十起起诉日本政府和公司的战争赔偿案,但是,大多数都被日本法院驳回。
庭审完毕后,日本公司负责人跟金锡胄的握手。
日本第一钢铁制造公司相关负责人跟男主金锡胄在一审尚未判决之时的握手,这个直接就是为后面二人的对薄公堂埋下伏笔。
因为根据法律适用原则,韩国的审判依据日本判决,日本判决日企应予以赔偿,那么韩国的赔偿案必然是原告胜诉。
那么,后面肯定会呈现男主花费了大量的精力来力证日本战争赔偿的必要性。
两人的握手,是两国人民对历史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