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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马未都看黄洋案为凶手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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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同窗投毒案在当今道德缺失的社会成为最极端的案例,尤其涉案双方都是高材生,令人扼腕。现在黄洋命归九泉,林森浩一审被判处死刑。日前,复旦大学177位学生联合签名,请求上海高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建议放其一条生路,让林同学能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慎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但非不杀。即便标榜人权为上的美国至今仍保留着死刑。此次签名求情信由复旦大学一名教授提出,自愿签名者都是复旦的同学,其中相当部分还是法学院的同学。一位王同学说:“签名都是自发的,大家觉得黄洋同学已经去了,如果林森浩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损失太大了。”(据《法制晚报》)这位同学一定出于同情心,但没有考虑到因果逻辑。
人在地球上已成为一个特殊的物种,特殊性是我们成长具有极强的社会性,这个社会性包括了伦理道德的全部内容。一个人之所以成为合格的社会人,做人是第一位的,然后是相处,最后才是个人身怀的本领。所有中外先贤的谆谆教诲都是在教我们做人,而不是教我们做事。
且不说林森浩即便不判处极刑,也没有机会像某些同学想象能去照顾黄洋父母;就说求情信的角度,也应该让社会看到这些莘莘学子联合照顾黄洋父母终身的承诺,这才是正路。
有一段历史公案可资借鉴。出身贫寒的诗家天子王昌龄弃官返乡,途中被刺史闾丘晓无辜杀害,此事在唐朝诗界震动极大。事有凑巧,闾丘晓违反军纪,朝廷重臣、以廉洁著称的命官张镐下令将其处死,临刑,闾丘求情说:“我有双亲在,请赦我一命。”张镐反问:“王昌龄的双亲将给谁养呢?”此问振聋发聩,载入史册。
2014.5.8晨


1楼2014-05-09 16:40回复
    朱令冤没有申,不忍看凶手不死!


    2楼2014-05-0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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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每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3楼2014-05-09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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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4-05-09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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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因为他是高材生就使用“约束起来”,让其发挥聪明才智的方法“,那日后还会有多少”高材生“敢以身试法啊。那日后谁还相信法律啊!


          5楼2014-05-09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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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毒谋杀者应该死,特别是它们眼睁睁看着被谋杀者受毒害而不及时终止谋杀行为!希望那177位联名者承担赡养黄洋父母的义务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5-09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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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
              马未都未有切肤之痛,也应该可怜黄洋的父母,更应该为黄洋感到惋惜而不是凶手,凶手生命逝去固然可惜,但却是他亲手造成,而黄洋却是那么无辜,他的父母是那么令人同情。
              连凶手都同情的人却没有同情黄洋的父母,是什么样畸形的同情心。
              慎杀固然应该,但是当杀的不杀,就会有更多的伤害!
              当年孙维不杀才是今日黄洋悲剧的发生的遗祸。


              7楼2014-05-10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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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4-05-10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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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黄洋的同学,好样的!支持你们!赞赏马未都的说法:再高贵,再平庸的生命,都应该是首先学会“做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5-10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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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签名的复旦学子全是脑残、垃圾。


                    IP属地:江苏13楼2014-05-10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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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极点孙铊就是下毒的魔,黄洋案孙铊也是凶手!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4-05-10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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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教育注重成绩不注重品德!中国式教育!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4-05-10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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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大于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6楼2014-05-10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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