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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11【新闻】专家谈马航事件索赔:120万最低 二三百万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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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失联已2月有余,救援仍在继续,一直不愿谈及的赔偿问题也提上了日程。对于马航家属而言,空难的赔偿程序是怎样的,金额多少,时间与地点的选择等等,都是复杂而不确定的。我们旨在通过一组详细易懂的组稿,能为悲痛且无措的家属们指引方向。
5月3日上午11点,马航发布声明称,马航家属支持中心代表已经与失联航班MH370乘客的直系近亲家属联系,着手开展预付赔偿金事宜。马航方面表示,会在其返乡之后,向每位乘客的直系亲近家属预先付款5万美元,这笔款额并不影响家属后面依法索赔的权利,但将计入最终赔偿金。
根据声明,出于对乘客家属悲伤情绪的尊重,将不公开讨论任何赔偿细节,马航与家属之间所有赔偿事宜都将保密。部分家属称目前并不想领取该预付款,而是想等待最终的说法。
然而,空难之后的赔偿问题却最终都要提出。由于此次马航提出的5万美元预先付款并不会影响未来的诉讼需求,因此代理过伊春空难的律师郝俊波表示,可以先领这笔预付款,但不能签订带有承诺的文件,比如管辖地或者诉讼权利等条款的文件。


1楼2014-05-11 10:06回复
    随着国际航空的发展,赔付金额的提升,《华沙公约》逐渐被修订。
    1955年,在海牙又签订了《修订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协议书》,简称《海牙议定书》,将赔偿上限提高到2万美元,我国是1975年批准该议定书。
    1961年,该公约再次在瓜达拉哈拉修订补充,简称《瓜达拉哈拉公约》;1971年在危地马拉城又签订一份修订海牙议定书的议定书,简称《危地马拉城协议书》;随后1975年又在蒙特利尔签订了第1、2、3、4号《关于修改《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附加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第X号议定书》。而上述协议都是对《华沙公约》的修改,所以统称为《华沙公约文件》。
    实际上在此期间,美国也曾发起一个基于《华沙公约》的《蒙特利尔协议》,该协议签订于1966年,规定凡飞经美国、加拿大或以此两国为目的地的航班,空难最高赔偿上限为7.5万美元,中国也是在1979年2月10日加入其中。
    虽然《华沙公约》在之前一直是赔偿标准,但其补充文件太多,本来意在简单的国际航空赔偿标准变得十分复杂,不完全统计全球共有40多个赔偿标准,需要重新制定新的公约。
    郝俊波介绍的《蒙特利尔公约》就是在此种背景下诞生。
    1999年在国际民用航空的主持下,各国在加拿大通过并签署《蒙特利尔公约》,全称为《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共有7章57条。公约规定了国际航空承运人应对旅客的人身伤亡及货物与行李损失,以及由于延误造成旅客、行李或货物的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该公约于2003年11月4日生效,中国是缔约国,2005年7月31日对中国生效。截至2013年,共有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及中国等大国在内的105个成员国(104个国家及欧盟)加入。
    “因为我国和马来西亚均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所以此次空难一旦启动理赔应首要以该公约为谈判基础。”郝俊波介绍。


    3楼2014-05-1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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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上120万是最低赔偿
      根据该公约,无论承运人是否有过错,只要乘客在上下飞机期间,以及在飞机上因事故造成旅客伤亡,航空公司就必须承担10万特别提款权(约合13.5万美元)的损害责任赔偿,再以此为标准折合各国货币价值。而且该部分赔偿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免除或限制。值得一提的是,特别提款权的数额是每5年调整一次。
      特别提款权又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组织于1969年创立的,用于进行国际支付的特殊手段,它不能直接支付,使用时必须兑换成其他货币,其市值不是固定的。
      郝俊波介绍,此次马航的索赔应该是双梯度责任。2009年国际民航组织再次将严格责任的赔偿限额提升至11.31万特别提款权,折合人民币大概120万元,这部分是无论承运人如何,都必须理赔的。“理论上120万是最低的赔偿。”
      而此次马航做的先期偿付实际也是《蒙特利尔公约》此前提出的,家属可以用这部分款项提起诉讼或者缓解经济需求。
      另外,索赔额度在11.31万特别提款权以上的部分,如果承运人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也无法证明驾驶员没有不当行为或者事故是由劫机等造成,那么这部分赔偿理论上是没有上限的,赔偿多少取决于具体损失情况。
      “《蒙特利尔公约》这种双梯度责任制是将严格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相结合的,增加受害人家属高额索赔的可能性。”郝俊波表示,“但最终能赔偿多少就要取决于具体原因了,自然还是人为,责任方有哪些,是政府还是制造商还是承运人等等,还包括提起索赔诉讼的地点也很重要,在哪个国家也是未来赔偿金额的因素之一。”


      4楼2014-05-1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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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提起诉讼需要查阅各地法律,然后选择有利的进行诉讼。郝俊波介绍称不同州的法律对损害赔偿金额不同,对证据要求程度也不同,这些因素却在最后会影响诉讼程序及最终赔偿结果。
        在美国,受害人一般可以提出物质损失、精神损害及情感赔偿等几项。“经济损失可能会有个数额,但是精神及情感方面就可以非常高了。只要证明相关人士足够重要,美国法院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郝俊波表示。一般物质损失方面美国法院会按照“余生计算法”赔偿,根据年纪与收入高低来赔付。
        “但调查取证比较重要。目前虽然没有进行正式的诉讼索赔,但是早取证也有好处。”郝俊波表示,“先需要证明与乘客关系,然后对乘客年龄、收入及纳税等都要进行公证,如果要起诉飞机制造商,就必须举证其质量问题,但这个目前还无任何证据。”
        美国的空难赔偿实际上非常复杂,甚至会超过二十项程序。最基本的程序是听证会,而这些程序都走完,才进入实质诉讼。
        “在美国赔偿不容易,因为目前并没有证据指向飞机制造商,而且近十年,在美国起诉的空难案件最终都会因为"不方便管辖权"而发回所在国审理。之前法航空难,飞机上的美国乘客也最终没能在美国本土得到理赔,因为与法国方面相关度更大而不方便管辖没有受理。”郝俊波称,“目前中国乘客家属选择在北京起诉会方便的多,不用担心打赢官司得不到理赔,毕竟航空公司只是谈判方,具体出钱的是保险公司。”
        不过在郝俊波看来,即使在美国不易也要尝试。即使会被美国法院以不方便管辖权驳回,时间会较长,但空难案件一般都是在这个过程中就得到调解。“此次事件较为特殊,所以要做好长期准备,根据公约的基数及精神损害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最终赔偿金额要在200万至300万人民币比较合适。”
        一位业内人士则表示,空难之后,航空公司一般都希望尽快进行理赔,与家属签订保密协议,将影响控制在最小。“毕竟打官司或谈判有代理律师,赔钱有保险公司,不过此次就是比较特殊,除马航外无法确定其他责任人,去美国上诉或有难度。”


        6楼2014-05-1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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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经济法学好的重要性


          7楼2014-05-1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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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长没看


            IP属地:广东8楼2014-05-1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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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愿意用亲人的生命换这笔赔款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5-12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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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人的生命就换来这些钱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05-12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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