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我国对律师的职业伦理有着严格的规定,从《律师法》到《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都对律师职业和执业操守都有着细致的规定。但是由于个别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没有洁身自好,恪守执业纪律,他们经常在当事人面前夸夸其谈,信口开河,并与司法人员沆瀣一气、相互勾结,引诱和欺骗当事人,结成一个稳固的利益共同体,丧失了律师的职业理想,日益走向庸俗,最后蜕化法律的工匠。这不仅影响了司法独立,妨害了司法公正,同时也导致民众对律师行业产生了诸多的误解和不信任,降低了律师在社会大众心目中的地位。因此,如何重建律师的职业伦理和职业理想,是律师文化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本文从“律师你为什么不争气?”到“律师,你要如何争气?”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关键词】 律师 职业伦理 职业理想
引子――律师为何会被抛弃?
2006年11月,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准备到华侨大学法学院的2007届毕业生中招收几名律师助理。由于我是法学院一个毕业班的班主任,所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汪卫东律师让我事先给学生发布招聘信息。于是,我就通过法学院团委的《学生工作快报》向全院的毕业生发布了招聘信息。随后,汪律师率领几个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来法学院,利用召开毕业生大会的机会,花了半个多小时给毕业生讲了有关律师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他认为,律师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是非诉讼业务,律师应该成为政府决策人的智囊团和咨询团,律师今后的发展空间很大,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打官司”,鼓励学生参与律师行业,并加入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队伍中来,欢迎同学们加入天衡所的律师团队。
对于本次招聘,我是非常有信心。因为,据我了解,今年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这些学生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应该会加入律师行业的,况且,天衡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在泉州地区有着比较好的声誉和影响。但是,事后几个月,我们律所竟然没有收到几份应聘简历,更不用说有学生来面试了。于是,有一天,汪律师开玩笑地对我说:“我们律所被你们法学院的学生给抛弃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回答说:“这说明我们律师在社会上还是没有什么地位,对大学生没有多大的吸引力!毕业生还是喜欢到体制内,不喜欢像律师那样游走在体制的边缘。”
而后的一段时间,在我和毕业生的交谈中,印证了我的看法。他们认为,虽然律师的整体收入比公务员高,但是律师要整天“东跑西窜”,比较辛苦。而最关键是律师没有什么社会地位,公众对律师没有多少社会认同感,许多人将律师职业比喻成是“拉皮条”的皮肉生意。因此,他们认为,为了当好一名律师,首先要学会拉关系,学会喝酒,酒量大小是衡量一个律师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而一个律师的收入高低不是看他的能力或者才华,而是他的人脉关系,尤其是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关系。因此,他们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面前低三下四,没有什么尊严可言!我听后,恍然大悟!是啊!这也许就是律师不能吸引毕业生的主要原因。
因此,我们应该深刻反省的是,为何社会大众对律师行业会有这样的负面评价呢?其中,有哪些是源于社会对律师行业的误解,又有哪些是因为我们自己努力不够或者律师自己“作贱”自己?对于前者,我们应该积极努力地通过说理与行动,向社会大众做出解释,对于后者,我们则应该坦然面对,并引为自励改进的砥砺石。[①]于是,我发出了同样的诘难:“律师,你为什么不争气?”并觉得有必要将部分律师丑恶的一面揭示出来,以引起“疗救”和自省的注意。因为自省,是重新赢得尊敬的第一步。如果法律人还希望通过反省,赢回社会对法律人的信任,就必须先认真地承认法律人所犯的错误,即便那是“其他的”、“少部分”的法律人所犯的错误,我们也应有一体为谦的雅量。[②]否则,律师这个行业将日益丧失自己的独立品格和理想精神,严重蜕化成纯粹的“讼棍”或者“讼师”!
【关键词】 律师 职业伦理 职业理想
引子――律师为何会被抛弃?
2006年11月,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准备到华侨大学法学院的2007届毕业生中招收几名律师助理。由于我是法学院一个毕业班的班主任,所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汪卫东律师让我事先给学生发布招聘信息。于是,我就通过法学院团委的《学生工作快报》向全院的毕业生发布了招聘信息。随后,汪律师率领几个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来法学院,利用召开毕业生大会的机会,花了半个多小时给毕业生讲了有关律师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他认为,律师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是非诉讼业务,律师应该成为政府决策人的智囊团和咨询团,律师今后的发展空间很大,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打官司”,鼓励学生参与律师行业,并加入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队伍中来,欢迎同学们加入天衡所的律师团队。
对于本次招聘,我是非常有信心。因为,据我了解,今年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这些学生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应该会加入律师行业的,况且,天衡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在泉州地区有着比较好的声誉和影响。但是,事后几个月,我们律所竟然没有收到几份应聘简历,更不用说有学生来面试了。于是,有一天,汪律师开玩笑地对我说:“我们律所被你们法学院的学生给抛弃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回答说:“这说明我们律师在社会上还是没有什么地位,对大学生没有多大的吸引力!毕业生还是喜欢到体制内,不喜欢像律师那样游走在体制的边缘。”
而后的一段时间,在我和毕业生的交谈中,印证了我的看法。他们认为,虽然律师的整体收入比公务员高,但是律师要整天“东跑西窜”,比较辛苦。而最关键是律师没有什么社会地位,公众对律师没有多少社会认同感,许多人将律师职业比喻成是“拉皮条”的皮肉生意。因此,他们认为,为了当好一名律师,首先要学会拉关系,学会喝酒,酒量大小是衡量一个律师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而一个律师的收入高低不是看他的能力或者才华,而是他的人脉关系,尤其是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关系。因此,他们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面前低三下四,没有什么尊严可言!我听后,恍然大悟!是啊!这也许就是律师不能吸引毕业生的主要原因。
因此,我们应该深刻反省的是,为何社会大众对律师行业会有这样的负面评价呢?其中,有哪些是源于社会对律师行业的误解,又有哪些是因为我们自己努力不够或者律师自己“作贱”自己?对于前者,我们应该积极努力地通过说理与行动,向社会大众做出解释,对于后者,我们则应该坦然面对,并引为自励改进的砥砺石。[①]于是,我发出了同样的诘难:“律师,你为什么不争气?”并觉得有必要将部分律师丑恶的一面揭示出来,以引起“疗救”和自省的注意。因为自省,是重新赢得尊敬的第一步。如果法律人还希望通过反省,赢回社会对法律人的信任,就必须先认真地承认法律人所犯的错误,即便那是“其他的”、“少部分”的法律人所犯的错误,我们也应有一体为谦的雅量。[②]否则,律师这个行业将日益丧失自己的独立品格和理想精神,严重蜕化成纯粹的“讼棍”或者“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