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历史悠久,史称古绛。《左传》记载,晋平公称“绛”为“绛县”,这是“县”作为区域设置的最早称呼,是“天下第一县”。

唐尧、虞、夏、商本境属冀州地。
春秋属晋,周惠王八年(前669),晋献公派大夫建都城聚(聚,县城南5公里南城村,名车厢城),将群公子全部杀光,始将此地命为绛,从此即定晋都于绛(《史记》称“始城都绛”)。夏,献公为使宫殿更广大,命大司空修筑绛城。
周简王元年(前585),晋景公迁晋都于新田(今侯马市一带),命新田为绛,故成原晋都绛为故绛。
周安王二十五年(前377),韩、赵、魏灭晋,三分其地,晋亡。绛属魏曲阳地。
秦始皇嬴政二十六年(前221),置绛县,属河东郡。
西汉高祖元年(前206),县境东北为翼城县,西南为闻喜县。属河东郡。
东汉建武十一年(35),改绛县为绛邑县,属河东郡。
魏正始八年(247),属平阳郡。
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复置绛县(今翼城县),属正平郡。
北魏太和十八年(494),置南绛县(今浍河以南),北绛县(今浍河以北),南绛县治所车厢城。仍属正平郡。
北魏建议元年(528),置南绛郡,治所浍交川(今大郡村),属正平郡。辖南绛、小乡二县。
西魏大统五年(539),侨置建州于郡。二十年(554),去南宇,为绛郡绛县。
北周建德六年(577),改绛郡绛县为绛县,属正平郡。
隋开皇元年(581),属绛郡。隋开皇三年(583),郡废,绛县属绛州。
隋大业三年(607),州废,绛县属绛郡。
唐武德元年(618),绛县治所由车厢城迁至今治,属浍州。四年(621)浍州废,属绛州。
五代时期,绛县属河东道绛州。
宋乾德元年(963),绛县为中等县,属河东路绛州。
金天会五年(1127),绛县属河东南路绛州。
元中统三年(1262),绛县为下(小)县,隶属同上。
明洪武二年(1369),绛县属平阳府绛州。
清顺治元年(1644),绛县属平阳府直隶绛州。
中华民国(以下简称民国)3年(1914),绛县属河东道。
民国26年(1937),属山西省第七行政公署。
民国32年(1943)春,属晋冀鲁豫边区太岳区第四行政公署。
民国34年(1945)12月,属晋冀鲁豫边区太岳区第二行政公署。
民国37年(1948),属晋冀鲁豫边区太岳区第四行政专署。
1949年3月22日,属翼城临时专属。
1949年9月13日,属运城专署。
1950年,属运城专属。
1954年,属晋南专署。
1958年11月,绛县建制撤销,东部归翼城县,西部归闻喜县,县境隶属同上。
1961年5月,县建制恢复,隶属晋南专署。
1970年,晋南专署分为临汾、运城两专署(后改为行政公署),绛县属运城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