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8 9:38:30 来源:德州新闻网--长河晨刊
本报讯 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可以享受优惠乘坐公交车了。近日,德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老年人优待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通知》规定:我市65岁至69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乘车,7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乘车优待。
记者从市老龄委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持优待乘车证才可享受此项优惠。其中,年满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人需办理“优惠乘车证”;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需办理“免费乘车证”。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乘车证必须由本人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位于湖滨中大道1371号的德州市公交公司办理。乘车证工本费3元/张,另外,办理“免费乘车证”时需要同时办理老年人乘车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2元/年,由市公交公司代收,并以公交公司为主体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
本报讯 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可以享受优惠乘坐公交车了。近日,德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老年人优待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通知》规定:我市65岁至69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乘车,7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乘车优待。
记者从市老龄委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持优待乘车证才可享受此项优惠。其中,年满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人需办理“优惠乘车证”;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需办理“免费乘车证”。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乘车证必须由本人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位于湖滨中大道1371号的德州市公交公司办理。乘车证工本费3元/张,另外,办理“免费乘车证”时需要同时办理老年人乘车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2元/年,由市公交公司代收,并以公交公司为主体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