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8月购买大陆青年都会2号楼的一处房产已交了房款,但唐山大陆房地产开发公司未与我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大陆集团资不抵债,该2号楼被法院查封,鉴于未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所以在房产局没有登记备案,房产仍在唐山大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下。为了保障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我已联系好律师,现需要和我一样的购房主联合起来,一起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看到的购房户能与我联系,也希望亲戚或朋友有购买大陆青年都会的转告一下。我的联系方式:13703151886.13603152700.
希望大家帮顶,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