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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书评】将看过的一些书,写些个人感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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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义女,生卒年月不详,具体事迹不详。
有演义故事《李慧梅》。在崇祯15年3月,即公元1643年3月,李自成二次攻打开封未下,损失惨重,遂移师漯河,欲修整数月,重新再战。手下将领李慧梅与张鼐从小相爱,李自成及其夫人高桂英答应在攻下开封后为他们举办婚礼,他们则由于相爱很深,遂在漯河盟誓。恰巧小袁营首领袁时中因被明将追打,在宋献策、牛金星等介绍下,暂假意投李自成,李自成为稳住袁时中,忠心为自已服务,听从宋献策、牛金星等建议,决定将李慧梅许给袁时中,并叫高夫人劝说,李慧梅坚不同意,并用真情打动高夫人,让其劝说李自成收回成命。高夫人也对此婚有疑,遂劝说李自成,遭拒绝。无奈,高夫人只得重新再劝李慧梅,让她替闯王着想,嫁给袁时中。李慧梅勉强同意,并同袁时中举办了婚礼。婚宴开始后,张鼐由于气愤并未参加,与他相好的弟兄们却开小差,使婚宴蒙上了一层悲凉的气氛。袁时中发觉在闯王手下做将领并不好干,遂以送画为名,问计于牛金星、宋献策,二位给予提示,袁时中明白其意,遂编《将士必读》一书,大捧闯王,骗得信任,闯王果真对他疏忽,不加防范,并委以重任,没过多久,闯王第三次攻打开封,袁时中抓住时机叛逃,并将李慧梅要挟,带兵至杞县圉镇寨门楼,与前来追赶他的李自成大将李过、张鼐交战,败归,欲用火器伤闯王兵将,李慧梅在此关键时刻,无奈做出抉择,用箭射死袁时中后自尽。李自成欲用牺牲李慧梅爱情来换取事业成攻的策略彻底失败,后他所建立的大顺政权灭亡。


来自Android客户端72楼2014-09-1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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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与千寻》是日本著名动画大师宫崎骏献给曾经有过10岁和即将进入10岁的观众的一部影片,它以现代的日本社会作为舞台,讲述了10岁的小女孩千寻为了拯救双亲,在神灵世界中经历了友爱、成长、修行的冒险过程后,终于回到了人类世界的故事。
    佛教说,入世的生活是物质的、感情的、人群的生活,《千与千寻》正是借由小女孩千寻的经历,在积极探索一条入世的道路。千寻由一个物质世界跌入一个对于她来说全然陌生和充满着困境的神灵的世界,“回归”将是一切努力的终极目标,取胜的魔法只有一句话——“为了他人而做一件事”,不屈的千寻最终发现了自身存在的意义,她于是努力以成长的主题去实现自己对世界的怀疑与期待。
    “在万物重生的早晨,来到静寂无声的窗前,一切归零之后渐渐充实,不再去追寻海的彼岸,耀眼的宝物一直就在这里,在我身上就可以发现。”
    宫崎骏没有迪斯尼那么花哨,他甚至有些落伍,直到现在,他还坚持用手工绘画而不是电脑绘图来完成自己的卡通片。但他懂得一部卡通片,或者说是一部电影,用什么去打动别人,这就是人文。所以,宫崎骏笔下的形象是一个个人,而不是一个个没有知觉的卡通。
    电影的力量在于动人,卡通的力量在于纯真,宫崎骏掌握了这些力量,他取得了理所当然的胜利。


    来自Android客户端73楼2014-09-16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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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传》,已看完,感触颇多吧...
      我现在在想,如果李煜没有当上皇帝,是他的皇兄李弘翼当上皇帝,南唐还会落得如此下场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74楼2014-09-20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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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有兴趣来当编辑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75楼2014-09-2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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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最负盛名的作品,很好看,只是现在想来有颇多感慨,以前我是看不下这些书的,就像我现在还是不喜欢《红与黑》一样,不喜欢大概可归两类,一是文字不喜欢,二是作品不喜欢,《红与黑》应该两者具备吧,所以读到一半就很痛苦罢了。
          而这其中又有很大原因,首当其次就是对人生对一切的感悟不够,所以才导致对涉及此的一些作品不感冒。
          可我现在竟然喜欢看昆德拉的作品,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可见,我还是改变了的,而且估计还是往好的方向改变(鼓掌),所以说,要么读万卷书要么行万里路,才能不断刷新自己,充实自己,这般道理自古永恒不变。


          来自Android客户端77楼2014-09-2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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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慧敏大义灭亲,射杀了丈夫袁时中


            来自Android客户端78楼2014-09-29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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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贵的尘土谁看过


              79楼2014-10-02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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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很不错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80楼2014-10-1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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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成的失败是注定的,从这支起义军组成开始就注定了失败。


                  来自Android客户端81楼2014-10-23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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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颜露水》,这本张小娴的书很久前就读过了,大概是去年十月十一月份吧,那时候我还在两头忙,一边在家里跑龙套一边在外面的面馆里打零时工,很辛苦的一段时光,所以回忆起来还是比较清晰的,但关于这本小说,我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模糊记得刑露徐承勋等几个人物名字,所以上网百度了一下,这才记忆深处的点点滴滴故事翻涌醒来,张小娴,这是我读过她的第一本书,以前完全没啥印象,书里只有两个故事,一个是红颜露水,另一个叫做《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说实在的,我更“喜欢”第一个,因为到现在为止,第一篇故事的印象给我仍深于第二个,我知道印象深并不代表喜欢,但印象不深就是连喜欢的资格都没有。故事讲什么呢?我不详述,我就说天才画家徐承勋出现到消失在刑露生活中,直到最后的真相大白,真是曲径多折啊,这故事情节,简直就是另版的“王子变青蛙”啊!只是这里的王子没有失忆,而灰姑娘的结局,未免悲悲惨。。。。说实在的,总的来说,这就是一本标准的言情小说。
                    Ps,十分感谢在打零工是愚识的小姐姐吴爽,书是她赠的,最为回报我也送了本顾漫的小说给她。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82楼2014-10-2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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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悟空传》——一本惊世骇俗的书。
                      这是我打开它读过后最直接的感觉。
                      书名是频频遇见的(可见它的传播面积和影响力),但当初我还很愚蠢的以为它就是一本很普通的小白文(网文),不太以为然。可读过后,才发现实在惊为天人,不太想重复别人已经或说了太多一样的话,这样讲吧,可用一个词来形容,颠覆。对的,《西游记》想必只要是个中国人,应该都看过,不管老版新版,但其中的形象却是规规矩矩的,可神奇的就是“今何在”利用了西游里的人物,重新赋予了他们生命,编了一个更感人与泣血的故事。敢问西游里的唐僧敢质疑如来吗?敢问西游里的嫦娥八戒会有阿本文中阿月和天蓬的爱情吗?还敢问西游里的猴子会有本书中人性的一面,为理想癫狂,为斗战胜为生命中的希望宁死不从吗?没有!就是连沙悟静也是一个悲催的角色。。。。总之,是一本看过值得深思与回味的书。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并不太懂,只是震惊于文中角色的语言性格,怎么和传统的不一样?后来结合网上别人的读后感才看出了真正的味道。
                      喜欢。会买实体书以做纪念。


                      来自Android客户端83楼2014-10-2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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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途末路的李自成


                        来自Android客户端84楼2014-10-30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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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成》,看完了,很感慨,用了几个月的时间。看书是极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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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成,这样一个农民起义者,从陕西起义,几经波折,然后一路有如破竹不顾李岩的柬阻一直打到北京,到吴三桂降清,大败山海关,真是一路沉浮有如南柯一梦,最终却落得杳无音讯(文中是写民间比较流传的,就是李自成被百姓斩首),就我本人猜想,大概真实中李自成就是这样死的。
                          不管怎么说,也算一代英雄人物吧,值得看一看,不仅是因为历史偶然他改变中国王朝三百年,期间的一些故事人物还是不错的,比如刘宗敏,牛金星,宋献策,及高桂英等人物,还是很值得看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85楼2014-11-0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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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生命本身毫无意义,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集体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形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必须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角色。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人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因为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考虑,是他生命中的“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人,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终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可以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可以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接受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必须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因为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终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来自Android客户端86楼2014-11-08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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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的这篇读后感摘自百度,感觉很不错,和大多数人一样,我怎么看懂,为了能够快速消化,只能借助读后感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89楼2014-11-08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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