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吧 关注:7,165贴子:557,061
  • 1回复贴,共1

“投毒开玩笑说”——不可能成立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投毒是开玩笑”这是林森浩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借口,很有些吧友用这个借口继续为林森浩辩护,在我看来这个借口与其说可以为林森浩减刑,还不如说能够为林森浩加刑更准确,因为,几乎不用争论,这肯定是谎言。
原因如下:
1、开玩笑必有玩笑点——这类似于相声里的“包袱”,一个“包袱”没有?何谈逗笑呢?
首先,二甲基亚硝胺标明为无显著气味、无味道物品,有人推测纯度不高的或有味道,谁证明了?没有!用没有味道的物质开玩笑,笑点在哪里?
其次,纯品二甲基亚硝胺为黄色油状物,可以看清。但该物质易溶于水,稀释液如何容易看清?看不见,笑点在哪里?
一个没有笑点的玩笑,是开玩笑么?答案显而易见,检方无需进行任何辩论。
酱油、醋、盐、染料、排泄物、泥沙任何随手可得的物质都可以开一个笑点远高于该物质的玩笑。
2、整人说也不成立——整人需要有显著而特殊的反应
第一,呕吐。呕吐并不是二甲基亚硝胺的标志性反应,没有文献记录,口服二甲基亚硝胺会引发强烈的呕吐。事实上黄洋的强烈呕吐与二甲基亚硝胺毫无关系,他只是急性肠胃炎的正常反应。
第二,腹泻。利用腹泻是最常见的整人手段,然而,二甲基亚硝胺完全没有这个功能,自然可以排除。
************
用谎言为自己辩护,结果显而易见。
***********
林案将国人性格中的一对相辅相成的丑陋词汇演绎到了极致,这就是“蛮横”与“怯懦”。


1楼2014-05-16 09:08回复
    用开玩笑投毒,整人投毒为自己辩护属于标准的自欺欺人、掩耳盗铃行为,不激怒对方就已经是万幸了,还指望原谅?真真的可笑!


    19楼2014-05-16 21:44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