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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海塔灯--开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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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8-01-04 12:30回复
    自释道原《景德传灯录》后,接着有李遵勖之《天圣广灯录》,释维白《建中靖国续灯录》,释道明之《联灯会要》,释正受《嘉泰普灯录》。其后宋释普济取此五灯,删削冗繁,汇为《五灯会元》,明费隐、通容等共撰《五灯严统》,匡正前五刘之讹谬,使法统不紊。如上七书,都以师徒传统为经,而以各师之公案为纬。一师之下,公案杂陈,无有伦次。今欲标榜证量,此种通常编制,则不适用。所以本书别创新格,以答案所表证量为经,而以各师公案为纬,不论其为何时代、何系统、何家、何宗,都要受证量深浅之标准而选择分列。我依据证量标准,喜欢将他排在先一点,他就先了;将他排在后一点,他就后了。全书所选公案,莫说一定是古人的现成,于今听我编列,也莫说一定是我的注脚。


    3楼2008-01-0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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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既标榜证量,其在公案中仍然隐讳。但由四层分列,标明深浅,其中具体证量,依然不明,所以就诸祖脱死象征有真凭实据者,别编一《脱死象征汇录》(八),这就是本书第九章第三节之依据。读者看来,如今只是一书.回想所编经过,此一书实己包括如上所言八录。

      未了,我就依古人“平实商量”陈例,写成最后第十章,都是我的重要经验话,和痛切的劝告语。读者可在看完此开场白后,先看第十章,可得本书一大轮廓,了解四层证量之内容。然后再看第一章至第九章,方知所依四层标准,确中古人公案这肯譃。

      我当在此开场白最后要声明的呢,就是此例一开,日后必有人也依证量而分论公案。人之为善,孰不如我,我当然是欢喜信受的;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证量上的话,要是过来人,才可谈到;本人虽未得大成就,对于证量,略有经历。同时写作之先,已取得马祖许可。以后加有人另编,希望也取得此上两个条件:一为自己经历,二为祖师许可;如果此二条件不具,切不可孟浪为之,致今后世把我骂作一个始作涌者,便不敢当也。如或证量比古今人更深,而所提标准,又深得古人备案之意旨,本人惟有感激涕零,以奉读之,以奉行之。


      6楼2008-01-04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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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禅家不讲证量,在真正的禅者眼中,无有可证者,何来量可言。证量为藏传佛法所重视,乃有为之修证。但阐述禅案,不能囫囵而去,需给读者一个入口之处,否则提捻禅案又有何用。以证量论禅案实为张健民上师之首创,诚如上师所言:“如今有标榜证量,以救治狂妄之必要”,但 “标榜证量”仅为救弊而假设,禅为般若智慧,实无证量可言,唯有自性体悟,方可直达本源,上师曾在《佛教禅定》中说过:“(禅)本身便是佛身之本体”,实为通透之言。


        7楼2008-01-04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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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怀瑾先生曾说过,藏密为了适应当地人的习性而出现,所以总还是会留下“著相”的痕迹


          9楼2008-03-0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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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圆明居士对此三关解折,则曰:“识得七尺不过四大,彻底澄清,一丝不挂为初关;破本参后,知山还山、水还水,无一物非我身,无一物是我己,色空无碍,得大自在,为透重关;家即途。照即寂.体斯用斯,无明执著自然消落,为踏破末后牢关。”黄肃方居士则曰:“大死一回为初关,证见本来为二关,洞明法相为三关。”我队为这些解析,全系教下之物,与公案无关。

            早说过了见什么三见,只是做功夫的会经历的某一境界,与悟道无关。


            10楼2008-03-02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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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死尸的是谁?----梦中得做主否?-----无梦无想时是主人公在何处


              11楼2008-03-02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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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字街头亲见父母-----此世间之花似梦中所见-------贼入空室


                12楼2008-03-02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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