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禁忌也称“过年禁忌”,指十二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一个月的禁忌。
春节本来出于对“年”的禁忌。邓云乡《红楼风俗谈》(中华书局1987年版)谓“年”字,按古文的写法,是一个象形字,有头有尾 ,脚向四面伸开,像一个大壁虎。据说是一种很可怕的爬虫,一岁之中,人家不遇到它,最好了,便平安无事度过了,因此烧一堆火,弄了一些好东西大家好好
吃一顿,以示庆祝,这就叫做“过年”。后来,欢庆除旧迎新的岁首,就变成现在的“新年”和“过年”。在传承过程中,春节禁忌所包含的畏惧和迷信的色彩渐为人与人之间皆大欢喜、互相爱护的情调所取。俗话说:“入哩年界(年关)禁忌多”。客家民间奉行的春节禁忌包括:禁打骂小孩;禁打碎器皿;禁讲粗话恶语。张祖基的《客家旧礼俗》谓:“初一该日特别谨慎,唔敢讲恶话骂人,也少人出门,若使在初一早晨碰到好的事情、听到好的话,就作为系一年的好兆头,作为今年会利市。所以碰到人,就互相恭贺,讲各样的好话”;忌用不吉利的字眼,如病、死、苦、贫、灾、乱、荒、杀等;初三日忌出门访友,初三各家都习惯扫倒垃圾,送出屋外空地或河边去,喊做送穷鬼。因此这日少人出门;忌用针线,尤其忌在厅堂做针线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