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朋友这种事,我觉得很简单。真的。窝窝记得我胃病严重,我再想喝酒的时候,她都不许我喝。美美记得我懒懒的起床和吃饭,她总是打电话叫我了吗起床,把我拉出去吃饭。小白龙记得我怕黑,夜盲,我看不到路的时候我不用说他都会拉住我。朋友就是记得你爱的,你怕的。所以某天,我一个很好的朋友,在漆黑的楼道里,跟另一个女生往前走,一直没回头看我,而我差点摔在地上的时候,我果断把她从心里的重要位置划出去,骄傲地走在她们前面,并且没有等他们。三人行,我从来不做默默跟随追赶的一个,因为一个好的朋友不会让你这么不安。她会让你知道她在,你不用追赶,也不用委曲求全,因为她的陪伴,不会把时限条件加得那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