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的主人公是侥幸从战场上存活下来的邓巴中尉。他厌恶了现有的生活,便到边疆去,到没有文明世界涉足的地方去,为了寻求和感受生命呼吸的意味。在无人驻守的边塞,一份从未经历过的自由从心底升起:这里没有工作,也没有娱乐,所有的事都无所谓轻重缓急,不管是从河里汲水、还是烧一顿丰盛的晚餐,一切都没有区别,邓巴觉得自己有如河水深处的一股潜流,正在溪流中自由地流淌,心灵变得无拘无束。一直陪伴他的是一匹叫做西斯科的马和一只被称作“两只袜子”的狼,他们一直相处的非常和谐。但是有一天,当他终于得到印第安土著的认可、得到一个怪异的名字“与狼共舞”时,他不知道,一场酸醋的命运、一个令人如鲠在喉的故事却正在他脚下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