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那篇以为犯了和脑残的错误,所以删掉了……以下修改重发
各种ooc,很短
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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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包恩把玻璃桌上因为缺水了一整天而有点变的枯萎的花束随手往窗外一扔,就自顾坐在满是灰尘的椅子上了。
今天是玛蒙离开人世的第101天,也是他的生日。从他死后,里包恩没有打扫过他的公寓,只是每天带一束花放在玛蒙习惯坐的位置。
“法律已经把你的这所公寓判给我了。”里包恩坐在玛蒙位置的对面。灰蒙蒙的玻璃桌上有一块明显的透明,那是这100天放的花束避免了灰尘的侵扰。
“没想到你这种家伙也会写遗嘱。居然舍得送出你的财产,巧克力吃多了么?”好像那个人还坐在对面面无表情的听他来玩笑,里包恩轻快的说着:“今天没有买花,反正买了放在这里也是属于我的财产。”
“遵从你的遗愿,你所有的存款都会被我拿来旅游,从意//大//利到德//国。难得你这么大方,我会好好享受的。”
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里包恩压下帽子就要离开。突然,他想到了什么似的停在桌边。
啊,忘记了。
他若有所思的走到窗边,拿出他随身携带的钢笔,在窗帘上写道:
[07.02.2014]
[我走了,生日快乐]
之后,他便真的离开了。
窗户死死的锁着,窗帘确没有拉上。堆叠在一起、满是褶皱的窗帘上布满了字。但左边的窗帘没有像右边的一样被写满,而是空了一小段在下面。上面的字迹也不属于里包恩。
最上面的文字如是所写:
[03.10.2010]
[1.来这里必须带礼物。
2.不准打我财产的主意。
3.离开前在右边的窗帘上写下日期和感想。
4.做不到就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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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