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就成了朋友,经常放学一起回家。
我也不再讨厌那件衣服,经常穿着它走在他旁边。他说我穿那套白色运动服在他耳边嗡嗡喳喳的就像只白蚊子。
于是我就堵着气,真的挥舞这手臂在他耳边“嗡嗡”地叫嚷着扮演着“白蚊子”。
“啪!”他突然举起手掌在我耳边拍了一下。
我怔忪了片刻,对上他晶亮的眸子登时反应过来,很有默契地惨叫了一声。
就像是只真正的大白蚊子被人拍打后奄奄一息的样子。他被我逗笑了。
然而在拐弯处,遇到了宏宏他们一干人。
他们看到我们玩得这么热火朝天。相互对视了一眼,贼兮兮地凑上前来问我们在玩什么,还不断地问着饼干是不是喜欢我。
他没回答,我的心像提到了嗓子眼儿。
宏宏问了半天也没问个道道出来,却仍是不放弃地变换着各种招数询问你“你是不是喜欢穿白色衣服的人啊?你是不是喜欢和你笑得欢的人啊?你是不是喜欢……”我被宏宏问得也提起了兴趣,饶有兴致地等待着他的回答。他却只是摇头,支字也不回。
“哎!饼干,你就告诉我你喜欢谁吧!”宏宏看着不停摇头的你,气结地一摊手道。
“我喜欢……白蚊子啊。”你悠悠然道。
哦,是白蚊子,我点点头。等等……白蚊子?!
这件事在我心里起了不小的波澜。
然而我很快就知道那只是他的一个玩笑罢了,他喜欢的不是我而是一个会弹钢琴的女孩子。
那是三年级的音乐课上,老师让同学们才艺展示。于是,音乐室里载歌载舞热闹非凡。
蓦然,一时静极。只见她径直走到钢琴边,优雅地坐下,缓缓揭开琴盖。手指轻覆在琴键上。
手指一颤,一个清脆的音符就跳跃这蹦踏进我的耳朵。
她的手指在琴键上飞扬就像只翩翩飞舞的蝴蝶。一首动听的《致爱丽丝》就那么编织了出来。
说实话,如果我是个男生也会喜欢上她。
我和他唯一一次合影是在小学毕业照里。
大概是升学考试的前几天吧,老师把我们集结到操场上。
让女生站成两排;男生站在女生后面的台阶上,也站成两排。
奈何我们班是“阴盛阳衰”。为了整齐,老师只好安排个高的女生也站在台阶上。
于是我便和他站在了一起,他的左边。
摄像大伯说:“中间的同学再靠拢些!”
指的正是我俩。
我杵在那儿,他向右移了移。
就那么微不可察的一动,他和我肩抵肩,肘贴肘。
说实话,那时候要耳不红心不跳很难,但他做到了。
我用余光瞥到他在定定地望着她,是那个弹得一手好琴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