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摧残学生身心,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心理发育的时期,身体各器官都比较脆弱,即使是手、屁股这些我们通常认为软肉组织较多的部位,也会因体罚而致伤。在小学教育中,也曾发现过这样的事情:“2000年11月20日,辽宁省沈阳市第22中学的初一学生金岩在向老师询问自己的月考分数时,竟惹得教师火冒三丈,当着全班同学连扇该学生4个耳光,将其鼻口打得流血。河南省汝阳县一小学生张某因上课精力不够集中,被老师随手掷来的小竹棍刺中左眼球,经鉴定为七级伤残。辽宁省昌图县学生梁某因为作业字迹稍为潦草,右尺桡骨远端被老师打成骨折。东北一小学9岁女生因为老师体罚,导致左耳神经性耳聋、癫痫和双下肢瘫痪;山西省永济市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赵超死在自己班主任的拳头下……” [3]其实,体罚和变相体罚不仅仅摧残着学生幼嫩的身体,更摧残着学生幼嫩的心灵,使学生丧失生活的信心、学习的勇气,形成冷漠孤僻、敌视、说谎和心理封闭等畸变心理。“许多研究发现,常受体罚的青少年容易养成反社会人格特质,或变本加厉地由行为偏差逐渐转为职业罪犯;受暴力长大的青少年自我意识低、常以酗酒、药物为伍,或表现出重度忧郁、自杀。”
(二)、影响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要教育好学生,就必须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因为家长的支持是教师顺利开展工作的保证,而有的教师,却因为体罚学生而引起与家长之间的麻烦。虽然有些家长常对教师这样说:“我家的孩子要是不听话,做教师的就尽管打。”或者“我家这孩子,天生就是‘砸着吃的’,不打是根本管不住的。”但是,如果教师真的因为体罚而把学生致伤致残了,家长的话语就完全变了,――“做教师的怎能随便打孩子呢,还有没有法制观念?”,“把学生打成这个样子,还算是教师吗?”,“教师的心是咋长的,竟然拿孩子不当回事”。是呀,哪个当父母的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呢?哪个当父母心甘情愿地看着孩子被打伤打残呢?当他们不能接受这一切时,往往借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保护孩子,结果使教师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我身边就发生过这样一个例子,XX小学的一位女教师在对一名上课没有注意听讲的学生体罚时,用木棍敲打他的头部,结果造成这名学生头部轻微受伤,结果这位家长在得知具体的情况后,向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强烈的要求。在经过教育主管部门艰难的调解之后,该教师向学生家长当面郑重道歉,支付近千元的医疗费和精神补偿费,并在学校作了严肃的自我检讨。不但在自身发展的道路上设置了障碍,还在在社区群众中间留下了极恶劣的印象。
(三)、破坏正常的教学活动。教学活动是一个师生互动和沟通的过程,而体罚和变相体罚给这个原本活跃轻松的过程蒙上了浓重的色彩,罩上了灰暗的阴影。课堂上,学生因担心遭受无端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有问题不敢举手,有见解不敢发表,有个性不敢表现,默默地接受着教师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课堂外,学生对教师更是远而避之,至于跟教师谈心聊天,游戏活动,则连想都不敢去想。师生间的沟通没了,互动没了,师生间的感情淡化了,距离拉远了,教师与学生被体罚和变相体罚完全隔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彼此难以走近,难以沟通。
总之,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形成与蔓延,是有着深刻原因和严重危害性的。每一个教育孩子的人,不管是教师,还是家长,都有必要、都有责任探究其成因和危害性,从而寻找出从根本上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产生的对策,真正地做到文明教育,做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指导者和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