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级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发放从7月3日开始(正常上班时间),发放地点会计系二楼办公室。证书必须本人领取,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不准代领。
2、领取程序:
a 到会计系办公室(教学楼A座二楼)核实应该交的资料:实习报告、毕业设计、就业协议/证明函等,资料齐全,上交学生证后发放毕业证,资料不齐全的学生把资料补齐后领取毕业证。
b 有课程不及格和欠费的同学,需补考通过或补交学费后到学生处领取。
c 领取派遣证(已交就业证明函或就业协议的同学),凭派遣证才能入户口和转档案。户口需要迁移的请到院保卫处(老校区教学楼一楼)办理(户口周末不办理)。
d 单位已落实的学生,可以到系办将个人档案一并转走。档案要有接收单位或人才市场托管。
3、本系办理毕业证有关事宜时间为7月3日至7月10日止(周末不休息),9月14日后正常发放。
2、领取程序:
a 到会计系办公室(教学楼A座二楼)核实应该交的资料:实习报告、毕业设计、就业协议/证明函等,资料齐全,上交学生证后发放毕业证,资料不齐全的学生把资料补齐后领取毕业证。
b 有课程不及格和欠费的同学,需补考通过或补交学费后到学生处领取。
c 领取派遣证(已交就业证明函或就业协议的同学),凭派遣证才能入户口和转档案。户口需要迁移的请到院保卫处(老校区教学楼一楼)办理(户口周末不办理)。
d 单位已落实的学生,可以到系办将个人档案一并转走。档案要有接收单位或人才市场托管。
3、本系办理毕业证有关事宜时间为7月3日至7月10日止(周末不休息),9月14日后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