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足球吧 关注:119,099贴子:1,156,084

荷兰,只不过是央视眼中的屌丝队。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吧里很多人说,央视那伙不待见荷兰队,其实,荷兰早不是98年00年的荷兰,更不是三剑客横扫意甲小世界杯的荷兰。
我说这些,希望吧友能更容易理解央视一些,他们也都是普通级别的球迷,见风使舵,迎合大众很正常。
要知道,荷兰意外的缺席的02世界杯,04年后,随着98黄金一代的老去,荷兰的实力,被世界已经定位为英葡一档,和德意法有小差距。
虽然,范尼那时正在风头,还有罗本范法等新冒出来的实力球员。但是,98一代后,后防线上,斯塔姆德波尔一退,荷兰直到现在,都没出过身价超过1000W的球员。中场,直到07年,斯内德才走出荷甲进入皇马,范法更早走出荷甲,但只能是在德甲算一流中场。
想想当年的中场,戴维斯,西多夫,科库等,都是在豪门的绝对主力,实际上,中场在人们心目中,荷兰的水平也是有所下降的,只是不象后卫线如此平民化罢了,人们更重点的是说荷兰的后防线大不如前。
所以,央视能把荷兰一直定位为豪门球队,没有降档过,已很给面子了,这得力于荷兰历史上真出过这么多球星,可以说,在欧洲能和荷兰比球星数量的国家根本没有,德国都比不了荷兰,当年的马凯,哈塞尔巴因克,这样拿过英西金靴的球员,在荷兰只能是替补,有多浪费。
可如今,这支荷兰队,身价就曾经超千万的球员,也不多。
斯内德,曾2000多W转皇马,罗本3600W,范佩西直到年纪有些大才转曼联,前阿森纳队长不好评,26岁的话身价应该也是3000W的样子,德容,不到2000W,还有个值点钱的斯特罗曼,罗马的中场,可惜伤了。其它真没了。
就这牌面,和德西法葡没得比,连和比利时的差距都很大,所以,请理解央视。


IP属地:江西1楼2014-06-21 14:49回复
    海庭加当时1000w多吧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4-06-21 14:54
    收起回复
      步锕路子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4-06-21 14:55
      回复
        德西法还差不多,葡还是算了


        IP属地:安徽4楼2014-06-21 15:01
        收起回复
          戴维斯和西多夫退役后,荷兰的中场是真心没得看。所以现在范加尔才要打532啊。


          IP属地:上海6楼2014-06-21 15:08
          收起回复
            其他豪门最多也就带了5个前锋,唯独荷兰带了6个。


            IP属地:上海7楼2014-06-21 15:10
            回复
              ,,,不懂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6-21 15:18
              回复
                央视世界杯之前是做过调研的,他们会相对偏向球迷多的球队。事实上央视解说往往并不一定支持自己吹的那个队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06-21 15:33
                收起回复
                  不求他们多赞扬,但求他们作为国家电视台正常点就好,所以因迪躺地上那个白眼是我送给央视那几个主持和嘉宾!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6-21 17:39
                  回复
                    不捧荷兰不是问题,没有要求他们穿着荷兰的球衣然后叫着荷兰必胜啥的。
                    真正让人不待见央视的,是他们总是唱衰荷兰。
                    根本不需要通过踩别人来捧人,这很不道德


                    14楼2014-06-21 17:56
                    收起回复
                      涨他人威风么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4-06-21 18:58
                      回复
                        无所谓拉 no zuo no die


                        16楼2014-06-21 20:58
                        回复
                          等夺冠后,央视会怎么说?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4-06-21 21: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