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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执念,升到11级,然后我就滚蛋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反正也没什么好留恋的,也就那样了
无心也好,有心也罢,都化作烟尘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6-22 17:44回复
    少年已成清风去 明日不再是江湖


    IP属地:辽宁2楼2014-06-24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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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不错,很舒服的感觉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6-25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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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年轻的时候,在那些充满了阳光的长长的下午,我无所事事,也无所怕惧,只因为我知道,在我的生命里,有一种永远的等待。挫折会来,也会过去,热泪会流下,也会收起,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气馁的,因为,我有着长长的一生,而你,你一定会来。
          今天,阳光仍在,我已走到中途。在曲折颠沛的道路上,我一直没有歇息,只敢偶尔停顿一下,想你,寻你,等你。
          雾从我身后轻轻涌来,目光淡去,想你也许会来,也许不会,开始害怕了。
          也开始对一切美丽的事物怜爱珍惜。不管是对一只小小的翠鸟,或是对那结伴飞旋的喜鹊;不管是对着一颗年轻喜乐的心,或是对着一棵亭亭如华盖的树;我总会认真地在那里面寻你,想你也许会在,怕你也许已经来过了,而我没有察觉。
          日子在盼望与等待中过去,总觉得你好像已经来过了又好像始终还没有来,你到底在什么地方呢?你到底是一种什么模样呢?
          总有一天,我也会像所有的人一样老去的吧?总有一天,我此刻还柔软光洁的发丝也会全部转成银白,总有一天,我会面对着一种无法转寰的绝境与尽头;而在那个时候,能让我含着泪微笑地想起的,大概也就只有你只是你了吧?
          还有那一艘我从来不曾真正靠近过的,那小小的张着白帆的船。
          于是断然不敢奢求太多的欢乐、太灿烂的阳光、太平顺的心境,因为我已然懂得, 生活的境遇便是如此这般,我笑靥如花,生活即便奄奄一息,也会与黑暗之中回我莞尔一笑。缓缓得过,写给生活,也是写给幸福。


        IP属地:辽宁6楼2014-06-26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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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多岁时,我在日本结识了一个留学生,崇明人黄涵秋。此人爱吃酒,富有闲情逸致。我二人常常共饮。有一天风和日暖,我们乘小火车到江之岛去游玩。这岛临海的一面,有一片平地,芳草如茵,柳阴如盖,中间设着许多矮榻,榻上铺着红毡毯,和环境作成强烈的对比。我们两人踞坐一榻,就有束红带的女子来招待。“两瓶正宗,两个壶烧。”正宗是日本的黄酒,色香味都不亚于绍兴酒。壶烧是这里的名菜,日本名叫tsuboyaki,是一种大螺蛳,名叫荣螺(sazae),约有拳头来大,壳上生许多刺,把刺修整一下,可以摆平,象三足鼎一样。把这大螺蛳烧杀,取出肉来切碎,再放进去,加入酱油等调味品,煮熟,就用这壳作为器皿,请客人吃。这器皿象一把壶,所以名为壶烧。其味甚鲜,确是侑酒佳品。用的筷子更佳:这双筷用纸袋套好,纸袋上印着“消毒割著”四个字,袋上又插着一个牙签,预备吃过之后用的。从纸袋中拔出筷来,但见一半已割裂,一半还连接,让客人自己去裂开来。这木头是消毒过的,而且没有人用过,所以用时心地非常快适。用后就丢弃,价廉并不可惜。我赞美这种筷,认为是世界上最进步的用品。西洋人用刀叉,太笨重,要洗过方能再用;中国人用竹筷,也是洗过再用,很不卫生,即使是象牙筷也不卫生。日本人的消毒割箸,就同牙签一样,只用一次,真乃一大发明。他们还有一种牙刷,非常简单,到处杂货店发卖,价钱很便宜,也是只用一次就丢弃的。于此可见日本人很有小聪明。且说我和老黄在江之岛吃壶烧酒,三杯入口,万虑皆消。海鸟长鸣,天风振袖。但觉心旷神怡,仿佛身在仙境。老黄爱调笑,看见年轻侍女,就和她搭讪,问年纪,问家乡,引起她身世之感,使她掉下泪来。于是临走多给小帐,约定何日重来。我们又仿佛身在小说中了。
          又有一种情境,也忘不了。吃酒的对手还是老黄,地点却在上海城隍庙里。这里有一家素菜馆,叫做春风松月楼,百年老店,名闻遐迩。我和老黄都在上海当教师,每逢闲暇,便相约去吃素酒。我们的吃法很经济:两斤酒,两碗“过浇面”,一碗冬菇,一碗十景。所谓过浇,就是浇头不浇在面上,而另盛在碗里,作为酒菜。等到酒吃好了,才要面底子来当饭吃。人们叫别了,常喊作“过桥面”。这里的冬菇非常肥鲜,十景也非常入味。浇头的分量不少,下酒之后,还有剩余,可以浇在面上。我们常常去吃,后来那堂倌熟悉了,看见我们进去,就叫“过桥客人来了,请坐请坐!”现在,老黄早已作古,这素菜馆也改头换面,不可复识了。


          IP属地:辽宁7楼2014-06-26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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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有一种情境,则见于患难之中。那年日本侵略中国,石门湾沦陷,我们一家老幼九人逃到杭州,转桐庐,在城外河头上租屋而居。那屋主姓盛,兄弟四人。我们租住老三的屋子,隔壁就是老大,名叫宝函。他有一个孙子,名叫贞谦,约十七八岁,酷爱读书,常常来向我请教问题,因此宝函也和我要好,常常邀我到他家去坐。这老翁年约六十多岁,身体很健康,常常坐在一只小桌旁边的圆鼓凳上。我一到,他就请我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站起身来,揭开鼓凳的盖,拿出一把大酒壶来,在桌上的杯子里满满地斟了两盅;又向鼓凳里摸出一把花生米来,就和我对酌。他的鼓凳里装着棉絮,酒壶裹在棉絮里,可以保暖,斟出来的两碗黄酒,热气腾腾。酒是自家酿的,色香味都上等。我们就用花生米下酒,一面闲谈。谈的大都是关于他的孙子贞谦的事。他只有这孙子,很疼爱他。说“这小人一天到晚望书,身体不好……”望书即看书,是桐庐土白。我用空话安慰他,骗他酒吃。骗得太多,不好意思,我准备后来报谢他。但我们住在河头上不到一个月,杭州沦陷,我们匆匆离去,终于没有报谢他的酒惠。现在,这老翁不知是否在世,贞谦已入中年,情况不得而知。
            最后一种情境,见于杭州西湖之畔。那时我僦居在里西湖招贤寺隔壁的小平屋里,对门就是孤山,所以朋友送我一副对联,叫做“居邻葛岭招贤寺,门对孤山放鹤亭”。家居多暇,则闲坐在湖边的石凳上,欣赏湖光山色。每见一中年男子,蹲在岸上,向湖边垂钓。他钓的不是鱼,而是虾。钓钩上装一粒饭米,挂在岸石边。一会儿拉起线来,就有很大的一只虾。其人把它关在一个瓶子里。于是再装上饭米,挂下去钓。钓得了三四只大虾,他就把瓶子藏入藤篮里,起身走了。我问他:“何不再钓几只?”他笑着回答说:“下酒够了。”
            我跟他去,见他走进岳坟旁边的一家酒店里,拣一座头坐下了。我就在他旁边的桌上坐下,叫酒保来一斤酒,一盆花生米。他也叫一斤酒,却不叫菜,取出瓶子来,用钓丝缚住了这三四只虾,拿到酒保烫酒的开水里去一浸,不久取出,虾已经变成红色了。他向酒保要一小碟酱油,就用虾下酒。我看他吃菜很省,一只虾要吃很久,由此可知此人是个酒徒。
            此人常到我家门前的岸边来钓虾。我被他引起酒兴,也常跟他到岳坟去吃酒。彼此相熟了,但不问姓名。我们都独酌无伴,就相与交谈。他知道我住在这里,问我何不钓虾。我说我不爱此物。他就向我劝诱,尽力宣扬虾的滋味鲜美,营养丰富。又教我钓虾的窍门。他说:“虾这东西,爱躲在湖岸石边。你倘到湖心去钓,是永远钓不着的。这东西爱吃饭粒和蚯蚓,但蚯蚓龌龊,它吃了,你就吃它,等于你吃蚯蚓。所以我总用饭粒。你看,它现在死了,还抱着饭粒呢。”他提起一只大虾来给我看,我果然看见那虾还抱着半粒饭。他继续说:“这东西比鱼好得多。鱼,你钓了来,要剖,要洗,要用油盐酱醋来烧,多少麻烦。这虾就便当得多:只要到开水里一煮,就好吃了。不须花钱,而且新鲜得很。”他这钓虾论讲得头头是道,我真心赞叹。
            这钓虾人常来我家门前钓虾,我也好几次跟他到岳坟吃酒,彼此熟识了,然而不曾通过姓名。有一次,夏天,我带了扇子去吃酒。他借看我的扇子,看到了我的名字,吃惊地叫道:“啊!我有眼不识泰山!”于是叙述他曾经读过我的随笔和漫画,说了许多仰慕的话。我也请教他姓名,知道他姓朱,名字现已忘记,是在湖滨旅馆门口摆刻字摊的。下午收了摊,常到里西湖来钓虾吃酒。此人自得其乐,甚可赞佩。可惜不久我就离开杭州,远游他方,不再遇见这钓虾的酒徒了。
            写这篇琐记时,我久病初愈,酒戒又开。回想上述情景,酒兴顿添。正是:“昔年多病厌芳樽,今日芳樽唯恐浅。”


            IP属地:辽宁8楼2014-06-26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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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山有灯》--简媜
              黄昏早早降临,我所能眺望的天空一派泼墨。最后一只野雀衔走小粟飞回它的巢,我捻亮案头灯,灯笠轻轻晃起来,终于停止。不记得风怎么来去的,好像流失的光影也是如此。
                远山有些亮光,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日复一日捻亮灯?他的心情也随着夜色与灯影摇曳吗?
                他知道哪些灯影穿越时空映入半山上小屋时,变成我最钟爱的风景吗?那么,我的案头灯又是谁人眼中的风景?
                海浪研洗过的沙滩,应该有人去走字;雪花覆盖的野地,应该有鸿爪钤印;漠漠水田,应该有鹭鸶照镜;一远平铺的苔草,应该有人去点墨。这样,天地才不会寂寞。
                返乡的火车什么时候开?我的行李已经准备好。
                这样的阴天想要回我心爱的宜兰,二十八个山洞,一片汪洋,不知道左脚或右脚先沾染乡土?
                若有人叛逆社会,其实是在背叛社会化至深的某一部分自己,人与人无仇,与自己的仇才不共戴天!
                烟,真美。古人焚香净神,确有高妙之举。观烟,可以思索动静相偕之理、虚实互动、炎凉轮转、苍天与玄黄参有的过程。中国人谈中庸,不无深意。唯有中庸才宽纳万物万事,使其相生不息。如此说来,这思想不是落伍(落伍者,今日昨非之义,难免以偏概全),中庸思想落实于每个时代,其规则、条例或有不同,也理应不同;而顺物之至、秉事之情促进生息和谐的本旨,却是不易的。
                今天的天空是手染青布,鎏云精雕细琢。我想成为风的一部分,向青天泼釉。
                太阳从天空向我洒絮,案头一片水光浮影,照得笠叶、印石与炉烟都透亮起来。每当我感觉自然界步履轻盈地行进时,常想静静独坐,什么也不想,任凭心中的经卷被风翻起,字句铿锵一地。
                上辈子是不是个偷米的人?为什么这辈子要以字还粮?
                今天非常长,很多街道,行人交错成恍惚的梦。终于我回到自己的青苔路,雨下过了,今日的太阳正在驾马。我是最早响起的銮铃。


              IP属地:辽宁9楼2014-06-26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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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么庸俗 要么孤独》——叔本华
                 能够自得其乐,感觉到万物皆备于我,并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我的拥有就在我身——这是构成幸福的最重要的内容。因此,亚里士多德说过的一句话值得反复回味:幸福属于那些容易感到满足的人(这也是尚福的妙语所表达的同一样思想,我把这句妙语作为警句放置这本书的开首)。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人除了依靠自身以外,无法有确切把握地依靠别人;另一个原因则是社会给人所带来的困难和不便、烦恼和危险难以胜数、无法避免。
                  获取幸福的错误方法莫过于追求花天酒地的生活,原因就在于我们企图把悲惨的人生变成接连不断的快感、欢乐和享受。这样,幻灭感就会接踵而至;与这种生活必然伴随而至的还有人与人的相互撒谎和哄骗。
                  首先,生活在社交人群当中必然要求人们相互迁就和忍让;因此,人们聚会的场面越大,就越容易变得枯燥乏味。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可以完全成为自己。谁要是不热爱独处,那他也就是不热爱自由,因为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是自由的。拘谨、掣肘不可避免地伴随着社交聚会。
                  社交聚会要求人们做出牺牲,而一个人越具备独特的个性,那他就越难做出这样的牺牲。因此,一个人逃避、忍受抑或喜爱独处是和这一个人自身具备的价值恰成比例。因为在独处的时候,一个可怜虫就会感受到自己的全部可怜之处,而一个具有丰富思想的人只会感觉到自己丰富的思想。一言以蔽之:一个人只会感觉到自己的自身。进一步而言,一个人在大自然的级别中所处的位置越高,那他就越孤独,这是根本的,同时也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身体的孤独和精神的孤独互相对应,那反倒对他大有好处。否则,跟与己不同的人进行频繁的交往会扰乱心神,并被夺走自我,而对此损失他并不会得到任何补偿。大自然在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和智力方面定下了巨大差别,但社会对这些差别视而不见,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更有甚者,社会地位和等级所造成的人为的差别取代了大自然定下的差别,前者通常和后者背道而驰。受到大自然薄待的人受益于社会生活的这种安排而获得了良好的位置,而为数不多得到了大自然青睐的人,位置却被贬低了。因此,后一种人总是逃避社交聚会。而每个社交聚会一旦变得人多势众,平庸就会把持统治的地位。社交聚会之所以会对才智卓越之士造成伤害,就是因为每一个人都获得了平等的权利,而这又导致人们对任何事情都提出了同等的权利和要求,尽管他们的才具参差不一。接下来的结果就是:人们都要求别人承认他们对社会作出了同等的成绩和贡献。所谓的上流社会承认一个人在其他方面的优势,却唯独不肯承认一个人在精神思想方面的优势;他们甚至抵制这方面的优势。社会约束我们对愚蠢、呆笨和反常表现出没完没了的耐性,但具有优越个性的人却必须请求别人对自己的原谅;或者,他必须把自己的优越之处掩藏起来,因为优越突出的精神思想的存在,本身就构成了对他人的损害,尽管它完全无意这样做。因此,所谓“上流”的社交聚会,其劣处不仅在于它把那些我们不可能称道和喜爱的人提供给我们,同时,还不允许我们以自己的天性方式呈现本色;相反,它强迫我们为了迎合别人而扭曲、萎缩自己。具有深度的交谈和充满思想的话语只能属于由思想丰富的人所组成的聚会。在泛泛和平庸的社交聚会中,人们对充满思想见识的谈话绝对深恶痛绝。所以,在这种社交场合要取悦他人,就绝对有必要把自己变得平庸和狭窄。因此,我们为达到与他人相像、投契的目的就只能拒绝大部分的自我。当然,为此代价,我们获得了他人的好感。但一个人越有价值,那他就越会发现自己这样做实在是得不偿失,这根本就是一桩赔本的买卖。人们通常都是无力还债的;他们把无聊、烦恼、不快和否定自我强加给我们,但对此却无法作出补偿。绝大部分的社交聚会都是这样的实质。放弃这种社交聚会以换回独处,那我们就是做成了一桩精明的生意。另外,由于真正的、精神思想的优势不会见容于社交聚会,并且也着实难得一见,为了代替它,人们就采用了一种虚假的、世俗常规的、建立在相当随意的原则之上的东西作为某种优越的表现——它在高级的社交圈子里传统般地传递着,就像暗语一样地可以随时更改。这也就是人们名之为时尚或时髦的东西。但是,当这种优势一旦和人的真正优势互相碰撞,它就马上显示其弱点。并且,“当时髦进入时,常识也就引退了。”
                  大致说来,一个人只能与自己达致最完美的和谐,而不是与朋友或者配偶,因为人与人之间在个性和脾气方面的差异肯定会带来某些不相协调,哪怕这些不协调只是相当轻微。因此,完全、真正的内心平和和感觉宁静——这是在这尘世间仅次于健康的至高无上的恩物——也只有在一个人孤身独处 的时候才可觅到;而要长期保持这一心境,则只有深居简出才行。
                  这样,如果一个人自身既伟大又丰富,那么,这个人就能享受到在这一贫乏的世上所能寻觅得到的最快活的状况。确实,我们可以这样说:友谊、爱情和荣誉紧紧地把人们联结在一起,但归根到底人只能老老实实地寄望于自己,顶多寄望于他们的孩子。由于客观或者主观的条件,一个人越不需要跟人们打交道,那么,他的处境也就越好。孤独的坏处就算不是一下子就被我们感觉得到,也可以让人一目了然;相比之下,社交生活的坏处却深藏不露:消遣、闲聊和其他与人交往的乐趣掩藏着巨大的,通常是难以弥补的祸害。青年人首要学习的一课,就是承受孤独,因为孤独是幸福、安乐的源泉。据此可知,只有那些依靠自己,能从一切事物当中体会到自身的人才是处境最妙的人。所以,西塞罗说过,“一个完全依靠自己,一切称得上属于他的东西都存在于他的自身的人是不可能不幸福的。”
                  除此之外,一个人的自身拥有越多,那么,别人能够给予他的也就越少。正是这一自身充足的感觉使具有内在丰富价值的人不愿为了与他人的交往而作出必需的、显而易见的牺牲;他们更不可能会主动寻求这些交往而否定自我。相比之下,由于欠缺自身内在,平庸的人喜好与人交往,喜欢迁就别人。这是因为他们忍受别人要比忍受他们自己来得更加容易。此外,在这世上,真正具备价值的东西并不会受到人们的注意,受人注意的东西却往往缺乏价值。每一个有价值的、出类拔萃的人都宁愿引退归隐——这就是上述事实的证明和结果。据此,对于一个具备自身价值的人来说,如果他懂得尽量减少自己的需求以保存或者扩大自己的自由,尽量少与他的同类接触——因为这世上人是无法避免与其同类打交道[139]的,那么,这个人也就具备了真正的人生智慧。
                  促使人们投身于社会交往的,是人们欠缺忍受孤独的能力——在孤独中人们无法忍受自己。他们内心的厌烦和空虚驱使他们热衷于与人交往和到外地旅行、观光。他们的精神思想欠缺一种弹力,无法自己活动起来;因此,他们就试图通过喝酒提升精神,不少人就是由此途径变成了酒鬼。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些人需要得到来自外在的、持续不断的刺激——或者,更准确地说,通过与其同一类的人的接触,他们才能获取最强烈的刺激。一旦缺少了这种刺激,他们的精神思想就会在重负之下沉沦,最终陷进一种悲惨的浑噩之中。我们也可以说:这类人都只各自拥有人性的理念之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因此,他们需要得到他人的许多补充。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人的完整意识。相比之下,一个完整、典型的人就是一个独立的统一体,而不是人的统一体其中的一小部分。因此,这个人的自身也就是充足完备的。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平庸之辈比之于那些俄罗斯兽角乐器。每只兽角只能发出一个单音,把所需的兽角恰当地凑在一起才能吹奏音乐。大众的精神和气质单调、乏味,恰似那些只能发出单音的兽角乐器。确实,不少人似乎毕生只有某种一成不变的见解,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能力产生其他的念头和思想了。由此不但解释清楚为什么这些人是那样的无聊,同时也说明了他们何以如此热衷于与人交往,尤其喜欢成群结队地活动。这就是人类的群居特性。人们单调的个性使他们无法忍受自己,“愚蠢的人饱受其愚蠢所带来的疲累之苦”。人们只有在凑到一块、联合起来的时候,才能有所作为。这种情形与把俄罗斯兽角乐器集合起来才能演奏出音乐是一样的道理。但是,一个有丰富思想头脑的人,却可以跟一个能单独演奏音乐的乐手相比;或者,我们可以把他比喻为一架钢琴。钢琴本身就是一个小型乐队。同样,这样一个人就是一个微型世界。其他人需要得到相互补充,但这种人的单个的头脑意识本身就已经是一个统一体。就像钢琴一样,他并不是一个交响乐队中的一分子,他更适合独自一人演奏。如果他真的需要跟别人合作演奏,那他就只能作为得到别的乐器伴奏的主音,就像乐队中的钢琴一样。或者,他就像钢琴那样定下声乐的调子。那些喜爱社会交往的人尽可以从我的这一比喻里面得出一条规律:交往人群所欠缺的质量只能在某种程度上通过人群的数量得到弥补。有一个有思想头脑的同伴就足够了。但如果除了平庸之辈就再难寻觅他人,那么,把这些人凑足一定的数量倒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因为通过这些人的各自差异和相互补充——沿用兽角乐器的比喻——我们还是会有所收获的。但愿上天赐予我们耐心吧!同样,由于人们内心的贫乏和空虚,当那些更加优秀的人们为了某些高贵的理想目标而组成一个团体时,最后几乎无一例外都遭遇这样的结果:在那庞大的人群当中——他们就像覆盖一切、无孔不钻的细菌,随时准备着抓住任何能够驱赶无聊的机会——总有那么一些人混进或者强行闯进这一团体。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个团体要么遭到了破坏,要么就被篡改了本来面目,与组成这一团体的初衷背道而驰。
                  除此之外,人的群居生活可被视为人与人相互之间的精神取暖,,这类似于人们在寒冷的天气拥挤在一起以身体取暖。不过,自身具有非凡的思想热力的人是不需要与别人拥挤在一块的。在《附录和补遗》的第二卷最后一章里,读者会读到我写的一则表达这层意思的寓言。一个人对社会交往的热衷程度大致上与他的精神思想的价值成反比。这一句话,“他不喜好与人交往”,就几乎等于说“他是一个具有伟大素质的人”了。
                  孤独为一个精神禀赋优异的人带来双重的好处:第一,他可以与自己为伴;第二,他用不着和别人在一起。第二点弥足珍贵,尤其我们还记得社会交往所意味着的束缚、烦扰甚至危险,拉布叶说过:“我们承受所有不幸皆因我们无法独处”。热衷于与人交往其实是一种相当危险的倾向,因为我们与之打交道的大部分人道德欠缺、智力呆滞或者反常。不喜交际其实就是不稀罕这些人。一个人如果自身具备足够的内涵,以致根本没有与别人交往的需要,那确实是一大幸事;因为几乎所有的痛苦都来自于与人交往,我们平静的心境——它对我们的幸福的重要性仅次于健康——会随时因为与人交往而受到破坏。没有足够的独处生活,我们也就不可能获得平静的心境。犬儒学派哲学家放弃所拥有的财产、物品,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享受心境平和所带来的喜悦。谁要是为了同样的目的而放弃与人交往,那他也就做出了一个最明智的选择。柏那登·德·圣比埃的话一语中的,并且说得很美妙:“节制与人交往会使我们心灵平静。”因此,谁要是在早年就能适应独处,并且喜欢独处,那他就不啻获得了一个金矿。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这样做。正如人们从一开始就受到匮乏的驱赶而聚集在一起,一旦解决了匮乏,无聊同样会把人们驱赶到一块。如果没有受到匮乏和无聊的驱赶,人们或许就会孤身独处,虽然其中的原因只是每个人都自认为很重要,甚至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而独自生活恰好适合如此评价自己的人;因为生活在拥挤、繁杂的世人当中,就会变得步履艰难,左右掣肘,心目中自己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就会被大打折扣。在这种意义上说,独处甚至是一种自然的、适合每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它使每一个人都像亚当那样重新享受原初的、与自己本性相符的幸福快乐。


                IP属地:辽宁12楼2014-07-05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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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当然,亚当并没有父亲和母亲!所以,从另一种意义上说,独处对于人又是不自然的,起码,当人来到这一世界时,他发现自己并不是孑然一身。他有父母、兄弟、姐妹,因此,他是群体当中的一员。据此,对独处的热爱并不是一种原初的倾向,而是在经历经验和考虑以后的产物;并且,对独处的喜爱随着我们精神能力的进展和与此同时岁数的增加而形成。所以,一般而言,一个人对社会交往的渴望程度与他的年龄大小成反比。年幼的小孩独自呆上一会儿的时间就会惊恐和痛苦地哭喊。要一个男孩单独一人则是对他的严厉惩罚。青年人很容易就会凑在一块,只有那些气质高贵的青年人才会有时候试图孤独一人,但如果单独呆上一天的时间,则仍然是困难的。但成年人却可以轻而易举做到这一点,他们已经可以独处比较长的时间了;并且,年纪越大,他就越能够独处。最后,到达古稀之年的老者,对生活中的快感娱乐要么不再需要,要么已经完全淡漠,同辈的人都已一一逝去,对于这种老者来说,独处正好适合他们的需要。但就个人而言,孤独、离群的倾向总是与一个人的精神价值直接相关。这种倾向正如我已经说过的,并不纯粹自然和直接地出自我们的需要,它只是我们的生活经验和对此经验进行思考以后的结果,它是我们对绝大多数人在道德和思想方面的悲惨、可怜的本质有所认识以后的产物。我们所能碰到的最糟糕的情形莫过于发现在人们的身上,道德上的缺陷和智力方面的不足共同联手作祟,那样,各种令人极度不快的情形都会发生。我们与大部分人进行交往时都感到不愉快,甚至无法容忍,原因就在这里。因此,虽然在这世界上不乏许许多多的糟糕东西,但最糟糕的莫过于聚会人群。甚至那个交际广泛的法国入伏尔泰也不得不承认:“在这世上,不值得我们与之交谈的人比比皆是。”个性温和的彼特拉克对孤独有着强烈的、永恒不变的爱。他也为自己的这种偏好说出了同样的理由:
                    我一直在寻求孤独的生活河流、田野和森林可以告诉你们,我在逃避那些渺小、浑噩的灵魂我不可以透过他们找到那条光明之路。
                    彼特拉克在他优美的《论孤独的生活》里面,详细论述了独处的问题。他的书似乎就是辛玛曼的那本着名的《论孤独》
                    的摹本。尚福以一贯嘲讽的口吻谈论了导致不喜与人交往的这一间接和次要的原因。他说:有时候,人们在谈论一个独处的人时,会说这个人不喜欢与人交往,这样的说法就犹如当一个人不愿意深夜在邦地森林行走,我们就说这个人不喜欢散步一样。甚至温柔的基督教徒安吉奴斯也以他独特、神秘的语言表达了一模一样的意思:
                    希律王是敌人,上帝在约瑟夫的睡梦中让他知晓危险的存在。
                    伯利恒是俗界,埃及则是孤独之处。
                    我的灵魂逃离吧!否则痛苦和死亡就等待着你。
                    同样,布鲁诺也表示了这一意见:“在这世上,那些想过神圣生活的人,都异口同声地说过:噢,那我就要到远方去,到野外居住。”波斯诗人萨迪说:“从此以后,我们告别了人群,选择了独处之路,因为安全属于独处的人。”他描述自己说:“我厌恶我的那些大马士革的朋友,我在耶路撒冷附近的沙漠隐居,寻求与动物为伴。”一句话,所有普罗米修斯用更好的泥土塑造出来的人都表达了相同的见解。这类优异、突出的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共通之处只存在于人性中的最丑陋、最低级,亦即最庸俗、最渺小的成分;后一类人拉帮结伙组成了群体,他们由于自己没有能力登攀到前者的高度,所以也就别无选择,只能把优秀的人们拉到自己的水平。这是他们最渴望做的事情。试问,与这些人的交往又能得到什么喜悦和乐趣呢?因此,尊贵的气质情感才能孕育出对孤独的喜爱。无赖都是喜欢交际的;他们的确可怜。相比之下,一个人的高贵本性正好反映在这个人无法从与他人的交往中得到乐趣,他宁愿孤独一人,而无意与他人为伴。然后,随着岁月的增加,他会得出这样的见解:在这世上,除了极稀少的例外,我们其实只有两种选择:
                    要么是孤独,要么就是庸俗。这话说出来虽然让人不舒服,但安吉奴斯——尽管他有着基督徒的爱意和温柔——还是不得不这样说:
                    孤独是困苦的;但可不要变得庸俗;因为这样,你就会发现到处都是一片沙漠。
                    对于具有伟大心灵的人来说——他们都是人类的真正导师——不喜欢与他人频繁交往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这和校长、教育家不会愿意与吵闹、喊叫的孩子们一齐游戏、玩耍是同一样的道理。这些人来到这个世上的任务就是引导人类跨越谬误的海洋,从而进入真理的福地。他们把人类从粗野和庸俗的黑暗深渊中拉上来,把他们提升至文明和教化的光明之中。
                    当然,他们必须生活在世俗男女当中,但却又不曾真正地属于这些俗人。从早年起他们就已经感觉到自己明显与他人有别,但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才逐渐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处境。他们与大众本来就有精神上的分离,现在,他们刻意再辅之以身体上的分离;任何人都不可以靠近他们,除非这些人并不属于泛泛的平庸之辈。
                    由此可知,对孤独的喜爱并不是一个原初的欲望,它不是直接形成的,而是以间接的方式、主要是在具有高贵精神思想的人们那里逐渐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免不了要降服那天然的、希望与人发生接触的愿望,还要不时地抗拒魔鬼靡菲斯特的悄声的建议:
                    停止抚慰你那苦痛吧,它像一只恶鹰吞噬着你的胸口!
                    最糟糕的人群都会让你感觉到你只是人类中的一员而已。
                    ——《浮士德》


                  IP属地:辽宁13楼2014-07-05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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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都坚固,隧道都光明/周濂
                    1911年,维特根斯坦23岁,此前的12年里他一直在严肃思考“自杀”这个问题。他的疑问是,假如自己压根不是一个天才,那么活着就是没有价值的。
                    类似的困惑萨特也有过,他在少年时常常自问:“世间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必要的——你的存在呢?为什么这个世界需要你的存在,你的存在对于这个世界、对于其他人的意义是什么?”如果一个人的存在是纯粹偶然的,他在这个世界出生、成长、死亡只是一个纯粹的偶发事件,那将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情啊!萨特说:“我多么想使所有其他地方的人都想念我,如同水、面包、空气那样使他们感到不可缺少。”
                    幸运的是维特根斯坦很快就迎来了命运的转机,1912年他来到剑桥结识了早已名满天下的罗素。罗素在满腹疑云地观察了这个狂躁的年轻人长达一个学期之久后,终于向他郑重宣布:你的确是一个天才。
                    罗素的“诊断”让维特根斯坦暂时安下心来,有趣的是,这个“诊断”同样也让罗素本人安下心来:“他让我产生了一种愉悦的懈惰感,我感觉可以把艰深思考全部都交给他,放弃一些技术活对我来说会更轻松一些。”
                    不过焦虑仍然存在。天才如维特根斯坦,在接手技术活儿的时候也丝毫不觉轻松,他曾经抱怨:“无论何时当我尝试思考逻辑时,我的思想就变得如此混乱不堪,根本不能产生任何成果。我感到的是所有只拥有一半天才的人所背负的诅咒;就好像有人举着灯带领你穿越一条黑暗的走廊,走到一半的时候灯光消失了,只剩下你一个人独自呆在黑暗中。”
                    罗素对此评论道:“可怜的人儿!我非常了解他的感受。拥有创造的冲动真是一个可怕的诅咒,除非你像莎士比亚或者莫扎特那样拥有随时可以依赖的天赋。”
                    在一次闲谈中,维特根斯坦说宗教信仰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给人带来“绝对意义上的安全感”,惟当如此,人才会坦然相信:“我是安全的,无论什么事情发生也不会使我感到伤害。”终其一生,维特根斯坦都在寻找这种“无论什么事情发生也不会使我感觉受到伤害”的安全感,不让自己成为“一只不受保护的小鸟”,无论在智力上,友谊中,还是日常生活的基本态度上。
                    我猜想,只有感受到“绝对意义上的安全感”的人才会有尼采所说的那种“精神的微笑”。尼采曾这样比较大笑和微笑:精神上变得越是快活、越是靠得住,人们就越是忘记放声大笑;与此相反,他们脸上不断涌现出精神的微笑,这是他们对美好生活所藏匿的无数舒适感到惊讶的一种标志。与此相对,用尽气力、寻找一切机会放声大笑的生活恰恰是活在当下的反应,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约翰·密尔说:“假如我们随时都有可能被任何在那一刻比我们强大的东西剥夺走一切,那么我们生活的意义就只剩下满足于当前这一瞬间了。”这个比我们更强大的、随时可以剥夺走一切的东西在密尔的心中是利维坦式的国家,但它也可以是逝者如斯夫的时间,是不可测的命运,是时有时无稍纵即逝的才情。只要我们意识到自己在面对它们时一如婴儿般渺小和无助,我们就只能像婴儿那样满足于当下的感官享乐。不管是一个人,或一个民族,如果缺少深厚的哲学传统去沉思命运的无常,没有坚定的宗教信仰去抵御时间的清洗,也没有强健的法治精神和权利意识去抗拒国家的暴力,那么惟一可做的事情就是歇斯底里地狂欢和饕餮,起哄或围观。
                    ~ 1 / 2 ~
                    在流传至今的各种相片里,维特根斯坦总是面无表情,或者凝视或者深思,没有微笑,更没有大笑。1951年,罹患癌症的维特根斯坦死在朋友的寓所里,临终前他说:“告诉他们,我的一生很幸福。”他所有的不安、焦虑还有对于天纵奇才的怀疑,在那一刻都化为接纳与感恩。
                    这句遗言总让我想起土耳其诗人塔朗吉的那首诗:
                    “为什么我不该挥舞手巾呢?
                    乘客多少都跟我有亲。
                    去吧,但愿你一路平安。
                    桥都坚固,隧道都光明。”
                    桥都坚固,隧道都光明。这样的字句很扎实,就像我们向往的生活,它通向远方,但绝不虚无和飘渺。


                    IP属地:辽宁15楼2014-07-0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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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你我终将行踪不明
                      但是你该知道我曾因你动情
                      不要把一个阶段幻想得很好
                      而又去幻想等待后的结果
                      那样的生活只会充满依赖
                      我的心思不为谁而停留
                      而心总要为谁而跳动。
                      ——波德莱尔《恶之花》


                      IP属地:辽宁18楼2014-07-11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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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
                          我不是1957年打成右派的,是1958年"补课"补上的,因为本系统指标不够。划右派还要有"指标",这也有点奇怪。这指标不知是一个什么人所规定的。
                          1957年我曾经因为一些言论而受到批判,那是作为思想问题来批判的。在小范围内开了几次会,发言都比较温和,有的甚至可以说很亲切。事后我还是照样编刊物,主持编辑部的日常工作,还随单位的领导和几个同志到河南林县调查过一次民歌。那次出差,给我买了一张软席卧铺车票,我才知道我已经享受"高干"待遇了。第一次坐软卧,心里很不安。我们在洛阳吃了黄河鲤鱼,随即到林县的红旗渠看了两三天。凿通了太行山,把漳河水引到河南来,水在山腰的石渠中活活地流着,很叫人感动。收集了不少民歌。有的民歌很有农民式的浪漫主义的想象,如想到将来渠里可以有"水猪"、"水羊",想到将来少男少女都会长得很漂亮。上了一次中岳嵩山。这里运载石料的交通工具主要是用人力拉的排子车,特别处是在车上装了一面帆,布帆受风,拉起来轻快得多。帆本是船上用的,这里却施之陆行的板车上,给我十分新鲜的印象。我们去的时候正是桐花盛开的季节,漫山遍野摇曳着淡紫色的繁花,如同梦境。从林县出来,有一条小河。河的一面是峭壁,一面是平野,岸边密植杨柳,河水清澈,沁人心脾。我好像曾经见过这条河,以后还会看到这样的河。这次旅行很愉快,我和同志们也相处得很融洽,没有一点隔阂,一点别扭。这次批判没有使我觉得受了伤害,没有留下阴影。
                          1958年夏天,一天(我这人很糊涂,不记日记,许多事都记不准时间),我照常去上班,一上楼梯,过道里贴满了围攻我的大字报。要拔掉编辑部的"白旗",措辞很激烈,已经出现"右派"字样。我顿时傻了。运动,都是这样:突然袭击。其实背后已经策划了一些日子,开了几次会,作了充分的准备,只是本人还蒙在鼓里,什么也不知道。这可以说是暗算。但愿这种暗算以后少来,这实在是很伤人的。如果当时量一量血压,一定会猛然增高。我是有实际数据的。"文化大革命"中我一天看到一批侮辱性的大字报,到医务所量了量血压,低压110,高压170。平常我的血压是相当平稳正常的,90-130。我觉得卫生部应该发一个文件: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不要再搞突然袭击式的政治运动。
                          开了不知多少次批判会。所有的同志都发了言。不发言是不行的。我规规矩矩地听着,记录下这些发言。这些发言我已经完全都忘了,便是当时也没有记住,因为我觉得这好像不是说的我,是说的另外一个别的人,或者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假设的,虚空的对象。有两个发言我还留下印象。我为一组义和团故事写过一篇读后感,题目是《仇恨•轻蔑•自豪》。这位同志说:"你对谁仇恨?轻蔑谁?自豪什么?"我发表过一组极短的诗,其中有一首《早春》


                        IP属地:辽宁21楼2014-08-18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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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应该活得是自己并且干净——顾城
                          人的生命里有一种能量,它使你不安宁。说它是欲望也行,幻想也行,妄想也行,总之它不可能停下来,它需要一个表达形式。这个形式可能是革命,也可能是爱情;可能是搬一块石头,也可能是写一首诗。只要这个形式和生命力里的这个能量吻合了,就有了一个完美的过程。
                            一个彻底诚实的人是从不面对选择的,那条路永远会清楚无二地呈现在你面前,这和你的憧憬无关,就像你是一棵苹果树,你憧憬结橘子,但是你还是诚实地结出苹果一样。
                            西方爱情是强烈开放的花朵,东方爱情是两朵花之间微妙的芳香。
                            自由并不是你不知道干什么好,也不是你干什么都可以不坐牢;自由是你清楚无疑你要干什么,不装蒜,不矫揉造作,无论什么功利结果,会不会坐牢或者送死,都不在话下了。对于惶惑不知道干什么的人来说,自由是不存在的;对于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人来说,自由是不可及的。
                            一个人,生活可以变得好,也可以变得坏;可以活得久,也可以活得不久;可以做一个艺术家,也可以锯木头,没有多大区别。但是有一点,就是他不能 面目全非,他不能变成一个鬼,他不能说鬼话、说谎言,他不能在醒来的时候看见自己觉得不堪入目。一个人应该活得是自己并且干净。
                            命运不是风来回吹,命运是大地,走到哪里你都在命中。
                            贾宝玉是真性情,鲁智深也是真性情;鲁智深一句唱词儿“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贾宝玉眼泪就下来了,顿时就有了感觉。可是你让贾宝玉抡个棍子去打,那无疑是找死。他们爱好不同,性情很不一样,但是呢,都是真性情,它就通了。
                            从叶到花,或从花到叶,于科研是一个过程,而于生命自身则永远只在此刻。花和叶都是一种记忆方式。果子同时也是叶子。生命是闪耀的此刻,不是过程,就像芳香不需要道路一样。
                            中国人只创造了两个理想,一个是山中的桃花源,一个是墙里的大观园。我的笑话不过是把大观园搬到了山里,忘了林黛玉的药锄是葬花用的。
                            我到了新西兰一个小岛上,把身体交给了劳动。四年之后,有一天,我忽然看见黑色的鸟停在月亮里,树上的花早就开了,红花已经落了满地。这时候我 才感到我从文化中间、文字中间走了出来。万物清清楚楚地呈现在你的心里,一阵风吹过,鸟就开始叫了,树就开始响了。这个时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在你生 命美丽的时候,世界才是美丽的。


                          IP属地:辽宁23楼2014-08-18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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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年龄、阅历、经验、社会地位、物质财富的积累以及貌似稳固的家庭关系本身不会让我们更有能力获得快乐和自由。一位上了年纪的长辈,一位拥有显赫地位的官员,一位家财万贯的富翁,一位有着体面而完整的家庭关系的丈夫、父亲乃至祖父,在获得快乐和自由的能力,以及在对快乐和自由的理解上却往往不如一个没有成年的小孩。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常常感叹人越活越无趣,在面对死亡时感叹人死如灯灭,人生到头来毫无意义,不过是一场空。
                            早年读过的一则寓言让我印象深刻,说人在幼年时就象一只野地里的小老鼠,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但是这只小老鼠跑着跑着,发现自己的两边慢慢出现了围墙,而且围墙越来越窄,越来越逼仄。而更让这只小老鼠毛骨悚然的是,在它似乎快要跑到尽头的时候,在那最窄的地方蹲着一只猫,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它。
                            自由和快乐,都是一种感受,能感受到它们的只有心,而不是大脑。一旦我们开始用大脑去思考那给我们带来自由和快乐的事物,我们本来自由而快乐的心即归于沉寂。因为它们是一种感受,自由和快乐仅存在于当下,而既无法存在于过去,也无法存在于未来。能够作为对过去所经历的自由和快乐的记忆,以及对未来所想要经历的自由和快乐的企盼存在的,是属于大脑的东西,也即观念。观念和感受是无法并存的。观念必然侵蚀感受。彻底的自由和快乐只有在彻底地排除观念的时候才能被我们体验到。对于已经被各种各样的观念毒害了的成年人来说,这是性让我们如此迷恋的原因,也是纵情喝酒让许多人如此迷恋的原因,因为我们在别的地方难以体会到那么彻底的自由和快乐。对于尚未被观念所浸染,感受力仍未被污染的小孩来说,问题没有那么复杂。
                            观念本身并不是有害的。在理想的状态下,它帮我们在充满利益冲突的世界上确立人和人之间必要的距离,使人和人之间的合作成为可能。它使我们有可能从过去的经历中吸取教训,并能够妥善地规划未来。作为在社会当中存在的人,我们不可能没有观念。问题仅仅出现在当我们过份地留恋过去所经历的东西,以及过份地试图把握未来的时候,也就是当我们为观念所迷惑,从而用观念驱逐了我们对当下的觉知和感受的时候。在这个时候,观念,不论通常被认为是善的或是恶的观念,都成了腐蚀我们的心灵,剥夺我们的自由和快乐的毒药。我们的重心不再是心灵,而是大脑。而试图用大脑去把握自由和快乐的人,就象因为喜欢大海里随风兴灭的浪花,而试图把它用一个水桶永远地占为己有,最终只能得到一盆死水。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加,我们的大脑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观念,就象在大海里航行的船舶底部不断增生的藤壶、海藻以及其它各种各样的赘生物,让船舶越来越沉重笨拙,越来越无法轻灵自由地行使。这些不断累积的观念也是让那只小老鼠感到路越跑越窄的围墙。如果我们不够自觉,在给这些观念界定它们各自的适用条件方面不够努力,这些观念可以让我们的心灵完全窒息,从而让我们完全成为环境的牺牲品。当我们的精神世界完全被可怜的大脑占据的时候,我们在这世界上恐怕就只会做各种各样损人不利己的事;在濒死之际,我们对自己曾经作为一个人来到这世界上这件事恐怕也难有感激和欣慰之情。


                            IP属地:辽宁26楼2014-08-2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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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步》 - 莫怀戚
                              散步
                              莫怀戚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IP属地:辽宁27楼2014-08-25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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